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一生豔福不淺,先後有6位太太,其中一位竟和自己兒子有染

康有為是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社會改革家、書法家和學者,以發動康梁變法而著稱。

康有為一生豔福不淺,先後有6位太太,其中一位竟和自己兒子有染

康有為

他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可自己卻妻妾成群,且處處留情,被稱為“風流聖人”。

康認為這與自己主張的自由婚姻並不違背,他在《大同書》中曾寫道“太平大同之世,凡有色慾交合之事,兩歡則相合,兩憎則相離……”而他與六位太太都沒到“兩憎則相離”的地步。

徐悲鴻還專門為他畫了一幅作品《康南海六十行樂圖》(康有為人稱康南海)。

本文將為大家介紹康有為六位太太中最令人津津樂道的三位以及康有為的特殊癖好。


康有為一生豔福不淺,先後有6位太太,其中一位竟和自己兒子有染

康南海六十行樂圖

一、三太太何旃理

在六位太太中,何旃理是與康有為共處時間最短的一個,也是最讓康有為刻骨銘心的一個,康有為最為疼愛三太太何旃理。1907年,50歲的康有為從歐洲趕往美國紐約參加帝國憲政會,在此期間結識了十七歲的美國華僑何旃理。

何旃理不僅通曉四國文字,且熟悉中國文化,能歌善舞,50歲的康有為在美國巡迴演講,17歲的何在臺下專注聆聽,深為演講者的儒雅風度、深邃思想和淵博學識所折服。二人經過幾次交談,相見恨晚,何更是毫不掩飾對康的愛慕。

康有為一生豔福不淺,先後有6位太太,其中一位竟和自己兒子有染

何旃理

康有為以前的感情如果說更多源於一種責任,這次的不顧一切則源於一種對他而言過於奢侈的激情。

康有為當時已娶了原配夫人張雲珠、二太太梁隨覺,但何旃理不顧父母反對,嫁給了康有為。婚後兩人生有一子一女。後來他們相偕遊歷歐洲各國,每到一地,都由何旃理做翻譯。

可惜紅顏薄命,何旃理24歲便患病身亡。何病逝後,每逢週年忌,康有為都要在其靈前焚香哭拜;清明時節,則親臨墓地祭祀,偌大年紀的人,在墳冢前涕淚交加,長跪不起,直到他去世。

康有為一生豔福不淺,先後有6位太太,其中一位竟和自己兒子有染

康有為和三個太太

多年後,康有為還請徐悲鴻根據何旃理的遺像畫了一幅水彩人像。畫中是一位穿清代服裝的少婦,頭挽高髻,儀態端莊,秀目生輝,亭亭玉立。

二、四太太市岡鶴子

康有為的四太太,則成為他的隱痛。1911年,康有為流亡日本,僱了一個16歲女傭人市岡鶴子。隨著時間的流逝,市岡鶴子喜歡上了博學的康有為,而康有為也對這個年輕聰敏的女孩子動了心,而何旃理呢,她並不介意丈夫多一個小妾。因此在康有為和何旃理回國之前,就決定把市岡鶴子納為第三個小妾。

康有為一生豔福不淺,先後有6位太太,其中一位竟和自己兒子有染

市岡鶴子

可鶴子後來卻與年齡相當的康有為兒子有了感情,並懷了他的孩子,覺得無顏相見康有為,就偷偷跑回日本,將孩子生了下來。鶴子始終沒有回來過,也沒有與康有為及其家人取得任何聯繫,隱名埋姓了五十年。

直到鶴子臨死前才向世人宣告她與康有為以及兒子之間的愛情故事。1974年2月19日,鶴子在日本臥軌自殺身亡,後來,鶴子的孩子凌子,根據母親留下的信物找到了康有為的家人,並與其家人取得了聯繫。

三、六太太張光

1919年,一天,康有為在杭州泛湖閒遊,忽見一位妙齡女郎在浣紗,疑是西施再世。經打聽此女叫張光,年僅18歲,尚未婚配。康趕緊託人提親,當時的康有為已年逾花甲,比張光的父親還老。所以在聽到她的提親之後,張光的父親婉言相拒。


康有為一生豔福不淺,先後有6位太太,其中一位竟和自己兒子有染

張光

但在康的堅決要求和媒人盡力撮合之下,家境貧寒的張家最終點了頭。1919年,康有為在上海舉行婚禮,親朋好友盡皆道賀,妻妾兒女卻均不贊成這門親事,以集體缺席婚禮相抵制。

婚後,康有為對這個六太太十分寵愛,特意請了家庭教師教她讀書,自己親手教她書法。張光沒有孩子,抱養了一個女兒,1927年康有為去世後,她守寡多年,1945年病逝。

四、特殊癖好

康有為不僅妻妾成群,且喜歡嫖娼。1918年春夏暢遊杭州時,“康聖人”竟挾妓遊湖,並乘興做詩一首,開頭便是“南妝西子泛西湖,我亦飄然範大夫”。把妓女比作西施,自己比作范蠡,一時被傳為笑柄。

早年,康有為曾落魄上海,天天狎妓,卻無錢償嫖資。妓家紛紛到康有為所住的客棧索取,康覺得很不好意思,就往廣東逃。上船之日,各妓家都到船上來找他,搜了半天找不到。開船後,有水手看見船板內有人,呼眾人來看,正是康有為。

康有為一生豔福不淺,先後有6位太太,其中一位竟和自己兒子有染

康有為全家福

後來,有人寫詩諷之:“避債無臺卻有舟,一錢不值莫風流”。康有為的弟子在為他作傳時批評說:“先生日美戒殺,而日食肉;亦稱一夫一妻之公,而以無子立妾;日言男女平等,而家人未行獨立;日言人類平等,而好役婢僕……凡此皆若甚相反者。”可謂一語中的,入木三分。


六太太張光顏值爆表,放在今日也是數一數二美女,你覺得呢?歡迎留言評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