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海財產保險一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被罰12萬元

中國網財經4月2日訊(記者 裡豫 曹中原)近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公佈一起行政處罰決定書,華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萊蕪中心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被罰款12萬元,其臨時負責人被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

據瞭解,2019年9月12日、16日、18日,華海財險萊蕪中支分三筆列支業務及管理費-印刷費-非單證印刷費29200、33600、26800元,共計89600元,相關的印刷品交易背景不真實,資金實際用於向華海財險萊蕪中支的3名員工支付工資。

銀保監部門認定,上述編制虛假財務資料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關於“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關於“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一)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的規定,決定對公司罰款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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