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蓋州檢察:停課不停學,安全上網須謹慎


遼寧蓋州檢察:停課不停學,安全上網須謹慎


疫情期間,各個學校開設的“雲課堂”讓同學們體驗到“停課不停學”的學習方式,在互聯網的幫助下,知識傳播的道路沒有因為疫情而被阻斷,然而,孩子們經常近距離接觸手機、網絡也容易帶來不少困擾。


案例


東東是一名小學生,寒假期間藉著上網課的機會拿到媽媽的手機上網,在玩一款網絡遊戲的時候認識了一名高手玩家大哥。東東看到大哥的段位很高,遊戲裝備和技能都很酷炫,便問這位大哥要怎麼玩好這款遊戲。大哥非常熱心地告訴東東玩遊戲的技巧,還跟東東說:“大哥是這款遊戲的高手,有特殊渠道上分,你給大哥轉賬,大哥可以給你買到高級裝備,還能給你代練。”東東信以為真,便將媽媽手機微信中的三千多元轉給大哥,大哥收到錢後便將東東拉黑。後來東東媽媽發現微信中的錢少了,詢問起來,才知道東東被騙了。

檢察官姐姐提示


在這個案例中,這位“大哥”通過編造自己有特殊渠道買裝備、付錢代練等方式騙取被害人東東的財物,他的這個行為已經構成了詐騙,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未成年人切勿沉迷網絡遊戲,學會培養健康有益的興趣愛好。不要輕易相信在網絡世界中結交的朋友,更不要在非官方渠道轉賬給對方來買裝備升級賬號。


提醒同學們一定要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加強網絡安全意識,除上網學習外,不瀏覽不健康網頁,不痴迷遊戲。如點到與金錢有關的頁面或鏈接,一定要經過父母的同意,先請家長確認後再支付。


作為家長,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防範教育,與孩子共同約定手機等電子產品使用時間和方式,對孩子上網情況多加關心、指導和監督。避免將自己支付軟件的密碼告知未成年人,同時儘量不要在未成年人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寶等軟件中存過多錢。對借網絡學習的名義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也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以免上當受騙,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案例


小明在網課結束後拿著手機刷朋友圈,看到一個朋友轉發的免費領紅包鏈接,興奮地點進去領取紅包。小明手氣很好的抽中了99元的大紅包,這時網頁跳出需要分享朋友圈才能領取紅包的提示,並且需要登記個人身份信息,小明立刻反應過來這個鏈接可能有問題,並向微信平臺舉報了該鏈接。


原來不久前,小明的媽媽就因為點開朋友圈不明二維碼被騙過。小明媽媽看到朋友圈有掃二維碼免費送手鐲的活動,點開二維碼關注後,結果個人信息、銀行卡信息等綁定微信的信息被洩露,造成很大的困擾。

檢察官姐姐提示


如今網絡上各種違法犯罪套路層出不窮,對公民的財產安全、個人信息安全、個人隱私等權益造成巨大損害,同學們在上網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個人信息,莫要貪圖小便宜。同學們要提升網絡素養,在上網同時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提高網絡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警惕,謹防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和線上詐騙。讓網絡真正成為自己學習、成才的幫手和助推器。


檢察機關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有很多內容,包括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和履行檢察監督職能、督導助力青少年網絡環境的治理等。我們將繼續通過多種工作形式和途徑將未成年人保護這一工作做深做細,為淨化青少年網絡環境貢獻檢察力量。


法條鏈接


《刑法》第266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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