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人死前向銀行借了錢,死後銀行會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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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死亡,存款難以取出的案例屢見不鮮,由於該類案件涉及到存款保密、實名登記、財產公證、遺產分配等多方面問題,給銀行業務操作及客戶合理繼承存款帶來諸多不便,筆者通過查詢法律法規、實地諮詢調查,現整理成文,以供相關業務操作參考。

三、繼承之困

1、若不知死者存款賬戶信息,公證道路成死結

死者遺留的銀行存款屬於遺產,繼承人若要繼承該遺產就必須持有繼承權證明,這就需要去當地公證部門進行繼承公證。然而,公證機關為了保障公證事項準確,會要求遺產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提供存款憑證或載明存款賬號卡號、戶名及存款金額的有效證明。等繼承人去銀行查詢帳號信息時,銀行按照“為儲戶保密”、“保障賬戶安全”的業務準則,有權拒絕此類查詢請求。如此便形成了死結,

2、存款少於手續費,取還是不取?

如本文案例,要想取出死者遺留下來的存款,必須明確存款的繼承人,第一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往往是人數眾多。按照公證機構要求,所有繼承人都必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公證,然後所有留有繼承權的人都必須前往銀行才能夠順利支取該筆存款。若繼承的存款金額較小,如此興師動眾,花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實在是得不償失。

四、解決之道

1、有死者存儲介質及交易密碼

2、知道死者在銀行的賬戶信息

(1)存款繼承權不存在爭議

(2)存款繼承權存在爭議

3、不知道死者在銀行的賬戶信息

五、建言獻策

現行的《聯合通知》以及《補充通知》皆是三十多年前制定的,其目的是平等保護繼承人的利益,避免因某一繼承人私自支取銀行存款而引起財產糾紛。這在當時有一定合理性,但現如今該規定已有明顯滯後性,已不符合新時代的需要。

為了有效控制銀行操作風險,切實提高“繼承死者存款”類型業務的效率,更好地維護該類繼承人的合法權利的角度,現提出以下建議:

1、擇優選擇解決途徑

2、銀行開通小額快捷支取通道

3、銀行放寬死者賬戶信息查詢手續

4、用死者存摺簽訂代收業務


九九歸一張老師助理


名下的財產,抵押,沒有就是一筆壞賬


無隅之偶


  收到頭條號推薦的問答,本人很高興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希望通過我的回答給大家帶來幫助,這是我個人的見解與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歡迎留言,我們共同探討,我們一起成長一起學習。

  第一,銀行會找借款人的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了借款人的遺產,就要承擔借款人的債務!

  當然,如果繼承的遺產還沒有要還的債務多,那也可以選擇不繼承遺產。

  如果沒有人繼承繼承,或者沒有繼承人,那銀行就會採取第二種方式了,就是將借款人的遺產進行拍賣,用拍賣的錢來抵償債務。

  如果遺產是屬於夫妻共有的,比如說房產,銀行也會要求進行分割。

  存在銀行的錢,如果人去世了,一直沒有繼承人來認領,就會一直存在那裡,銀行也不會動用,但如果超過了一定的期限,那就會進入監管賬戶,過了一定的時間,賬戶就會被註銷,而錢也會歸相應的銀行所有。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清償的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如果子女在沒有繼承父母的遺產的情形下,不用承擔父母的債務責任。子女在繼承父母的遺產後,在繼承的遺產的限度內負有償債責任。不管是“父母”或“子女”都沒有義務去無休止地“替”對方還債,除非是自願。

  以上是本人的一結關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根據本人學識與經歷寫成的,如有不成熟的地方望指正。同時,喜歡我的回答請給我點個贊和加關注吧。我衷心希望通過解答能夠幫助到朋友們。感謝頭條號,提供平臺,生活有您更精彩,還希望您好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最後,真誠的祝天下的朋友們每時每時每刻無論工作生活都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恭喜發財,謝謝!


財經滾動


這個不太瞭解


唐山趣聞


一鍵代償觀點:銀行會從繼承人和擔保人兩方面入手,進而把損失降到最低。首先借款無論是對於我們個人來說,還是對於銀行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所以,銀行在放貸之初就會考慮到無數可能發生的風險,以最大程度來保證這筆錢不會壞賬。當然,也確實會出現類似於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那就是債務人借完錢以後,突發意外死掉了。這時候銀行就會從兩個方面入手來解決這件事。

一、繼承人同樣需要繼承合法債務

我們常常會說負債子償,夫債妻償,這其實是建立於債務人死亡以後,其妻子或者子女繼承了債務人的遺產的前提下的。就拿這件事來說吧,比如說債務人借了銀行500萬死掉了,如果債務人名下有遺產的話,那麼就要從債務人名下的遺產中來扣除這500萬用於償還生前債務。這時候就又會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債務人名下遺產不足以支付生前債務,那麼作為繼承人來說就可以選擇不繼承遺產,同時也就不用繼承債務人生前所欠的債務。第二種情況就是債務人名下的遺產比所欠債務要多,那麼繼承人繼承遺產的話,則就需要償還掉債務人生前所欠的全部債務。

二、擔保人同樣擔有債務清償的責任。

當然,有時候也會出現債務人名下確實沒有遺產,然後其子女也不願意償還債務人生前債務的情況,這時候就要由擔保人來承擔這部分債務。畢竟,大部分情況下,之所以會做擔保人,指定是有一定的利益成分在裡面的,既然獲取了利益,那麼就要承擔風險。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無法履行債務的時候,則就要由擔保人代為履行。所以,作為銀行來說,那指定是提前都把所有的風險都考慮到了,也做好了準備。當然,也不排除那些非常極端的情況發生,比如也沒有擔保人,債務人也沒有什麼遺產,其子女也不願意繼承他的債務。

總結:作為銀行來說就只能怪自己之前風險評估工作沒有做到位,這也是銀行應該承擔的風險之一。不過一般是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畢竟人家銀行就是靠這吃飯的嘛。


行事財務助手


用死者遺產清償債務。


高潔律師


向銀行借款後借款人死亡,一般有幾種處置方法:

第一種,如果借款有房產抵押,則銀行會與房產繼承人商量,要求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房產繼承人願意繼承房產的,則要麼由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責任,要麼由繼承人賣房歸還貸款。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財產的,則房產由銀行拍賣,用於歸還貸款。

第二種,如果有連帶責任保證的,銀行會要求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

第三種,如果是信用貸款的,銀行會追索死亡借款人的遺產。和第一個一樣,如果借款人有遺產的,就要看遺產繼承人的態度。如果放棄繼承的,那麼銀行貸款就不用還了;如果要繼承的遺產的,則要承擔還款責任


張新宇Mr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借款人去世繼承人償還,繼承人無能力償還拍賣財產,但往往是人死債死的例子很多


琪子媽


銀行一般會採取以下方式處置逾期貸款:

1.貸款是否有共同借款人,例如:借款人的配偶,雖然借款人死亡,配偶仍有償債義務,銀行🏦會向借款人配偶追償。

2.貸款是否有擔保人或者擔保物,例如如果共同借款人也無法償還到期貸款,銀行🏦有權利處置擔保物或向擔保人追償。

3.借款人死亡後,有財產的,財產繼承人有義務在繼承的財產範圍內償還債務。

銀行🏦追償方式一般有:內部保全人員清收、法律手段清收或者委託外部機構清收。如果銀行🏦感覺清收成本較高,也會打包轉讓,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由他們管理處置。


小老虎頑石


按照法律,如果沒有遺產繼承,那麼家屬不需要承擔債務,如果有遺產繼承,那麼繼承人也要繼承債務負責還款,但是大部分銀行都不向家屬繼承人進行追債。不過道德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是把欠款還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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