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執行幹警調解相鄰糾紛 化解鄰里矛盾

近日,洱源法院執行幹警深入當事人家中,現場調解執行一起因建築物阻礙通行引發的相鄰糾紛,促使案件順利執行,有效化解了鄰里矛盾。

據悉,申請執行人聞某標、聞某山與被執行人聞某江、聞某映相鄰而居,2019年雙方因建房產生矛盾,聞某標、聞某山訴至洱源法院,經法院審理,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因被執行人聞某江、聞某映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聞某標、聞某山遂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聞某江、聞某映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併到現場進行勘驗,責令二被執行人限期履行法定義務。執行當天,因被執行人未按法定協議要求履行到位,雙方當事人在現場爭論不休,場面一片混亂。眼看執行陷入僵局,執行法官摸準雙方心結,隨即施展出人民法官的“滅火”功能,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苦口婆心的釋法明理,既讓雙方對法律的嚴肅性瞭然於心,又讓雙方將鄰里的親戚情誼重拾心間,最終促使雙方重新達成一致執行意見。雖然過了午飯時間,但為了能讓案件得到徹底解決,執行法官和幹警堅持在現場敦促被執行人履行協議內容,直到中午14時雙方當事人確認簽字後才離開。

該案的圓滿執結,不僅讓公平正義在最後一公里得以加速,確保了人民法院判決的權威性,也在群眾家長裡短的糾紛化解中彰顯了司法溫情,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審核:字丹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