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三七互娛網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關於 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採取填補措施的承諾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55 證券簡稱:三七互娛 公告編號: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的相關規定,為保障中小投資者利益,蕪湖三七互娛網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三七互娛”)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使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承諾:

一、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的承諾

為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承諾如下:

“1、本人承諾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2、本人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諾對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4、本人承諾不動用公司的資產從事與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5、本人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6、本人承諾公司擬公佈的股權激勵(如有)行權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7、自本承諾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門就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作出另行規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8、本人承諾切實履行本承諾,若違反該等承諾並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9、作為填補回報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之一,本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諾,本人同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發佈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人作出相關處罰或採取相關監管措施。”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的承諾

為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諾:

“1、在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期間,不越權干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公司利益;

2、若違反承諾或拒不履行承諾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補償責任;

3、作為填補回報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之一,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諾,同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根據其制定或發佈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公司進行處罰或採取相關監管措施。”

特此公告。

蕪湖三七互娛網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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