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農村土地將有哪幾個大動作?

新大風歌


改革開放以來第20個、新世紀以來第15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4日由新華社受權發佈。文件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部署。

文件指出: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概括為“五個新”和“一個增強”,即以產業興旺為重點,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培育鄉村發展新動能;以生態宜居為關鍵,推進鄉村綠色發展,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髮展新格局;以鄉風文明為保障,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以治理有效為基礎,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以生活富裕為根本,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麗鄉村新風貌;以擺脫貧困為前提,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增強貧困群眾獲得感。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文件從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進鄉村綠色發展、繁榮興盛農村文化、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等方面進行安排部署。

而為了提高農村閒置資源的使用效率,在2017年國家就出臺了《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目前已經有13個城市在開展此項改革試點工作,將農村閒置的建設用地用來建設租賃房,拓展農村土地的用途,同時也能夠提升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的增收渠道,其實現階段國家正在開展農村閒置土地資源的整治工作,其主要目的也是為了盤活農村的閒置土地資源,而此項改革方面能夠更好的讓農村閒置土地資源得到使用,必然會受到農民朋友的親睞,而隨著此項改革工作的開展,未來農村將會有這幾大變化!

1、土地開啟租賃新時代

隨著《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出臺之後,農村集體閒置的建設用地可以再度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與此同時農民朋友也可以將自家的閒置房屋、閒置宅基地利用到租賃之中,成為名副其實的地主,過上收租生活,為自家創造更多的收益!

2、有效解決農民住房問題

利用農村集體組織建設用地建設組裡放,能夠有效解決農村居民的住房問題,尤其是現階段城市的房價正在不斷上漲,而農村的建房也在不斷加強管控,在2019年國家更明確提出“統一規劃建房”政策,此項改革工作則可以有效與的“統一規劃建房”相結合,讓農村居民可以用較低成本解決住房問題!

目前農村大量的土地資源遭到了閒置,尤其是宅基地、空閒房屋等等問題,導致農村土地資源浪費非常嚴重,而隨著《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逐步開始試點,在2019年必然會帶動農村實現翻天覆地的變化,促進農村逐步繁榮、帶動農民增收,讓土地資源的配置逐步得到優化!


巴中小袁子


以下為農業部對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推進土地確權登記試點等問題的答覆。看看未來農村土地政策將有哪幾大動作。

關於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2條規定,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願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允許農戶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進一步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2014年,中辦國辦《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託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2016年中央1號文件進一步明確“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引導農戶自願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方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建立健全風險防範機制。”截至2015年底,全國以入股形式流轉土地的達到0.28萬畝,佔流轉總面積的6.1%。一些地方在農民自願前提下通過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興辦集體農場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相較於出租、轉包等流轉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轉期限更長、利益聯結更緊密、流轉關係更穩定的特點,有利於調動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農田水利設施等投入積極性,對於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中央要求,及時總結地方實踐經驗,指導地方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有序發展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關於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

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是建設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今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2014年《農業部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導和鼓勵家庭農場經營者通過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紅等利益分配方式,穩定土地流轉關係,形成適度的土地經營規模。”《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並優先流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農戶”。據統計,目前全國經營規模50畝以上的農戶數達到356.6萬戶,經營面積超過3.7億畝,戶均經營面積100餘畝;各類家庭農場87萬家,平均經營規模達到200.2畝。各地貫徹中央要求,加大對家庭農場的扶持,全國有23個省(區、市)下發了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專門意見,並明確了具體扶持措施,有18個省(區、市)開展了省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有12個省(區、市)出臺了家庭農場工商註冊登記辦法。下一步,農業部將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措施,鼓勵各地整合涉農項目資金,建設連片標準農田,並引導優先向家庭農場等規模經營農戶流轉。

關於推進土地確權登記試點

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明確指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過去,對農戶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進行管理,存在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這使得許多農民心裡不夠踏實,總擔心土地流出後自己的權益無法保障。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一是針對現實矛盾,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二是按照《物權法》要求,完善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確認農戶對承包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利。這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重要基礎,是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前提,也是調處承包糾紛、開展抵押擔保、落實徵地補償的重要依據。

按照中央要求,農業部積極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截至2016年3月底,全國2434個縣、2.6萬個鄉鎮、43.8萬個村開展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6年將繼續擴大試點範圍,在前兩年12個整省試點的基礎上,再選擇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浙江、廣東、海南、雲南、陝西等10個省份整省推進。對於您擔心的土地確權登記試點可能會增加農戶之間合作的成本和困難、不利規模經營的問題,2016年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各地可結合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通過互換並地、按戶連片種植解決地塊細碎化問題,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前期試點地區的實踐證明,農民群眾對開展確權是歡迎和支持的,有了位置清楚、面積準確的權屬證明,他們才可以放心流轉土地、放心外出打工。一些地方也在農民自願的前提下,積極推進土地確權登記和互換並地、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有力促進了規模經營的發展。下一步,農業部將按中央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抓緊抓實該項工作,讓億萬農民吃上“定心丸”。


四川張五


這個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是於2019年9月20號發佈的,通知內的這3個大點,將會是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改革和管理的重點工作,要切實加強。

對於農村的朋友來說,最關心的莫過於宅基地問題了,那麼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會有些什麼變化呢?近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其實有了答案。

1、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極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農村村民的一戶一宅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佔用宅基地。經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鼓勵節約集約利用宅基地

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嚴格控制新增宅基地佔用農用地,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的村莊,要通過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村莊整治、廢舊宅基地騰退等多種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間,滿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農戶的建房需求。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可以通過建設農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等方式,滿足農民居住需要。

3、鼓勵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

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託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遊等。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要嚴格遵守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合同到期後,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在徵得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勵農村村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轉讓宅基地。各地可探索通過制定宅基地轉讓示範合同等方式,引導規範轉讓行為。轉讓合同生效後,應及時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對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通過多種方式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周國賓1


片區養殖,片區小麥,片區大麥,片區玉米,片區大豆,片區水稻,等主要經濟作物


聲光電技術員


你好,我是縣級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負責土地審批。我想我有能力回答你這個問題。

1、“三權分立”,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離。承包權屬於農民,經營權流轉。近年來,大家都能看到,越來越多的城市老闆來農村租賃土地,農民分紅。這就意味著,以後農村的土地會大整改,集中規模化經營,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也會跟上。土地成為農民手裡的財富,不用再辛苦勞作也會有收入。這也是更好的踐行土地全民所有的政策。

2、土地流轉,根據最新的《土地管理法》,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進入市場交易,這也就意味著以後你家的宅基地可以出售,會有更多的城裡人來農村買地。

3、農村城鎮化,根據第二點的政策,隨著農村土地越來越值錢,會迎來農村土地開發的高潮。比如,將一個村的人集體搬進安置點,退出宅基地,用於工業建設。這就會導致越來越多的農村城鎮的產生。


雜木清


在農村,對於農民有著重要意義的就是農村的土地,它不僅僅是農民生存的經濟來源,更是一種不可輕易失去的事物;因此,對於未來農村土地的發展趨勢,農民們有必要進行深入的瞭解;

很多農民認為,明年土地確權的全面結束就意味著農村土地改革的終止,但事實是,農村土地確權的結束意味著農村土地改革的開始;明年農村土地確權結束後,未來農村土地發展將迎來這五大趨勢;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這是眾所周知的,但提出全面落實不是為了減弱農民對於土地的權利,而是為了加強農村土地集體成員權;

1

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法律確定的農民集體的重要財產權,明確農民與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關係,將農民與土地財產權緊密聯繫起來,是保護農民土地合法權益的根本途徑;簡單地來說,落實集體所有權實則是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

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法律確定的農民集體的重要財產權,明確農民與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關係,將農民與土地財產權緊密聯繫起來,是保護農民土地合法權益的根本途徑;簡單地來說,落實集體所有權實則是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

農村土地流轉表現形式最突出的就是,農民擁有對於土地的承包權;通過流轉土地來重點發展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活用農村土地,帶動農民經濟收入的提升;

2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權就是放活土地經營權,農村經濟要想得到發展,首先離不開土地,而土地帶來的經濟效益需要農民的推動,農民是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權就是放活土地經營權,農村經濟要想得到發展,首先離不開土地,而土地帶來的經濟效益需要農民的推動,農民是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

農村土地改革最先要進行的一個動作就是對農村土地進行引進資本;因為小農經濟的時代已經過去,村集體對土地進行集中,農民以土地作為股份參與入股,每年可以獲得分紅,這是一種新型的農村土地經營模式;

3

股份制形式的農村土地經營模式,最大的優點就在於利益透明化;農民不必擔心自己的收入會受到影響,集中統一生產,降低成本,農民自我監督,利益自然有所保障;

股份制形式的農村土地經營模式,最大的優點就在於利益透明化;農民不必擔心自己的收入會受到影響,集中統一生產,降低成本,農民自我監督,利益自然有所保障;

農民合作社未來會成為農村的一大主流發展模式,因為相比於過去農村,現在的農村倡導的是規模經營,農民合作社這一組織就是農民自願聯合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4

過去在農村要想發展大規模化的經營,就需要將土地進行逐家逐戶的流轉,工作較為繁瑣;但現在統一集中給合作社,只要與合作社籤合約,進行投資創業,就會避免很多糾紛;

過去在農村要想發展大規模化的經營,就需要將土地進行逐家逐戶的流轉,工作較為繁瑣;但現在統一集中給合作社,只要與合作社籤合約,進行投資創業,就會避免很多糾紛;

未來農村不敢保證說會有大量農民留在農村進行耕種作業,至少目前的狀態是,外出務工的農民居多,因此,自然而然,農村就存在大量的閒置土地,在這一方面,國家倡導的是有償退出,所以,這必是未來農村土地發展趨勢的必經之路;

5

農村土地徵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縮小土地徵收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的保障機制;很簡單,意思就是,要在徵收農民土地的前提下,保障對農民補償的提高,不能讓農民覺得失去土地之後,損失很大;其實,此舉對於真正不在農村生活,想要退出農村土地的農民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一次性退出,領取高額補償金,何樂而不為?

農村土地徵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縮小土地徵收範圍,完善對被徵地農民的保障機制;很簡單,意思就是,要在徵收農民土地的前提下,保障對農民補償的提高,不能讓農民覺得失去土地之後,損失很大;其實,此舉對於真正不在農村生活,想要退出農村土地的農民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一次性退出,領取高額補償金,何樂而不為?


生薑老何


土地流轉的政策是: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在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基礎上,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

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及其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規範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係應當受到保護。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依照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及合同管理的指導工作。

擴展資料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將按照“土地確權、兩權(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價值顯化、市場運作、利益共享”方針,依據土地有償使用原則,對郊區農業用地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有償有期限流轉制度。

農業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可以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出讓經營權,鼓勵農民將承包的土地向專業大戶、合作農場和農業園區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營。

集體建設用地可通過土地使用權的合作、入股、聯營、轉換等方式進行流轉,鼓勵集體建設用地向城鎮和工業園區集中。

其要點是:在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基本制度的基礎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設,建立以土地為主要內容的農村股份合作制,把農民承包的土地從實物形態變為價值形態,讓一部分農民獲得股權後安心從事二、三產業。

另一部分農民可以擴大土地經營規模,實現市郊農業由傳統向現代轉型。公有制與市場的深度融合,促進集體經濟的發展。


see鄉村日記


你好,我是糖果的日記呦,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我自己就是一名農村人,對於未來農村土地的大改革,我想大概就是這些了。

一:土地確權

我們這裡正在進行中,總有農村戶口,並且有地的人已經拿到土地證明,未來將會出現包地大戶,承包出去的地每年將會得到土地分紅,土地分紅將是農民第一大收入一切將進入機械化不在像以前一樣面朝黃土背朝天,全部有機器代替,一個人可以種植上千畝,甚至更多的土地。

二:退耕還林

從2019年開始,我們這裡就還是在道路兩旁退耕種樹,種了很多各種的植物,樹木,花草,還有各種果木,觀賞美化兩不誤,2020年這些退耕還林的美化還在繼續實施中。

三,農作物種植的多樣化

近幾年來,農民的種植物不再是單一的玉米、小麥,這兩種農作物。種植植物開始多樣化,比如花生、大豆、蘆筍、油菜、草坪、花卉、梧桐樹苗、蓮藕、迷迭香、白玉蘭、粉黛玉蘭、秋葵、紫荊花、紫薇花、紅薯、土豆、草莓、西瓜、以及各種果園,和更多的蔬菜品種,相信未來農村會更多大面積的進行農作物多樣化。

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請評論加點贊


糖果日記呦


一、將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

相較於出租、轉包等流轉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轉期限更長、利益聯結更緊密、流轉關係更穩定的特點,有利於調動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農田水利設施等投入積極性,對於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一步,會及時總結地方實踐經驗,指導地方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有序發展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針對合作社、農企等經營主體:這將是最有利擴大規模,形成規模經營的好時機。土地股份制的推行能有效降低土地流轉的成本,而且與農戶關係形成天然捆綁,無論是對經營,還是在帶動性上,都有很大優勢。

針對普通農戶:這是一次絕好的跳板機會,普通農戶因地少而實力弱,不具競爭力,但如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社等組織,可以使身價倍增的同時,還能享受合作社的盈利分紅。

二、大力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

中央一號文件曾明確提出: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這和土地有什麼關係呢?

以前農村土地是傳統的小農經濟,分散不連片,但要發展現代農業要進行機械化、規模化,那麼誰來做?單個農民肯定是做不到的,那麼就催生了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也勢必成為未來農業的主要經營主體。

針對合作社、農企等經營主體:這無疑是最好的消息,只要經營主體認真發展,用正確的經營方法去經營產業,並掌握政策,是能很輕鬆的發展壯大併成為地區的代表的。所以,這一時期要抓兩件事:一是產業,一是經營,把這兩件事抓好了,發展壯大指日可待。

針對普通農戶:對於普通農戶來說稍顯弱勢,但並不意味著被淘汰,因為最終產業的實踐還是需要農戶,但對於普通農戶來說,現在要抓緊一切時間去提高自己的認知程度,比如互聯網的知識、電商的操作、農業種養的一些新技術以及一些新機械的操作等等,這樣才能在未來的農業發展中佔得一席之位。

三、三權分置後,還會有下一步動作

三權分置講過很多次了,這裡不重複講了。三權分置的前提是土地要確權,關於土地確權也講過很多次了,也不重複講了。這裡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要搞清楚三權分置後,我們到底是獲得了哪些權益?能運用哪些權益?由此還能延伸出哪些權益?

三權分置是國家土地政策的一大重要舉措,這也是改變整個土地以及農業格局的重要舉措。而這只是個開始,三權分置解決的是土地限制問題,但真正讓農村土地活起來



面哥的故事


對農民來說,論重要的東西莫過於家中的土地,相信各位農民朋友也有不斷關注一些相關的土地新聞吧,考慮到未來或者是說目前,越來越多的人落戶城市,農村可能會有越來越少的人願意去種地的問題;加快土地流轉,通過土地流轉將土地的承包權、使用權以合法的方式移交給種糧大戶或是專業的農業生產公司,是農村土地未來發展方向的重點。最近的話題總離不開土地,一來是因為土地確實重要,二來是國家的土地政策頻發,且重量級很大。未來5年,農業部將積極鼓勵各地整合涉農項目資金,積極引導家庭農場等規模經營農戶流轉土地,大力推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一、將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

相較於出租、轉包等流轉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轉期限更長、利益聯結更緊密、流轉關係更穩定的特點,有利於調動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農田水利設施等投入積極性,對於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一步,會及時總結地方實踐經驗,指導地方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有序發展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針對合作社、農企等經營主體:這將是最有利擴大規模,形成規模經營的好時機。土地股份制的推行能有效降低土地流轉的成本,而且與農戶關係形成天然捆綁,無論是對經營,還是在帶動性上,都有很大優勢。

針對普通農戶:這是一次絕好的跳板機會,普通農戶因地少而實力弱,不具競爭力,但如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社等組織,可以使身價倍增的同時,還能享受合作社的盈利分紅。

二、大力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

國家政策曾明確提出: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這和土地有什麼關係呢?

以前農村土地是傳統的小農經濟,分散不連片,但要發展現代農業要進行機械化、規模化,那麼誰來做?單個農民肯定是做不到的,那麼就催生了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也勢必成為未來農業的主要經營主體。

針對合作社、農企等經營主體:這無疑是最好的消息,只要經營主體認真發展,用正確的經營方法去經營產業,並掌握政策,是能很輕鬆的發展壯大併成為地區的代表的。所以,這一時期要抓兩件事:一是產業,一是經營,把這兩件事抓好了,發展壯大指日可待。

針對普通農戶:對於普通農戶來說稍顯弱勢,但並不意味著被淘汰,因為最終產業的實踐還是需要農戶,但對於普通農戶來說,現在要抓緊一切時間去提高自己的認知程度,比如互聯網的知識、電商的操作、農業種養的一些新技術以及一些新機械的操作等等,這樣才能在未來的農業發展中佔得一席之位。

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是國家土地政策的一大重要舉措,這也是改變整個土地以及農業格局的重要舉措。而這只是個開始,三權分置解決的是土地限制問題,但真正讓農村土地活起來,還會有更重大的政策和舉措。因此,可以預見,三權分置只是一個開始,接下來還會有大動作。

針對合作社、農企等經營主體:把握好當前三權分置等土地改革政策的機遇,緊跟下一步政策動向,抓住先機,優先發展產業,獲得支持。

針對普通農戶:對於普通農戶來說,可以獲得土地政策改革的相關收益,一方面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轉變自己的角色,即在未來農業中成為職業農民。

四、挖掘土地的每一寸價值!刻不容緩!

針對土地本身,除享受政策紅利外,其實並無太多紅利。但在農業產業鏈上,就不同了。土地的價值取決於地上物的價值,那麼如何讓土地快速並高倍數的增值,就是農業賺錢的核心!

對農民來說,論重要的東西莫過於家中的土地,相信各位農民朋友也有不斷關注一些相關的土地新聞吧,考慮到未來或者是說目前,越來越多的人落戶城市,農村可能會有越來越少的人願意去種地的問題;加快土地流轉,通過土地流轉將土地的承包權、使用權以合法的方式移交給種糧大戶或是專業的農業生產公司,是農村土地未來發展方向的重點。最近的話題總離不開土地,一來是因為土地確實重要,二來是國家的土地政策頻發,且重量級很大。未來5年,農業部將積極鼓勵各地整合涉農項目資金,積極引導家庭農場等規模經營農戶流轉土地,大力推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一、將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

相較於出租、轉包等流轉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轉期限更長、利益聯結更緊密、流轉關係更穩定的特點,有利於調動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農田水利設施等投入積極性,對於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一步,會及時總結地方實踐經驗,指導地方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有序發展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針對合作社、農企等經營主體:這將是最有利擴大規模,形成規模經營的好時機。土地股份制的推行能有效降低土地流轉的成本,而且與農戶關係形成天然捆綁,無論是對經營,還是在帶動性上,都有很大優勢。

針對普通農戶:這是一次絕好的跳板機會,普通農戶因地少而實力弱,不具競爭力,但如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社等組織,可以使身價倍增的同時,還能享受合作社的盈利分紅。

二、大力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

中央一號文件曾明確提出: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這和土地有什麼關係呢?

以前農村土地是傳統的小農經濟,分散不連片,但要發展現代農業要進行機械化、規模化,那麼誰來做?單個農民肯定是做不到的,那麼就催生了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也勢必成為未來農業的主要經營主體。

針對合作社、農企等經營主體:這無疑是最好的消息,只要經營主體認真發展,用正確的經營方法去經營產業,並掌握政策,是能很輕鬆的發展壯大併成為地區的代表的。所以,這一時期要抓兩件事:一是產業,一是經營,把這兩件事抓好了,發展壯大指日可待。

針對普通農戶:對於普通農戶來說稍顯弱勢,但並不意味著被淘汰,因為最終產業的實踐還是需要農戶,但對於普通農戶來說,現在要抓緊一切時間去提高自己的認知程度,比如互聯網的知識、電商的操作、農業種養的一些新技術以及一些新機械的操作等等,這樣才能在未來的農業發展中佔得一席之位。

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是國家土地政策的一大重要舉措,這也是改變整個土地以及農業格局的重要舉措。而這只是個開始,三權分置解決的是土地限制問題,但真正讓農村土地活起來,還會有更重大的政策和舉措。因此,可以預見,三權分置只是一個開始,接下來還會有大動作。

針對合作社、農企等經營主體:把握好當前三權分置等土地改革政策的機遇,緊跟下一步政策動向,抓住先機,優先發展產業,獲得支持。

針對普通農戶:對於普通農戶來說,可以獲得土地政策改革的相關收益,一方面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轉變自己的角色,即在未來農業中成為職業農民。

四、挖掘土地的每一寸價值!刻不容緩!

針對土地本身,除享受政策紅利外,其實並無太多紅利。但在農業產業鏈上,就不同了。土地的價值取決於地上物的價值,那麼如何讓土地快速並高倍數的增值,就是農業賺錢的核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