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逼上梁山的善良之人—林沖

林沖是《水滸傳》中一位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的人物。《水滸傳》的主題是表現“官逼民反”,“逼上梁山”。但在一百零八個上梁山的人物中,真正是安分守已,奉公守法,一再退讓,卻步步被逼,走投無路,最後只好拼死反抗,上了梁山的,唯有林沖。其他人上梁山,都有這樣那樣的過節:宋江殺閻婆惜,無論如何也是人命官司;發配江州又不安分,竟在潯陽樓題反詩,官府捉他自有道理。武松儘管是替兄報仇,但擅自殺西門慶、潘金蓮,終究是私鬥;而血濺鴛鴦樓更是駭人聽聞,“無法無天”。楊志也算小心謹慎、恭勤守法的人。他遵遇潑皮牛二是他的不幸;試想,他如果不想升賞,他也就不會有黃泥岡的失敗。這些人的被逼,自身都或多或少要負一定的責任。唯有林沖,他是真正的無辜受害。林沖的血淚遭遇最能體現“逼上梁山”中的這個“逼”字。

林沖原是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有固定的滿意的職業,有溫馨幸福的家庭;妻子美貌賢淑,生活美滿安樂,可以“每日六街市遊玩吃酒”。但是禍從天降,他妻子到岳廟燒香,被高太尉的乾兒子高衙內撞見,惹起了麻煩。原來,這個高衙內“倚勢豪強,專一愛淫垢人家妻女”。他一見林沖娘子就“好生著迷心要把林沖娘子弄到手。林沖的悲慘遭遇就從他的幸福家庭開始。林沖的被逼故事就圍繞高俅一夥人施設種種陰謀毒計務必害死林沖從而把林沖娘子弄到手而展開。

逼上梁山的善良之人—林沖

林沖被逼上梁山的全過程

林沖是京師八十萬禁軍—“天子之衛兵”的教頭,在社會上有一定的聲望。他是槍棒教師,武藝超群,這都使高俅等要除掉林沖的打算具有相當難度。於是高俅及其爪牙才由易漸難,由小到大布設圈套,正像其爪牙富安所說,


“輕則便刺配了他,重則害了他性命”。

他們先是設計讓與林沖“自幼相交”的“好友”陸謙去把林沖調開,然後騙林沖娘子去陸謙家與高衙內相會。此計不成,下一計立即升級,高俅親自出面,通過套林沖買寶刀騙他走到太尉府的白虎節堂,然後誣陷他“欲殺本官”。謀刺太尉自然是該死的罪過,但遇到開封府一個正直的孔目替林沖迴護,沒有判斬,而是發配滄州。第二計又失敗了。

高俅等的第三計是買通防送公人於半路上殺害林沖。此一計被魯智深識破,他在野豬林救了林沖,並一直保護他走到滄州。高俅等為害林沖用的功夫不可謂不大,但連遭失敗。他們仍不甘心,最後又用更加毒辣的手段,把林沖調去看管大軍草料場,再乘大雪夜去放火焚燒草料場林沖或者被燒死在裡面,或者即使逃出來,


“燒了大軍草料場,也得個死罪”。

此計必致林沖於死地。而林沖對這場殊死的搏鬥開始時並無清醒的認識。岳廟裡高衙內調戲他妻子,他僅當作一般的潑皮滋事,忍讓了之,反勸趕來幫助他的魯智深說:


“原來是本官高太尉的衙內,不認得荊婦,時間無禮。林沖本待要痛打那廝頓,太尉面上須不好看。…權且讓他這一次。”

善良的林沖絕想不到他的“本官”會對他耍陰謀下死手。所以當他中計買下那把高太尉作為誘餌的寶刀時,把玩之餘還想著:


“高太尉府中有一口寶刀,胡亂不肯教人看,我幾番借看,也不肯將出來。今日我也買了這口好刀,慢慢和他比試。”

一點兒警惕心也沒有,於是又演出白虎節堂的那一幕。直到這時,林沖才如夢方醒,明白了這切都是高俅的設計陷害。但是,覺醒了又如何呢?

一個小小的武術教師面對著深受皇帝寵信的太尉,認識得再清楚也無可奈何。前一次在岳廟,他是主動忍讓;此時已身陷囹圄,他自顧不暇,只好被迫忍讓。遭到流配的刑罰,林沖的態度,一是準備老老實實地服刑;二是寫張休妻書,既是對妻子的愛護,同時也是他此際唯一可能採取的自完之計。但林沖想得仍然太天真。在他想到寫休書之前,高俅等已經安排好在半路上殺害他的辦法。高俅對林沖要斬草除根,想當囚徒也不行。但高俅的計策儘管周到,卻沒有想到半路里殺出一個魯智深。直到此時,林沖仍然抱著委曲求全的態度,勸阻魯智深不要殺掉兩個防送公人,幻想高俅就此住手,他有朝一日能“掙扎得回來”與妻子團聚。大軍草料場的火光驚破了他回家團聚的夢想,此時他再也沒有選擇的餘地,只有奮起反抗。於是他手刃了陸謙、富安和差撥三個奸賊。林沖就是這樣在求生存的鬥爭中由忍讓,忍讓,再忍讓,直到忍無可忍,最後才爆出憤怒的吼聲。林沖殺死陸謙等三人,不僅是他對高俅的堅決反抗,而且是他同原來為之盡忠效力的朝廷的徹底決裂。

從此,他義無反顧地走上了梁山。

逼上梁山的善良之人—林沖

小說對林沖被逼上梁山的全過程作了真實、細緻、生動的描寫,成為《水滸傳》取得高超藝術成就的標誌之一。

在林沖被逼的整個過程中,直到火燒草料場,他始終都處在被動的地位。他好像風浪中的一隻小船,任風吹浪打顛來簸去。他是事件的中心人物,但事件的發生、發展、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卻不是由他決定的。圍繞林沖,小說展開了一系列人物,以他們對林沖的愛憎態度鮮明地分成兩個圈子:以高俅為中心的人物極盡興風作浪之能事,務求致林沖於死地;而以魯智深為中心的人物則千方百計地關心、保護林沖,一次次把他從絕境中挽救出來。鬥爭產生的原因並不大,僅僅是為了滿足高衙內的一時慾望,但鬥爭的發展卻演變出許多可歌可泣甚至驚心動魄的故事。

高俅是迫害林沖的元兇。

他以掌管國家軍政大權的太尉之尊,不僅是高衙內、陸謙、富安等一夥破落戶無賴的後臺、靠山,而且在施行“擅闖白虎堂”計中,他親自出馬,當面撒謊,給林沖扣上“手執利刃,故入節堂,欲殺本官”的重大罪名,吩咐開封府尹


“好生推問…處決”,

在構織林沖罪名中起了關鍵作用。他們以後採取的幾次行動中,他未再出面,但那幾次行動都需要動員其他部門的要緊人員參加,尤其是火燒大軍草料場,不是小可的事,必定都是經過高俅批准才可能進行的。《水滸傳》正是通過高俅在林沖事件中的表現和作用對宋朝廷的腐敗狀況作了深刻而形象的揭露。

高俅是歷史上真實的人物。

據宋·王明清《揮慶後錄》卷七《高俅本東坡小史》記載,他的發跡史大體與《水滸傳》開頭所敘述的相符。高俅起始不過是一個侍僕,但確實“筆札頗工”,尤善蹴鞠,是借王晉卿給在潛邸的端王—後來的徽宗皇帝送小禮品而交上好運的,


“數年間,建節,循至使相,遍歷三衙者二十年,領殿前司職事”。

高衙內是林沖事件的禍首。

小說對這個人物著墨不多,但很深刻。他是高太尉的乾兒子(實際是親叔伯弟),


“在東京倚勢豪強,專一愛淫垢人家妻女,京師人懼怕他權勢,誰敢與他爭口?叫他做花花太歲”。

他整天無所事事,百無一用,玩也不過是用“彈弓、吹筒、粘竿”去捉個鳥蟲之類,在酒足肉飽之餘,也就只能憑本能去找女人。容易到手的也容易生厭,越是得不到的才越使他著迷,是這類子弟的通病,所以,他專門做無事生非的事情。高衙內被林沖娘子嚴詞拒絕以後,竟然患上了相思病:


“自見了多少好女娘,不知怎的只愛他(指林沖娘子),心中著迷,鬱鬱不樂。”

他的“鬱鬱不樂”就成了林沖家破人亡,陸謙、富安、差撥死於非命,大軍草料場焚燬一系列重大事件的起因。

逼上梁山的善良之人—林沖

高俅、高衙內這類人的思維方式與平常人不同。

如果高衙內稍微收斂一下,按照當時社會的慣例,像其他貴族一樣他可以娶三妻四妾,而不必去搶奪林沖的娘子,想一想搶奪林沖的娘子會給高太尉的名聲帶來多麼大的危害,這些事件就不會發生。如果高俅稍微收斂一下,對高衙內的這個非分之想予以訓斥,這些事件也不會發生但是不,他們想的與平常人正相反。高衙內覺得自己越是胡作非為,能做別人不敢做的事,無人敢阻擋,才越顯示他老子的權勢之大;高太尉覺得不僅自己作威作福,而且自己的“衙內”也能到處橫行不法,無所不通行,才越顯示他的聲威之隆這種思維方式培養出了一些無能又無恥的特別人——衙內,使“衙內”成了一切為非作歹的高官子弟的共同代號,比“花花太歲”之類更具身份特徵。

在高俅周圍還有幾個為虎作倀的人,他們的身份不外是“閒漢”、“幫閒”、獄卒之類,都是社會爛人。他們閒極無聊,靠給高衙內捧場逗趣獻媚討好混口殘渣剩飯。這些人人品之卑劣,滄州牢城營的差撥可作他們的代表。

差撥不過是宋代牢獄中獄卒的班頭,他一見林沖手中沒有拿準備送給他的錢,即刻把林沖罵得狗血噴頭:


“……我看這賊配軍滿臉都是餓文,一世也不發跡。打不死、拷不殺的頑囚!你這把賊骨頭好歹落在我手裡,教你粉骨碎身,少間叫你便見功效!”

但見了林沖的十五兩銀子,馬上變了面貌,同一口中說出的話也全成了恭維:


“林教頭,我也聞你的好名字,端的是個好男子。想是高太尉陷害你了,雖然目下暫時受苦,久後必然發跡。據你的大名,這表人物,必不是等閒之人,久後必做大官。”

同一場合,同一時間,同一說話對象十五兩銀子就把他的靈魂顛倒過來了。他不懂得羞恥,更不知道操守為何物。陸謙買通他去草料場放火,使他陪陸謙、富安喪了命,正是這類丑角應得的下場。

林沖面臨的危險是這樣複雜、曲折、出人意料,如果不是另些人竭盡全力對他鼓勵、幫助、保護的話,他是絕不可能存活下來。這些關心幫助他的人,最重要的首先應推魯智深。

他在林沖生死關頭的野豬林從天而降,震懾住董超薛霸,保護林沖一路平安到達滄州。其次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林沖娘子。她不僅生得美貌,而且感情真摯,品性堅貞。在五嶽樓胡梯上、在陸謙家中,她獨自一人敢於同高衙內鬥爭,寸步不讓;林沖發配,她“號天哭地”去送行,見了林沖休書,“一時哭倒,聲絕在地”,表現了她對林沖真切深摯的愛情。她實際上是這場矛盾鬥爭的焦點。高俅等對林沖一步步加重迫害,都是為了動搖她對林沖的愛情,撲滅她對林沖有朝一日回來與她團聚的希望,讓她“沒的推故”。林沖娘子的高貴之處在於:高衙內的甜言蜜語,她不聽不聞;高太尉的顯赫聲威、天大財富,她不屑一顧;對林沖所受的重重打擊迫害,她堅定地同丈夫站在一起忍受,不猶豫、不動搖。最後,當火燒草料場事件發生後,丈夫回來的希望破滅了,她就“自縊身死”,以身殉了她對林沖的愛情。

關於林沖的性格很多人產生了一種偏見,認為林沖“逆來順受”“唯唯諾諾”同時又一再忍讓、“委曲求全”。

逼上梁山的善良之人—林沖

那麼林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先從林沖的身份來說。林沖不僅是高俅帳下的一名武師,而且是一個好漢,對自己的“一身本事”頗為自負。這樣的人怎麼會“逆來順受”、“唯唯諾諾”?

實際上,小說描寫,當林沖聽說妻子被人糾纏時,立即跑去,扳過那個後生就要打。儘管由於認出是高太尉之子,又被眾人勸說,沒有真打,但仍“怒氣未消雙眼睜著瞅那高衙內”。有些人常舉此時林沖沒有把高衙內痛打頓作為他性格軟弱的證明。但平心而論,高衙內此時的非禮不算嚴重,別人又勸:“教頭休怪,衙內不認的,多有衝撞。”何況他又是頂頭上司高太尉之子。有人對此不以為然。我則認為,在這類不算嚴重的非禮事件中,對上司之子適當的留下面子,不僅是人之常情,而且是尊敬上司,維持起碼的上下級工作關係的必要讓步。這一點,即使在今天也不能避免。

魯智深乘著酒醉,提著鐵禪杖帶著一群潑皮來幫林沖打架,林沖勸道:


“林沖本待要痛打那廝一頓,太尉面上須不好看。自古道:不怕官,只怕管。林沖不合吃著他的請受,權且讓他這一次。”

這些話不是表現林沖軟弱,而是勸阻魯智深以息事寧人,為了增強說服力,所以說話有些誇張。息事寧人,委曲求全,儘量減少人之間的矛盾衝突,是所有善良人的心願。社會賴此共同心理而得以存在、延續和發展。如果人之間的關係動輒大打出手,甚至不惜血肉橫飛,那麼人類何時才能脫離野蠻狀態並從而進入到文明社會中?

林沖對高衙內讓步的意義在於:林沖雖然是一個武藝高強的好漢,但在他的故事中,他始終是一個被迫害者。在他同高衙內、高俅、陸謙等人的鬥爭中,他所抱的態度、所採取的應付措施,都是正確的,是平常人都應當採取的。他以善良之心度人,憤怒也適可而止。這就更襯托出他對立面那些人的霸道和醜惡,從而增強了林沖被逼事件的典型意義。

委曲求全與逆來順受是有區別的。前者是指為了求得安寧而採取剋制態度,使自己的不滿和反對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以內。這往往是為了某種更重要的目的而採取的暫時對策。後者則是表示屈服,不敢反對,完全喪失了鬥爭意志。林沖對高衙內等委曲求全有之,但逆來順受卻不合林沖性格。所以我們從小說中看到,當他發現陸謙用計騙他妻子時,“林沖把陸虞候家打得粉碎”,又“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徑奔到樊樓前去尋陸虞候”,又到陸家門前“一連等了三日”。並說:


“只怕不撞見高衙內,也照管著他頭面”。

這反應夠暴烈的。後來在滄州,林沖正服刑,當開酒店的李小二告訴他從東京來兩個“尷尬人”時,他大驚道:


“這十歲的正是陸虞候。那潑賤賊也敢來這裡害我!休要撞著我,只教他骨肉為泥!”

他先去街上買把解腕尖刀,前街後巷去尋陸謙,已做了與高俅、陸謙等拼死鬥爭的準備。這些事實都表明,即使在退讓中,林沖仍然在鬥爭或準備鬥爭,不失其好漢本色。

逼上梁山的善良之人—林沖

當然,在林沖被高俅捉入開封府以後,他的命運就全部控制在別人手裡,只能任人擺佈。這時與其說是“逆來順受”,不如說不得不受。把他刺字發配,他不能不去;董超薛霸賺他把他的腳用開水燙壞,他不知是計,無可奈何;在野豬林,董薛二人又騙他把他綁在樹上,然後要殺他,此時的林沖即使有天大本事也無能為力。

總結:水滸傳中的這些情節主要表現的不是林沖軟弱、怯儒,而是表現林沖的善良和輕信。他總是用自己善良之心去看別人。他與那些人“往日無仇,近日無冤”,想象不到他們會挖空心思要害死他。林沖正大光明,想象不到別人會耍弄小計謀編謊話讓他中圈套輕信——善良人的通病,是林沖的主要性格弱點。但輕信與好漢的剛強豪爽並不矛盾,反倒更襯托出林沖的善良本性。正是林沖的善良和輕信才使林沖和讀者貼得更近,讀者同情林沖的遭遇,關心他的命運,使林沖形象更具藝術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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