關於發工資的那些事兒(附法律提醒)


關於發工資的那些事兒(附法律提醒)

對於上班族,工資收入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發工資的日子,就是一個節日。那麼不同的發工資日期,又都意味著什麼呢?

民間一直有種說法,發薪日是公司生態的一個縮影,甚至從這裡面可以看出一家公司的好壞,發薪日期大致歸為三類,分別為每個月的:

10號之前、10~15號之間、15號之後

10號之前發工資

大都是高大上的好公司,一般來說每月5號至10號之間就發工資的這些公司大多為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外資公司或國企。這類企業通常規模比較大,福利待遇較好,而且制度方面都很完善,不僅僅是高薪,過節福利、加班補助、高溫費、帶薪年假、年終等也都基本涵蓋。還有一點就是如果遇到發薪日與節假日、休息日衝突,多數企業會提前發放這是很多人都向往的事業。

10-15號發工資

多為制度較為健全的公司,一般這個時間發薪的公司雖然可能沒有第一類公司那麼大規模,但也差不到哪兒去。

15號發工資

一般中小型企業居多,一般15號以後發工資的,多數為規模較小的企業。尤其是社會服務業、勞動密集型公司,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提高人員的穩定性。當然,也不能一以貫之,也有一些情況特殊的公司原本就是月末發錢!

其實,幾號發工資並不能完全反映出公司好壞,但大家應該知道經常拖欠工資的公司一定要多加註意!作為員工的我們是靠工資吃飯的,如果不能按時領到工資,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工資。除了拖欠工資以下違扣工資的情況也是我們應該知道的畢竟關乎切身利益!

關於工資的法律提醒

● 請假扣3倍工資違法

勞動者如果請事假,則工資的計算公式為:(21.75天-請假天數)×日工資

例如:假設甲每月的工資為2175元,則日工資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請事假4天,則10月份甲實際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資是17.75×100=1775元。

● 孕期女職工產檢扣工資違法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問題解答》中就產前檢查曾進一步解釋為,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 員工辭職單位扣工資違法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上班遲到單位扣工資違法

上班遲到是很多人都會經歷過的事,那麼遲到可以扣工資嗎?遲到工資是否合法呢?

勞動者肆意遲到等行為應屬於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應當有權在規章制度或企業獎懲制度中,對此類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以實現雙方的權利義務平等。

1982年國務院頒佈施行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了企業的罰款權,然而,該條例已經在2008年1月15日廢止。

也就是說,2008年1月15日以後,用人單位已經不能再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在規章制度中設立罰款條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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