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人的眼中,料罗湾海战是怎样的?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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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罗湾海战被称为崇祯明荷海战或者金门海战。

荷兰人其实作战的主要对象并不是朝廷的官军,而是郑成功的老爹郑芝龙。


郑家在明朝末年,拥有当时最大规模的私人海军。号称20万人。清朝入关前后,曾经打算给郑芝龙一个省到两个省让其自治的。可见其海军力量的强大。

最后国姓爷郑成功能够光复台湾,并以台湾为基地,不能不说是因为郑家水军力量的强大。


荷兰人起先是跟海盗刘香合作的。因此料罗湾海战是明郑官军和荷兰人与海盗刘香等联军的作战。


至于料罗湾海战,荷兰人死的人并不多。主要损失的是财物。


据《巴达维亚城日记》所记,料罗湾海战被俘虏的荷兰人约计百人。当然料罗湾海战也让葡萄牙东印度公司认识到自己一个远东地区的公司与明帝国这个庞然大物之间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武力征服便成了备用选项。这一切可从当时的葡萄牙军队指挥官普特曼斯写给刘香的信中得到证明:“

一官(Iquan)屡屡用放火船及兵船企图于漳州河压倒我们,我们不时受到损害及耻辱而不得不逃走……


此场战役之后明朝对郑芝龙等人无力约束采取放任态度。虽然明朝宣称胜利,但东南海权自此落入郑芝龙一人掌控。


料罗湾大战后,明军乘胜追击,又连续与荷兰人发生小规模海战,一直将荷兰赶出中国沿海为止。而郑芝龙则死咬刘香不放,最后于崇祯八年(1635年)广东海战,将刘香逼得在决战中自焚溺死。从此东南沿海的海盗全都消失,只余下郑芝龙一人。

崇祯十二年(1639年),荷兰人再度派朗必即里哥率大型战舰9艘骚扰中国沿海,数次击败明朝水师的小型船队,但最终又被郑芝龙遣人携带盛满火药的竹筒泅水攻击,一连焚毁5艘,朗必即里哥大败而回。


郑芝龙得了个外号叫“闽海王”,此后东南海疆唯郑芝龙是从,来往内外商人皆用郑氏旗号,史载:“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并筑城于安平(今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


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郑的令旗,若无此旗,在东亚海面被拦截的概率超过百分之五十,若在福建沿海,则百分之百被拦截。最后就连台湾的荷兰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义购买令旗。


自此之后东印度公司与郑芝龙一直维持着稳定的贸易行为直到明朝灭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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