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發工資,想離職怎麼辦?

華文雨


對於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發工資,想離職怎麼辦?

然而對這樣的問題,即為公司系違犯了勞動法。第七章,第二十八條:違犯了不簽訂勞動關係。而對於在被用人是否知道勞動法有規定,至於為什麼不籤勞動合同,是否認為即是試用期,而為能簽訂勞動合同,而試用期僅為三個月,如果超過三個月還未簽訂勞動合同,哪麼可以認定屬違規行為。

至於對公司如有類事事情,作為公司員工有權為了合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提起訴訟請求。而勞動仲裁委接到仲裁訴訟請求書,必須先得調查取證,如果情況屬實,哪麼即可以按照勞動法所有條例,要求公司為公司員工進行經濟補償,而以兩倍的補償費補發到員工。

尤其這裡必須要提醒該公司員工,就盡對你為什麼要離職?還是因為公司不能為你辦理勞動合同?還是因為連工資也未能付給你,因而對你產生了一種公司及負責的代度?還有你在公司己經工作了多長時間?尤其是對你的工資是否一直都沒有發放過。這些都是要作為調查取證的重要證據。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首先建議您與公司領導協商溝通,如溝通無果可以向當地法院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公司支付你未籤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應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4、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

多讀勞動法,維護自身權益,希望你的問題早日解決


奇怪知識社


一、必須確定題主提出問題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題主說: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發工資,想離職怎麼辦?個人觀點是理解為:公司這麼做,題主能不能拿到應得的工資?如果題主所要表達的是這個意思,本人認為:題主可以拿到工資。

二、題主必須確立與企業的勞動關係。

確立勞動關係,這必須先收集能確立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這些平時稍加留意,收集1-2樣證據基本沒什麼問題;證據收集完畢,向企業所在地勞動局申請仲裁,確立勞動關係。為後續依法通過有關政府部門要求企業支付賠償金。

三、題意確認企業未與題主簽訂勞動合同,題主依法享受勞動期限長度的2倍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四、題主依法通過政府有關部門要求企業支付2N賠償金,維護題主合法權益。

1、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局申請仲裁;

3、向企業所在地的法院申請逾期未支付的賠償金

五、建議題主申請法律援助律師(免費的),依法要求企業支付其他合理收入,畢竟專業的律師能為題主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


六、友情提醒,題主依據自身情況,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3、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路飛涯


可以先了解國家法律規定再和公司談,企業在這一塊會比較重視,會願意和談。如果公司沒有回應,那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鮮衣怒馬走青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同時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且可以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小王評事


書面提出申請辭職。


夏日之冰1


直接走唄,你們之間有沒有什麼協議


日久丨生情


公司不籤合同不發工資這個違法,如果已經實際和公司簽訂兩次合同及視為長期合同,可以去勞動總裁或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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