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蒙陰:檢答網成為司法辦案“智庫”

正義網訊(記者匡雪 通訊員徐魁)“離婚後翻建的新房能否用於清償另一方婚姻存續期間的個人債務?”近日,山東省蒙陰縣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幹警趙坤和李尊鑫正圍繞一起執行監督案件的焦點問題進行討論,但經過一番激烈討論兩人意見仍然相左,沒有達成一致。

  這時,李尊鑫提議,到檢答網上諮詢一下。很快,檢答網的專家組就給出了“可以清償”的建議,並且列出了詳細的法律依據,一場爭論就此平息,為案件的辦理指明瞭方向。

  這是蒙陰縣檢察院學用檢答網來指導辦案的一個生動實例。如今,辦案遇難題、法律適用把握不夠精準就到檢答網上找答案,已經成為蒙陰縣檢察院幹警的一種共識。通過檢答網的幫助,該院獲得指導實際辦案達40餘件次。

  “為了讓幹警善用、愛用檢答網,我們通過集中培訓與各部組織開展‘微課堂’的形式,舉辦了檢答網應用培訓,院領導帶頭學用,現在檢答網已經成為學習和辦案的良師益友。”該院檢察業務管理部員額檢察官程明崗說。

  2019年6月,蒙陰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閆長福辦理了一起在農用地、河道內非法取土採砂類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其自家栗子園內採挖風化砂對外出售,案發時被查扣風化砂2.59萬立方米,價值35萬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採挖河沙、海砂的行為達到構罪標準的依法認定為非法採礦罪,但是對於在河道、海域之外採砂的行為是否構成非法採礦罪沒有明確規定。帶著這個問題,閆長福打開了檢答網。

  檢答網給出了“如果既構成非法採礦罪又符合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的構成要件,則兩者屬於競合關係,依法擇一重定罪處罰”的建議。隨後,閆長福又檢索了相關類似案件,對於這起案件的辦理有了答案。經蒙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19年11月13日,蒙陰縣法院以非法採礦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萬元,涉案風化砂依法予以收繳。

  “檢答網給出的答案准確、高效、權威,對於指導我們辦案確實幫助非常大,我現在經常到這上面來學習”。閆長福對記者說。

  方便快捷的操作,高效務實的文風,權威規範的回答,蒙陰縣檢察院全院幹警已成功被檢答網“吸粉”。現在,檢答網已經成為幹警凝聚法治思維,指導服務辦案的智囊團。

  “檢答網內容涉及面廣、專業性強、解答及時權威,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檢答網的培訓推廣力度,引導幹警積極、高效、規範地用好這個‘智庫’,推動各項檢察工作科學、健康發展。”蒙陰縣檢察院檢察長神合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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