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中不允许杀跳伞的飞行员,为什么可以杀坦克驾驶员?

跳伞中的飞行员属于没有武装,失去抵抗能力的军事人员,符合《日内瓦公约》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已经失去抵抗能力的士兵的情况。

战争中不允许杀跳伞的飞行员,为什么可以杀坦克驾驶员?

落地后,只要本人放弃抵抗,属于投降的情况,也不应该射杀。当然如果拿着手枪继续抵抗,被射杀就不冤了。坦克驾驶员不一样,只要待在坦克里,对面就无法判断是否对自己有威胁,那么射杀是合情合理的。另外俘虏飞行员,也可以为将来交换战俘积攒筹码,尤其是王牌飞行员,逮着一个可就赚大了,这一个不知能换回到少个战俘回来。

朝鲜战争中被我军俘虏的双料王牌飞行员费希尔,后来他和其他10名飞行员被拿来换回了钱学森扫射跳伞中的飞行员,是一件比较可耻的事情,但凡自我标榜为文明国家的,都应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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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实际上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种事可没少发生过。因为二战的战争烈度相当之高,双方的报复已经升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杀红了眼后,什么人道主义日内瓦公约也就抛到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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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二战期间,跳伞的飞行员若是没有跳到己方控制区,就是凶多吉少,甚至有可能在跳伞过程中被敌方的飞机直接击中或者打漏降落伞。像日本甚至连《日内瓦公约》都没有加入,什么医疗兵,飞行员,甚至平民,都是照杀不误的。太平洋战场上甚至发生过一名美军跳伞士兵在被日机扫射时,利用手上的手枪击毙了日本航空兵飞行员的奇迹,这运气简直爆棚了。

战争中不允许杀跳伞的飞行员,为什么可以杀坦克驾驶员?

所以后来日本本土被无差别战略轰炸,东京被美国的B-29机群连炸带烧死掉十万平民,也就怪不得别人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嘛。

原文出处http://a.mp.uc.cn/article.html?uc_param_str=frdnsnpfvecpntnwprdssskt&wm_id=4dadcf422b324093ad2b172d70c6e3eb&wm_aid=4dadcf422b324093ad2b172d70c6e3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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