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有感

《殺死一隻知更鳥》有感

“你不要以為手中拿著槍就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你知道什麼是正義,並堅持不做不義的事。”——《殺死一隻知更鳥》

《殺死一隻知更鳥》的故事是以一個小女孩的口吻來描述的。小女孩叫做路易斯·斯庫特·芬奇,她有一個哥哥叫傑姆·阿蒂克斯·芬奇。他們出生在美國南部梅康鎮裡的一箇中產家庭中。故事的主角就是他們的父親阿蒂克斯·芬奇。

這本書有兩條主線構成,第一部分主要以阿蒂克斯·芬奇為主。

在大蕭條時期美國南方一個靜謐的小鎮上,一個名叫湯姆·魯濱遜的年輕人,被人指控其強姦了一個白人女孩。但是事實的真相是白人女孩勾引湯姆,被女孩的父親鮑勃·尤厄爾撞見,於是鮑勃謊稱湯姆強姦女孩。此時,阿蒂克斯·芬奇接受委託為湯姆辯護,但由於他是一個黑人,阿蒂克斯·芬奇儘管握有湯姆不是強姦犯的證據,但陪審團還是認為湯姆有罪。此一妄加之罪,導致湯姆死於亂槍之下。

在上世紀40年代,美國種族歧視嚴重,在巨大的壓力下,阿蒂克斯不畏懼坎寧安家族的威脅,不在意主流社會對其為“黑鬼幫腔”的議論。阿蒂克斯是追求平等的,他積極收集證據,盡力揭秘事實,不顧及自身及子女安危,依然要為湯姆洗清冤名,小女孩斯庫特得知父親要為湯姆辯護後,曾問“阿蒂克斯,我們會贏嗎”,阿蒂克斯回答,“不會,寶貝,但是不能認為我們在之前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為沒有理由爭取勝利。”那正如書中所敘述“有一種東西不能從眾,那就是人的良心”。阿蒂克斯又是勇敢的,什麼是真正的勇敢?真正的勇敢不是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裡拿把槍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註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並且不管發生什麼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本書中的律師阿蒂克斯被認為是法律界追求正義的代表,同時,法官和警長在各自的角色中也表現出對正義的追求,雖然書中關於法律本身的描述帶有種族主義的色彩,但是也著重強調了法律人為追求公平正義所做出的努力。

本書的另一條線索為“怪人”拉德利,拉德利的房門永遠是緊閉的,而他本人更是15年沒有露面,小鎮的孩子們既好奇又害怕,總是使用各種惡作劇去捉弄他,但是拉德利絲毫沒有在乎這些惡作劇,反而用自己的方式去幫助小鎮上需要幫助的人。當阿蒂克斯在法庭上揭示真相後,尤厄爾意圖傷害阿蒂克斯律師的孩子們洩憤,怪人拉德利及時出現,救了兩個孩子,並用刀殺死了尤厄爾。

“我寧願讓你們在後院射易拉罐,不過我知道,你們肯定會去打鳥。你們射多少冠藍鴉都沒關係,只要你們能打得著,但要記住一點,殺死一隻知更鳥便是犯罪。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裡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穀倉裡築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犯罪。”

而本書中黑人湯姆是被殺死的知更鳥,怪人拉利德是不能被殺死的知更鳥。作為法律從業人員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讀一下這本書,並且都能從中找到一些屬於自己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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