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原武镇牛庄村失信被执行人牛临春,如有线索请举报!


原阳县原武镇牛庄村失信被执行人牛临春,如有线索请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牛临春

身份证号码:4107251980****5117

性别:男

年龄:40岁

住址:原阳县原武镇牛庄村

执行案号:(2020)豫0725执90号

立案时间:2020年2月21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牛临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8日作出的(2019)豫0725民初35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牛临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33065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314元。牛临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5民初353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牛临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33065元及利息;承担本案受理费314元;执行费401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履行12000余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李法官。电话号码:0373--758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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