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責任 狠抓落實--濮陽市紮實推進灘區遷建後續產業發展

我市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工作包括一批試點、二批試點和三年規劃,共涉及濮陽縣、範縣、臺前縣18個鄉鎮126個行政村,共需外遷29147戶102961人。目前,一批試點群眾搬遷、土地復墾已完成;二批試點群眾搬遷已完成,正在進行舊房拆除;三年規劃涉及12個集中安置區,已啟動首批群眾搬遷。

提高政治站位,心繫群眾安危

實施黃河灘區居民遷建是保障黃河安瀾、改善灘區群眾生存環境的一項重大民生工程。工程實施以來,市委、市政府緊緊圍繞“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的總要求,強化措施,克難攻堅,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一是灘區遷建與鄉村振興相結合,以遷建促進鄉村振興。緊密結合“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要求,抓好合理佈局安置區、高標準規劃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統籌謀劃產業項目、突出抓好技能培訓和土地流轉等工作,實現灘區群眾“搬得出、穩得住”。二是灘區遷建與脫貧攻堅相結合,以遷建帶動群眾脫貧。在試點和三年規劃搬遷村的選擇上,優先考慮受洪水威脅較大、群眾搬遷願望強烈的低灘區和高灘區中的“近堤村”“落河村”“貧困村”搬遷,通過搬遷實現貧困群眾脫貧。三是灘區遷建與城鎮化相結合,以遷建推進城鎮化。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群眾選擇到縣城集中安置,濮陽縣、範縣、臺前縣群眾選擇在縣城安置的比例分別達71%、32%、48%。

上下聯動一體,合力統籌實施

釐清工作思路,加強組織建設,夯實工作職責,創新工作機制,加快推進灘區遷建工作。一是加強組織建設。按照“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要求,市、縣兩級政府成立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掛帥的遷建工作領導小組和專門推進機構。二是夯實工作責任。充分發揮行業部門職能,明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爭取政策資金支持;壓實縣、鄉、村三級幹部責任,實行縣級幹部包鄉、科級幹部包村、一般幹部和村“兩委”班子成員包戶的責任機制,共抽調73名科級幹部和骨幹組成駐村工作隊;發揮遷建群眾理事會的作用,引導村民參與,及時協調處理遷建工作中的具體事務。三是創新工作機制。相繼出臺《濮陽市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工作推進方案》《濮陽市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專項督導方案》等文件,持續開展工程建設攻堅、幸福家園入住、群眾穩定就業“三大行動”。定期召開推進會,總結經驗,提出要求;建立“周通報、月排名、季推進、年考核”機制,做到問題早發現、快解決。

做實群眾工作,切實惠及民生

群眾利益無小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保障後續發展工作。一是謀劃培育後續產業。利用黃河灘區自然、人文等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植、畜牧水產養殖等優質高效農業,積極打造“宜居、宜業、宜遊”的特色小鎮。濮陽縣打造具有鮮明中原地域特色和濮陽曆史文化氛圍的大型文化旅遊、休閒複合型小鎮——濮水小鎮。範縣張莊鄉對整個灘區2萬餘畝土地進行產業規劃,打造了集特殊種養和旅遊於一體的田園綜合體。臺前縣縣城安置區依託產業集聚區羽絨及服裝加工、食品加工、配件加工等勞動密集型企業,謀劃發展產業項目,投資1.5億元的可祺時裝項目已經落地實施。二是拓寬就業渠道。通過縣城鄉鎮周邊就近就業、勞務輸出、增加公益性崗位等渠道解決群眾就業。範縣縣政府成立勞務輸出領導小組,加大灘區勞動力省外勞務輸出力度,建立貧困村、貧困戶與發達地區企業長期合作關係,有計劃、有組織地實現貧困地區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與全國10餘個省市建立用工協作關係,已培訓並持續向連雲港、青島、大連等地輸出灘區勞動力,年創勞務收入3.2億元。臺前縣發揮產業集聚區和鄉鎮商業中心區勞動密集型企業較多的優勢,增設就業崗位2000餘個。搬遷後,濮陽縣、範縣、臺前縣積極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工作,對就業困難、年齡偏大、家庭貧困的遷建居民優先安排環衛、園林、家政等公益崗位,落實每戶至少1人就業的目標,確保困難群眾穩定就業。三是加強技能培訓。人社、教育、民政等多部門聯動,按照“一戶一人”培訓工作方案,對灘區群眾開展就業技能、新型職業農民、技能帶頭人等培訓,確保完成全年2萬人的培訓任務。濮陽縣充分利用“北京管家幫”等培訓平臺,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範縣開展勞務技能、職業教育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臺前縣開展月嫂、保潔、農業技術等專業培訓。四是加快土地流轉。出臺土地流轉相關政策,成立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建立規範化的土地流轉機制。對原遷建村的耕地繼續保留原有經營權,自行流轉或以集體方式統一流轉,收益歸個人所有;對外遷群眾的宅基地,土地復墾完成後,鼓勵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五是切實加強安置區管理。建立健全遷建社區黨組織,強化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為社區和諧穩定發展提供組織保障。濮陽縣實行“居委會+物業公司+業主”三位一體管理模式,社區保潔、維修等物業工作人員全部提前到位,做好群眾日常生活保障工作;各安置區成立了新社區黨支部,深入開展社區黨建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