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巡 察 公 告


巡察公告

(煤炭專項巡察)

按照《呼倫貝爾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呼倫貝爾市委2020年巡察工作計劃》和自治區黨委巡視辦有關要求,經呼倫貝爾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報呼倫貝爾市委同意,呼倫貝爾市委第六巡察組於2020年3月27日開始對牙克石市、鄂溫克族自治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等4個旗市區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開展“提級+交叉”專項巡察。巡察時間60天左右。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務


(1)落實重大方針政策情況


一看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重點檢查是否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提出的“改變簡單的挖煤賣煤、挖土賣土的粗放型資源開發模式”和關於煤炭資源領域的重要指示要求,結合實際細化舉措、破解難題、抓好落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認真落實煤炭資源配置管理、開發利用、轉化增值、權屬轉讓、土地使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重大部署要求,維護和規範經濟秩序,提高資源優化配置水平和開發利用效率;是否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三去一降一補”政策,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綜合運用市場法制、行政等手段,防範和化解市場波動、資源資產流失等重大風險,促進煤炭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看執行煤炭資源領域政策法規制度情況。重點檢查是否根據礦產資源規劃,加強對地區、行業煤炭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的調控和管理,做到佈局科學合理、高效集約利用,推進資源開發與經濟發展相協調;是否執行煤炭資源配置政策中存在過寬過鬆變形走樣,急功近利、寅吃卯糧、涸澤而漁,配套項目與承諾項目不匹配,以假項目、假投資“空手套白狼”“騙煤”“套煤”違規違法超量配煤,以及借對煤田自燃現象進行滅火治理為名違規配煤等問題;是否按照煤炭資源清理整治政策要求,加強對企業違約率高、項目兌現率低、項目轉化不落實等問題的清理整頓,加強對落後小煤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以及違法違規建設生產煤礦的淘汰和清退,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是否在執行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規定上打折扣、搞變通,存在欠繳少徵、違規減免和挪用煤炭領域專項資金、違規違法變更股權、礦產交易中偷逃稅款等問題;是否認真執行煤炭行業改革發展有關政策,加快推進涉煤收費清理,依法取締強加給煤炭企業的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營造煤炭企業良好發展環境。


(2)落實政治責任情況


一看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加強對煤炭資源領域工作的領導指導,抓大事、議大事、謀大事,做好政策制定執行、項目規劃管理等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煤炭資源領域的突出問題,有效發揮主導作用;是否在落實“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中存在權力過度集中、一把手或分管領導獨斷專行搞“一言堂”和“家長制”,盲目決策、違規決策、任性決策以及重大決策失誤等問題;是否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本部門涉煤領域項目投資、資源配置、環評審核、礦權辦理等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和把關,強化排查核查和跟蹤問效,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二看履行工作責任情況。重點檢查是否認真履行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職責,講政治、顧大局,按照規定做好煤炭領域規劃制定、審批備案、資質審核、項目推進、政策支持等方面工作,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是否存在職能轉變不到位、政企政事不分,行政干預過多、審批事項繁雜以及利益部門化、行業特權化、程序隨意化等問題;是否存在管理粗放混亂,政府職能部門和企業相互串通,對盲目擴張、無序建設等情況視而不見,堵前門、開後門,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欺上瞞下等問題。


(3)落實淨化政治生態要求情況


一看涉煤領域違規違紀違法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子女、親友利用職權或影響插手干預、內外勾結暗箱操作,通過企業改制等方式貪佔國家資源、據為己有等問題;是否存在為非煤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低價獲取資源後轉手倒賣、賺取暴利提供便利等問題;是否存在對涉煤企業違法違規出讓礦業權、變更股權、利用資產交易賺取暴利,以及在煤炭資源整合及兼併重組中弄虛作假、暗箱操作、侵吞國有資產等行為聽之任之,甚至徇私舞弊、翫忽職守、濫用職權等問題;是否存在領導幹部涉足煤炭領域,渾水摸魚、搶奪國家資源、獲取鉅額利益,以及“老子前臺批煤、子女後面撈錢”,赤膊上陣、利用權力直接拿煤,通過“暗股”“乾股”等方式參與其中撈取“黑金”等問題;是否存在領導幹部“靠煤吃煤”“靠礦吃礦”“靠企吃企”,利用礦權審批、採礦許可、資源配置、項目推進、安全生產、道路交通、用電、環評、投融資、拆遷等相關權力,大搞權錢交易、收受鉅額賄賂等問題;是否存在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領導幹部以資源為砝碼,藉機搞攀附、“架天線”、結權貴謀取職務提拔,以及相互勾連、抱團取暖,共同啃噬國家利益等問題。


二看煤炭領域問題擴散蔓延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民營資本特別是私營煤企在攫取“第一桶金”後,逐步向交通、土地等領域拓展,“煤老闆”轉身修路炒地成了“路霸”“地主”,與ー些領導幹部及其子女親友勾結,導致腐敗問題不斷滋生,積弊亂象蔓延擴散等問題。


(4)落實整改工作情況


對照以往審計、督查、專項清理整治以及巡視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對涉煤領域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重點看是否存在“闖關”思想和“過關”心態,說一套做一套,避重就輕、選擇性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是否存在就事論事抓整改、以下級整改代替自身整改,以及層層推卸責任和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


(5)按照呼倫貝爾市委要求,同時對4個旗市區的28個部門開展其他礦產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巡察監督。


二、反映問題渠道及對象


巡察期間,巡察組設立徵求意見箱、信訪接待室、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接受群眾來信來電來訪。


呼倫貝爾市委第六巡察組


巡察對象:牙克石市、鄂溫克族自治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等4個旗市區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林業和草原局(或具有相關職能單位)。巡察中將涉煤蘇木鄉鎮和嘎查村(社區)納入監督範圍,可對涉煤企業、其他有關部門進行延伸瞭解。


接訪地點1:牙克石市康樂西街9號九進快捷賓館一分店

舉報電話1:15049505649

接訪地點2:鄂溫克旗巴彥託海鎮白雲朵朵賓館

舉報電話2:15705091603

接訪地點3:新左旗阿木古郎鎮老年公寓

舉報電話3:15049505604

接訪地點4:新右旗阿拉坦額莫勒鎮克爾倫賓館

舉報電話4:1504950560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受理信訪範圍


根據巡察工作職責,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黨員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於本輪巡察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反映,將按規定轉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受理信訪時間


自2020年3月27日開始,巡察時間60天左右。來電來訪時間為每日上午08:00至晚20:00。巡察結束後,巡察組將不再接受來信來電來訪。


巡察期間,巡察組將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自治區黨委和市委的有關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巡察紀律要求,請大家對巡察組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0470-8105221

監督工作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呼倫貝爾市委第六巡察組

2020年3月27日


巡 察 公 告

監審:趙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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