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局高壓新裝業務流程、所需資料、時限

一、高壓用電報裝管理

適用於電壓等級10kV及以上韶關新豐供電局客戶的用電新裝或增容業務的辦理。

供電局高壓新裝業務流程、所需資料、時限

二、業務流程圖:

供電局高壓新裝業務流程、所需資料、時限

三、客戶應準備的資料

用電需求表

⑵ 立項批准文件(或企業董事會決議文件)、營業執照、政府監管項目批件、稅務登記證、授權委託書、法人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

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負荷;

影響電能質量的用電設備清單;

主要電氣設備一覽表;

設計、施工、試驗單位資質證明;

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主設備說明書、試驗報告、合格證;

電氣試驗及保護整定調試報告(含整組試驗報告);

⑽ 其他資料。

四、工作內容

1、受理

⑴ 查驗客戶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材料不全提請客戶補齊;受理增容申請先核查客戶是否欠繳電費。

⑵ 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不能受理的,或因電網供電能力所限不能滿足客戶用電需求暫時不能受理的,向客戶說明不能受理或暫緩受理的原因。

⑶ 符合受理條件的,協助客戶填寫《高壓用電需求表》,並將客戶名稱、用電地址、聯繫人及電話、受理日期等錄入營銷信息系統。

2、現場查勘

⑴ 現場查勘員接到查勘工作任務後,與客戶聯繫勘查時間。

⑵ 在6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提出供電及計量方案初步意見。

3、擬定供電方案

⑴ 根據客戶用電需求、用電性質、負荷特性,以及電網結構、運行情況和現場查勘員的初步意見,就供電電壓等級、供電方式、供電線路及計量裝置的配置提出書面意見。

⑵ 客戶用電需求有重要負荷,需要電網提供保安電源,以及有自備電廠(含自備發電機組)的,在書面意見中予以明確。

⑶ 書面意見由用電報裝班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後提出,按管理權限報批。

4、方案審批

⑴ 制定的供電方案按分級管理原則審批,審批單位在正式回覆前徵詢編制部門意見,方案最終確認後書面予以回覆;

⑵ 110千伏及以下的方案審批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⑶ 用電報裝班收到批覆的供電方案後,在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客戶;

⑷ 客戶對供電方案有異議時,用電報裝負責人主動與客戶協商,確需修改供電方案的,重新履行報批手續。

5、簽訂報裝協議

用電報裝辦根據客戶認可的供電方案組織有關部門與客戶就工程設計、施工、試驗等內容簽訂用電報裝協議。

6、設計、預算及工程實施

⑴ 工程管理員根據用電報裝協議約定的設計、預算工作時限督促設計單位按時完成。

⑵ 用電報裝班組織有關部門會同客戶對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文件和資料進行審查,需要修改的,由設計單位根據審查的書面意見調整設計。

⑶ 工程預算編制完畢後,施工單位聯繫客戶對編制的預算進行確認。

⑷ 工程管理員督促施工單位按用電報裝協議約定的時限完成施工任務。

7、中間檢查

工程管理員組織有關部門會同客戶對隱蔽工程進行中間檢查,存在問題的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檢查完畢提出檢查報告。

8、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後,工程管理員組織有關部門會同客戶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須檢查以下內容:

⑴ 工程建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⑵ 變、配電設施的安裝質量是否符合國家(行業)標準;

⑶ 主要電氣設備是否試驗合格;

⑷ 變電所(室)土建是否符合規定標準;

⑸ 防止影響電網電能質量的措施是否實施到位;

⑹ 雙(多)電源及自備發電機組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9、收費

按國家政策規定及有管理權限的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高可靠性供電費用。

10、裝、拆表

⑴ 裝表接電員按《電能計量管理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⑵ 接到工作單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

⑶ 按周整理業務工作單,及時移交資料管理員歸檔。

11、簽訂供用電合同

根據合同簽約管理權限,被授權簽約人與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

12、啟動送電

用電報裝工程由用電檢查班根據國家(行業)有關規定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工程驗收啟動。

13、歸檔

工程送電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歸檔。歸檔資料:

新裝、增容需求表;

⑵ 立項批准文件(或企業董事會決議文件)、營業執照、政府監管項目批件、稅務登記證、授權委託書、法人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複印件;

主要電氣設備一覽表;

影響電能質量的用電設備清單;

主設備說明書、試驗報告、合格證;

用電報裝工程設計及說明書(高壓受電裝置一、二次接圖與平面圖,無功補償方式,隱蔽工程,防止影響電網電能質量措施、自備電源及接線方式等);

中間檢查報告及整改意見書;

電氣試驗及保護整定調試報告(含整組試驗報告);

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負荷資料;

設計、施工、試驗單位資質證明;

營銷業務工作單;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供用電合同;

供電局高壓新裝業務流程、所需資料、時限


⒁ 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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