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董卓的“挾天子以令諸侯”換成曹操,他會如何收拾亂了的天下?

大馬哈魚12


先看事情的經過:公元189年,董卓率軍入京城洛陽,廢少帝劉宏,立年僅9歲的劉協為獻帝,自任相國,操縱朝政。第二年因頂不住各路諸侯的討伐,燒燬洛陽皇宮,挾持獻帝,西遷長安。兩年後呂布殺董卓,長安大亂。董卓部將為爭奪權力,混戰兩年餘,焚燒宮室,移獻帝于軍營,後又挾持東遷,輾轉至河東,196年重回洛陽。


當時的洛陽,滿目瘡痍,殘垣斷壁,獻帝與百官缺吃少穿,沒有住處,十分狼狽。州牧郡守各擁兵自保,無人理睬。曹操此時,剛剛平了山東,聲威大振。聞知獻帝車駕已返洛陽,與一班文武商議欲興兵迎迓。正好此時獻帝亦正需要曹操這樣的人入朝廷輔王室,雙方一拍即合。大軍到洛陽,立即改變了獻帝的處境。為使漢室離自己的山東大本營近些,曹操採納董昭建議,將獻帝遷都許昌。穩固地控制了朝政。


曹操抓此機遇,特點有三:一是頭腦清醒。機遇並不是每個人當即都能發現的。有的人,機遇就在眼皮下卻熟視無睹,結果失之交臂,過後追悔莫及。有的人慧眼獨具,乘勢而上,便使事業大大跨進一步。關於迎獻帝一事,袁紹的機遇意識就比曹操遲鈍很多。在曹操下手之前,袁紹帳下也有人獻計迎帝於鄴城。但內部意見不一致。有人認為,獻帝已是一個廢物,請來利少、弊多。袁紹遂決定不予理睬。曹操卻不是這樣。他認為,獻帝雖是個傀儡,但畢竟是最高權力的象徵,能把他搶到手,就有了政治上發號施令的特殊權威。因而絕不能錯過這次機遇。

二是反應迅速。機不可失,時不我待。既為“機遇”,就不是囊中之物,隨時隨地都可以得到的。迎獻帝一事也是如此。獻帝回到洛陽,處境險惡,但為時不會太長。 一旦有哪個政治集團的首腦人物頭腦清醒,隨時都可能捷足先登。正如荀彧所言:“如不時定,四方生心,後雖慮之,無及。”曹操一貫得策輒行,這次表現尤為突出。

三是不惜代價。 機遇與風險同在,利益與代價並存。曹操做事,看準了的,往往敢冒風險,不惜代價。迎獻帝也是這樣。從眼前看,要把獻帝從控制者的手中爭過來,就要拼搏廝殺。從長遠看,雖有可利用的一面,也有掣肘礙事的一面。但全面權衡,還是利大於弊,付出代價是值得的。對於眼前的代價,曹操毫不猶豫地付出了;至於長遠的代價,他卻並不多慮,留待下一代去解決。 曹操的機遇意識,是建立在認真分析主客觀情況的基礎上的。

從客觀上講,當時朝政凋敝,獻帝朝不保夕,需要一支強有力的勢力支持。同時,董卓已亡,其部將分崩離析,各派力量都沒有實力,與他們爭奪獻帝,完全可能。如非此時此地,曹操即有心奉迎獻帝,也是辦不到的。從主觀上講,曹操新定山東,擁兵甚眾。文武骨幹幾十員。在當時,力量雖不算最強大,卻完全有能力迎護獻帝。當時的宗室劉備恐未必不欲迎獻帝,但他勢單力薄,自身難保,怕即有此心,亦無此膽。 曹操的機遇意識離不開謀士們的啟發。

《三國演義》關於曹操迎獻帝的動議寫得比較簡單。據《三國志》載,早在4年前,毛玠就曾勸諫曹操“夫兵義者勝,守位以財,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畜軍資,如此霸王之業可成也”。曹操聽了,覺得很有道理。只是當時獻帝還在長安,條件尚不成熟。應該說曹操於此時已有了思想準備。待到獻帝駕還洛陽滯留安邑,他便聚謀士商議,荀彧力勸曹操:昔文王納周襄王,而諸侯服從,漢高祖為義帝發喪而天下歸心。今天子蒙塵,將軍誠因此時首倡義兵,奉天子以從眾望。毛玠、荀彧一前一後兩次提議對曹操之決策起到了重要作用。於是他派曹洪帶兵西迎獻帝,因路上受到阻擋,曹洪不能前進。半年後,獻帝回到洛陽。



曹操已將山東平定,騰出手來,親往迎駕。 但曹操的機遇意識最關鍵的還取決於他自己的多謀善斷。他手下一班文武對迎獻帝一事也絕非異口同聲贊成毛、荀之見。若曹操本身解決不了認識問題,或見事遲、行動慢,也將坐失良機,功敗垂成。不是嗎?袁紹麾下謀士如雲,其中不乏具慧眼者。沮授就曾力諫袁氏,迎接獻帝,遷都鄴城,袁紹當時未必不動心。但一聽到別的謀士分析迎獻帝受牽制不合算的議論後,優柔寡斷的袁紹便把沮授的諫言當做了耳旁風。當時頗具與曹操競爭實力的劉表雖也曾派人刺探獻帝消息,卻根本沒將此事擺上議事日程。至於另一個實力人物袁術,則只知想方設法把漢朝傳國玉璽搞到手,以便自己當皇帝,因而還要你那個劉姓的皇帝幹什麼?如此以來,奉獻帝以自重的機遇便非曹操莫屬了!諸葛亮在《隆中對》中言道:曹操之成功,“非惟天時,抑亦人謀也”。 曹操來到洛陽,殺敗劫持者,毅然決定,遷都許昌,為了密切關係,把女兒嫁給獻帝,君臣而兼姻親,把朝政進一步控制在自己手中,開始做起“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大文章。過去他與袁紹、袁術、劉表等人平起平坐,現在卻鶴立雞群,高出一頭。而且,由此輕鬆地盡得豫州之地,開拓了地盤,壯大了實力,這次機遇的取得,使他的事業上了一個大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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