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水滸傳》,裡面有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讓人敬佩;有的讓人痛恨;有的讓人惋惜;有的讓人羨慕。唯獨到了林沖這裡,給人的感覺就只有兩個字——窩囊。堂堂八十萬禁軍教頭,武藝超群,遇到事情怎麼會那麼慫?就連公認的“受氣包”武大郎都能衝冠一怒去捉姦,林沖怎麼就不能在自己妻子遭到調戲的時候揮下那一拳,打在高衙內的臉上?真是慫不可耐。
但此時翻開書,再看林沖的故事,反而覺得他才是整個《水滸傳》中最真實的人——有血有肉,有無奈,當然,心中也有愛。
咱們先來回顧一下林沖到底有多“慫”。第一處便是當他得知自己妻子在光天化日之下遭人調戲的時候,林沖是這樣的——(林沖)喝道:“調戲良人妻子,當得何罪過!”(第七回),真是一聲斷喝,英雄氣概,正氣凜然。當發現那人是高衙內時,林沖是這樣的——恰待下拳打時……先自手軟了。(第七回)
接下來就是被髮配之後一路上對董超、薛霸兩個人的忍氣吞聲和殷勤侍奉。當時公人押解犯人住店是不花錢的,只需要算些飯錢即可。而落腳之後,林沖是這樣的——不等公人開口,(林沖)去包裡取些碎銀兩,央店小二買些酒肉,糴些米來,安排盤饌,請兩個防送公人坐了吃(第八回)。這服務周到至極,不知道的還以為林沖是經驗豐富的管家呢,一切安排得妥妥當當的。
臨睡前被薛霸用開水燙破了腳皮,又被薛霸罵罵咧咧罵了半夜,林沖一句話都不敢回,自去倒在一邊睡覺,連大氣都不敢出一下,何其窩囊!但林沖硬是忍下了這口氣。
第二天上路之後,由於被董超、薛霸穿了“小鞋”,腳上泡都打破了,鮮血淋漓,正走不動,聲喚不止。薛霸罵道:“走便快走,不走便大棍搠將起來。”林沖道:“上下方便,小人豈敢怠慢、俄延程途,其實是腳疼走不動。”(第八回)堂堂一個八十萬禁軍教頭,被兩個押送公人按在地上摩擦,不僅不敢有半句怨言,而且張嘴閉嘴以小人自居,全無英雄氣概,看著就讓人憤懣,有一種想要鑽進書裡替他打人的衝動。
但是卻很少有人進一步思考,林沖為什麼會那麼“慫”,任人欺侮。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跟韓信當年為什麼能忍“胯下之辱”的答案差不多——心中有事放不下。
那林沖放不下的事又是什麼呢?想想橫遭厄運之前林沖過的是什麼日子,據他自己日後回憶:“以先在京師做教頭,禁軍中每日六街三市遊玩吃酒……”(第十一回)。 那是何等的逍遙自在,說是紈絝子弟的生活一點都不過分;而且還會陪著妻子上香,逛街,夫妻恩愛和睦,羨煞旁人。這是我印象中整部《水滸傳》裡唯一一個有正常世俗生活,關心、愛護妻子的梁山英雄,是最接近“人”的一個形象。
而且,林沖是一直把他岳父大人的話放在心上的,發配充軍之前,林沖岳父張提轄是這麼囑咐的:“你顧前程去,掙扎回來廝見。你的老小,我明白便取回去養在家裡,待你回來完聚……”(第八回)。就衝這句話,林沖老岳父也是一條鐵錚錚的英雄好漢,也因為這句話,一路之上不管受到多大的折磨和委屈,林沖都能“慫”得下,因為他知道,遠在東京汴梁,一直有一個人在等他“回來完聚”。
這也是為什麼在野豬林被董超、薛霸綁起來,馬上就要被殺之時,林沖情緒崩潰,淚如雨下的原因,死倒不一定有多怕,主要是心中有人放不下。林沖要真是命喪野豬林的話,那就應了那句詩:“可憐野豬林中骨,猶是春閨夢裡人。”何其悲慘,所以僅是野豬林裡救命之恩這一次,林沖就會感激魯智深一輩子——恩同再造,永世不忘。
所以之後在柴進府上,林沖對洪教頭執禮甚恭,一直忍讓,都是因為心中的那份牽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莫要強出頭,惹出事端,誤了歸期。只要捱得刑滿,或者遇到天下大赦(宋朝沒事就大赦天下),一切就會和以前一樣了。這是林沖一直小心翼翼守護的一個夢。為了這個夢,怎麼“慫”都是值得的。
但就這麼一個簡單的夢想,最後還是被草料場的那把火化為了烏有——“便逃得性命時,燒了大軍草料場,也得個死罪。(第十回)”,這是壓倒林沖的最後一根稻草:坐以待斃,肯定是死,殺將出去,反倒會有一線生機。
所以一場大火燒掉的不僅是草料場,也燒了林沖的夢,更是把一直以來忍氣吞聲的那個林沖燒了個乾淨,從此之後“兇狠”的林沖破繭而出,慢慢地主宰著這副軀體,那就是後話了。
綜上所述,一路“慫”到底的林沖,不是真慫,而是心中有牽掛:愛生活,愛老婆,愛將來。這樣一個林沖,反倒讓人覺得可親,可愛,可敬。
還有,順便說一句,書中明確指出,那一年林沖三十五歲。人到中年,哪還有那麼多血氣方剛,快意恩仇。遇到事情首先要考慮的不是怎麼解氣,怎麼痛快,而是怎麼保全我的工作,我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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