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液體之火,把人類歷史,澆灌的跌宕起伏,將琴棋書畫,薰染的色彩斑斕。醉了劉伶,狂了詩仙,張揚了曹孟德,書寫了鴻門宴……而今天,酒,重新定義了駕車的“成本”……駕駛證會被記12份、罰款、降級,甚至於入刑與死亡。一旦發生嚴重後果,追悔莫及的一定是痛恨自己\\對方一句:
“你開車為什麼要喝酒?”
“你的回答一定是我以為這點酒沒事呢”
3月27日至29日,錦州交警部門連續三天開展嚴重交通違法夜查統一行動,出動警力371人次、設置38個執勤點、檢查5092臺過往車輛,其中查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案件16起、醉酒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案件1起、查處其他交通違法行為案件276起!其實,交警蜀黍也想問問:
“你開車為什麼要喝酒?”
……
NO.1 凌海交警大隊
2020年3月28日19時46分,姜某某駕駛牌號為遼LEV673小型汽車行駛至凌海市新村街與國慶路交叉路口時,被凌海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姜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8.5毫克。姜某某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帶至凌海交警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NO.2 淩河交警大隊
2020年3月29日19時42分,李某某駕駛牌號為遼G1H595小型汽車行駛至延安路與雲飛街路口時,被淩河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李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39毫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李某某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淩河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NO.3 松山交警大隊
2020年03月27日20時03分,薛某駕駛牌號為遼GUE836小型汽車沿科技路行駛時,被松山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薛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66毫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薛某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松山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NO.4 義縣交警大隊
2020年3月27日19時50分,沈某駕駛牌號為遼GEV188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義縣義烏崗附近迎賓路1公里+10米處時,被義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沈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76毫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沈某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義縣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的處罰。因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沈某機動車駕駛證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依法註銷。
2020年3月27日19時55分,趙某某駕駛牌號為遼GEN951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義縣義烏崗附近迎賓路1公里+10米處時,被義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趙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為67毫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趙某某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義縣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
接下來,還有!
NO.5 濱海新區交警大隊
孫某駕駛的遼GH2221(牽引)+遼G2015掛(車貨總質量128.58噸)因超載被濱海新區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王某某駕駛的遼GJ2557(牽引)+遼G7S68掛(車貨總質量113.66噸)因超載、改型等違法行為被濱海新區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5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NO.6 黑山交警大隊
張某駕駛的遼GH 0151(牽引)+冀CS 508掛(車貨總質量91.640噸)因超載被黑山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趙某某駕駛的遼GB2867(牽引)+遼GF129掛(車貨總質量87.12噸)因超載被黑山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
看了上面的內容簡直“觸目驚心”,希望每位交通參與者看了以後能真正的認識到,交通違法非兒戲,僥倖心理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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