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有哪些立遺囑權?


老年人有哪些立遺囑權?

立遺囑的有效條件:立遺囑人立遺囑時須有行為能力,遺囑必須表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因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無效,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

1、立遺囑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遺產。

2、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遺囑人設立遺囑時,無須徵得遺囑繼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繼承人的贊同。只要有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即發生法律效力。

3、遺囑可以改變法定繼承人的範圍、順序和遺產分配辦法。立遺囑人立遺囑時須有行為能力。


老年人有哪些立遺囑權?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老年人有哪些立遺囑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