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當年到底為什麼放棄哈登?哈登真的與伊巴卡有嫌隙?

姜止語


我認為當年雷霆高管放走哈登的主要原因有三,1. 23歲的哈登.作為雷霆第六人的位置,生涯首次闖進了總決賽,雷霆的對手正是擁有三巨頭的熱火,當然,雷霆也有杜蘭特和威少這樣的王炸組合。雙方系列賽比拼了5場,最終熱火4-1淘汰雷霆,詹姆斯首次捧得奧布萊恩杯。當時的雷霆還比較年輕,杜蘭特和威少缺少大賽歷練,相對而言,熱火則擁有更為豐富的總決賽經驗,彼時的哈登是球隊替補席上的主要得分點,在場均32.8分鐘的出場時間裡,哈登場均貢獻12.4分3.6助攻和4.8籃板,命中率只有37.5%,總決賽上的表現與常規賽相差甚遠,

2. 哈登的打法有點於與神龜重合,都是要有球在手,才能發揮他的優勢,雷霆高管不願花費千萬年薪在一個第六人身上,彼時哈登也沒有展現出能達到現在在馬賽克球隊的高度,加上18卡的快速成長,

3. 雷霆始終是小城市,不像紐約、洛杉磯等大城市,有那麼高的曝光率,投入率,

以上觀點,是本人認為雷管不願高價續約的主要原因。而哈登則在賽季結束後選擇加盟了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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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是方的


雷霆會選人卻留不住人,哈登與伊巴卡應該沒什麼問題,當年雷霆陣容保持幾年必定有望奪冠,放棄哈登就是因為哈登的上限就是吉諾比利。

哈登600萬被拒(雷霆認為哈登有上限——吉諾比利)

聯盟交易是一場生意,誰也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哈登當年新秀打替補就是這樣,最後因為自己多要求的600萬美元而被交易,可能是冥冥之中,如果沒有交易,就沒有後來的哈登,但是有實力成為後來的哈登,只要他打首發。而雷霆只開出4年5400萬美元,加上只給一個小時考慮,哈登沒辦法,只有坐等被交易,雙方都有私心,本身就是商業聯盟,沒有誰對誰錯。



也就是這樣,雷霆三少就再也不會聚集,只有在全明星看得到,在一起打球就定格在2012年殺入總決賽那一段時光。哈登在自己的回憶道,自己沒有想到這麼突然,他們只告訴我只有一個小時考慮,當時哈登非常難受,本想繼續自己的兄弟籃球,雷霆當時的氛圍已經非常好,各司其職,只要多加歷練,再次殺入總決賽沒有問題。哈登說我只想打替補,首發有大哥和二哥就夠了,這是雷霆時期哈登的想法。(可參考哈登的紀錄片)

那些說哈登想打首發根本不存在的,與伊巴卡的矛盾更是沒有。僅僅因為那600萬美元,2012是特殊賽季,雷霆不想交奢侈稅只有這樣,再一個就是他們的觀點:哈登的上限就是吉諾比利。雷霆放走了一個MVP,這也是後話,誰也不知道未來發生什麼。管理層只是為了利益做了取捨,他們可以看到一時,看不到所有,這也是為什麼聯盟有很多爛合同也有非常值的合同。

三少在一起確實應該會有一冠,最後威少與哈登在一起打球,杜蘭特選擇捷徑奪取總冠軍,之後另尋他路再次證明自己。


以球服人


首先,哈登和伊巴卡沒有嫌隙。

其次,哈登離開雷霆的原因,完全是雷霆管理層目光短淺。

2012年,詹姆斯哈登成為nba歷史上最年輕的超級第六人,他和杜蘭特,威斯布魯克組成了年輕的三巨頭,橫掃衛冕冠軍小牛,送走科比的湖人,淘汰了老道的馬刺,登頂西部冠軍,首次進入nba總決賽,總決賽雖然負於熱火,但是每個球迷都知道,雷霆距離一個王朝就是一步之遙。


此時三年級的哈登面臨著提前續約的問題,雷霆必須在新賽季開始前給出一個明確的答覆,哈登的團隊要求雷霆給出四年6000萬的頂薪合同,但是雷霆在這件事上產生了猶豫,因為雷霆此前與首發中鋒帕金斯簽訂一份4年3600萬的合同。


如果和哈登簽訂這份頂薪合同,他們必須在未來三年支付三倍的高額奢侈稅,雷霆處於俄克拉荷馬這座小城市,球隊三年一直處於虧損的狀態,他們不像尼克斯,湖人甚至勇士可以承擔高額奢侈稅,可以肆無忌憚的追求巨星,洛杉磯可以每年從電視轉播中賺到2億,而雷霆只有區區一千五百萬。      

在擁有兩份大同的雷霆,開出四年5400萬的最後答覆,雷霆和哈登僵持到了最後一天,雷霆總經理普雷斯特下定決心,將哈登交易到了休斯頓,就因為這六百萬雷霆就此錯失一個王朝機會。


凱文杜蘭特,拉塞爾威斯布魯克,詹姆斯哈登,三個mvp得主,縱觀nba歷史有哪個球隊能連續選出3年最有價值球員嗎?他們是兄弟,也是敵人,曾經相濡以沫又相忘江湖。
自那以後,雷霆最好成績也只是進入了西部決賽,沒有更大的作為了,相繼杜蘭特,伊巴卡離隊,雷霆痛定思痛,以威斯布魯克為核心,打造新雷霆,可是結果不如願,交著兩年nba最高奢侈稅,卻三年都是首輪遊,讓人不得不感嘆,雷霆管理層能選出一批優秀的球員,可是他們並不擅長管理。      


巨大的故事GS


雷霆是一支小市場球隊,對於他們來說,能不交奢侈稅是最好的。

2012年的賽季,是一個經歷了停擺的賽季,薪資上限連6000萬都不到,那個時候每支球隊都不想繳納奢侈稅,雷霆自然也是,但是杜蘭特和威少的合約已經很大了,球隊似乎想要在哈登和伊巴卡之間選擇一位留下。當時的哈登也知道自己無法取代威少在雷霆的地位,所以開出了4年6000萬的報價,但是雷霆卻只願意給4年5200萬,最終雷霆先簽後換把哈登送到了火箭,哈登如願得到了他想得到的薪資,而雷霆為了避稅留下了伊巴卡,開出的價格是4年4900萬。

被套圈的車手


我要是沒記錯的話,兩方都沒有錯。

對哈登而言,球隊給他的續約金額是4年5200萬美元,哈登的要求是想打首發,然後雷霆不給。然後哈登轉而要求增加800萬,4年6000萬,但是被雷霆拒絕。

雷霆給哈登考慮,然後很意外的突然就進行了交易。

哈登想要首發或者錢,這個很正常。

而對球隊而言,球隊也沒錯。

11年停擺,然後的勞資協議對奢侈稅進行了修改。

雷霆如果正常按照哈登的要求續約他,那麼威少,杜蘭特,哈登,以及伊巴卡,就將近7000萬一年,4個人接近奢侈稅。雷霆可扛不住呀。

至於交易,明擺著呀,第二年自由球員雷霆就竹籃打水一場空了,不如交易弄點價值。

哈登與伊巴卡?不是蠻好的嘛


苓九言


放棄哈登沒錯的,哈登真不行,關鍵時刻掉鏈子,和熱火打總決賽的時候就掉鏈子。好像總決賽時間還去夜店。應該有報道記不太清了可以去搜搜。反正從那就沒看上哈登,真心垃圾,一點鬥志沒有。


心小睡一會


也不能直接說雷霆放棄哈登吧。。那時候的雷霆希望哈登能夠增加第二陣容的深度,,然而,以哈登的實力是有能力充當首發的。。二者談不容。然後就是工資帽問題,,那時的雷霆,都在面臨的四少的續約問題。。雷霆選擇了那時即戰力更加突出的威少和阿杜,至於伊巴卡,護筐需要。。而哈登彼時的短板還是很明顯的,,至今為止防守一直是一個詬病。二者擇其一。。只能棄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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