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酒駕弟弟逃跑 哥哥推傷民警獲刑

3月27日上午,城廂區法院通過“雲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許某彭妨害公務罪一案。這是城廂法院依託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聯網開展的刑事“雲庭審”,將刑事案件從“線下”轉至“線上”,確保防“疫”期間刑事審判工作不打烊。

  據悉,2019年9月12日2時許,許某山酒後駕駛小型汽車搭載其哥哥被告人許某彭,途中發現城廂交警大隊設卡檢查酒駕,許某山因害怕被查獲遂下車逃跑,被協警黃某某抓獲。許某彭下車擋在許某山和協警黃某某中間幫助許某山逃跑,並將協警黃某某推倒在地致其全身多處軟組織擦傷。經鑑定,黃某某的損傷程度未構成輕微傷。許某山逃離現場後又返回查看時被交警當場抓獲。

  3月27日下午,城廂區法院進行宣判,認定被告人許某彭採用暴力手段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許某彭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員,應從重處罰;但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在法庭上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許某彭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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