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象以尽意”是怎样的艺术理论?

小刺猬的吉他声


中国古代的文字学、文学、哲学理论中,对于“立象以尽意”相关解析非常之多。在当时的文化氛围中,文人学者对这些阐释谙熟于心,能够自然而然地顺承到对书法的理解上。在当今新的文化语境中,有必要打通各个文化领域的相关理论,对书法的本质作出恰如其分的阐释。

“象”是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由此衍生出物象、卦象、意象、大象等名词。阴阳二气,相摩相荡,有而未形之时的混沌之“象”,谓之“大象”。“大象”是世界本根之象是无象之象,也就是大道、常理。老子说:“大象无形。”

“象”的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内涵越小,外延越大。所以,为了“尽意”,涵盖无限之“意”,“象”的形式必须平易简约。如果过于具体、繁复,就会僵化,不具备回味、想象的空间。因此,《周易·系辞》说:“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然而,“大象无形”的追求显得过于虚无空疏,卦象、文字的形式构成也稍嫌简单,对于表达和接受都造成了一定困难。而绘画、雕塑的“象”过于具体了。艺术的巧妙之处,就在于以相对简单的形式表达非常丰富的美学意义,为此需要对表现对象进行适当的抽取、提炼、概括,为精神寻找形式。权衡折衷之下,书法的形式构成与表现内容之间的匹配是最恰当、最理想的。书法主要是黑白二色,以点线组合实现空间分割,与其他艺术相比,其形式至为洗练简约。这种抽象、简练的形式构成,既有具体的指向性,又有一定的模糊性,如此形成含蓄美感和多义效果,造成自由联想的阔大空间,力求以有形的有限表现无形的无限,如此方能“尽意”。这非常符合中国文化化繁为简、以简驭繁的基本原则,所以书法被视为最高艺术。

书法家必须把“象”立起来,才能表“意”。“象”有基本的技巧法则,必须从书法史上认真借鉴,熟能生巧,有所创立。如果不掌握书法的表达技巧,即使文化领域的专家名人的毛笔字迹,也不可能“尽意”,算不上“书法”。

总之,书法将多种文化元素进行系统组合,“意”在把握事物变化的基本法则模式,以“象”的形式一目了然地呈现出来,生动体现出中国文化直觉思维特点以及整体观思维的大局意识。如今书法在社会大众心目中依然享有较高地位,主要得益于文化传统的强大惯性。而如果没有一个引领性的核心理念,书法的前景不可能繁荣,只可能芜杂。明确并遵循书法“立象以尽意”的根本法则,其文化地位才能得到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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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象以尽意

立象以尽意是《易传》的哲学、美学观点.意谓圣人用确立《易》象的办法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念。《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说明“象”与“意”的联系。“象”指具体可感的形象;“意”指思想、情意.“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王弼《周易略例·明象》。“象”对于“意”的表现,应注意以小喻大,以少总多,由此及彼,由近及远的特点:“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1]

(《系辞》下)《易传》在中国美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象”与“意”的关系,强调艺术形象对于作者情意的表现作用,对中国古代美学思想有很大影响。后代美学家、艺术理论家从这一命题出发,进一步阐明“象”与“意”之间的相互引发、相互作用,注重外物形象同诗人情意的结合,创造出“意象”、“意境”等审美范畴,丰富、发展了中国古典美学关于艺术表现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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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象会意”出自《易*系辞》所谓“圣人立象以尽意”,王弼所谓“得意而忘言”,俗话说“听话要听音”,都是从“用”反推“体”。

子曰:“举一而反三”,那这个“三”究竟怎么返的,就是从“一”的“象”会到了“意”也就是“体”,再从“体”起用,遇到哪种情况就用适合的方式处理,这就是返三。

举个例子,水。水性就是那个“意”,当水流经石头的时候,就会呈现中空就是一块石头的样子,从这里我们就可以总结出那个意就是“随顺”,所以,当水溜经什么就都会中空出什么的样子。

然后重点来了,这样为什么会让人觉得“艺术”?因为“道法自然”,自然而然就是那样的让人舒服,而日常中那些生硬的道理是让人别扭的。

日常生活中大多交流都是直来直去的,而直来直去就一定要有个“点”也就是抓手才能进行下去,要不然说什么呢?如此就注定了双方都没有余地,提要求的害怕得不到,被要求的害怕吃亏,于是大家一起都难受。

所以,交流中能给对方留余地的方式就上升成了艺术。

如果你有能力欣赏它,你就会与之产生共鸣;如果你还不具备欣赏它的能力,它就会对你有启发的意义。

苏轼评王维有云:“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洁之画,画中有诗。”

诗画是同步的,因为苏轼到了这种程度,所以一下就能品得出来,而品不出来的可以通过学习来慢慢浸染自己。

莫名其妙的,一看到这些诗词歌赋文玩字画心情就会立即好起来。这就是“向上一路,千圣不传。”根本不是能说清的。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

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

你舒服了吗?


徙竹散人


《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立象以尽意”》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意”和“象”是什么。

“意”字上音下心,心音是也,就是一个人心里希望传达的信息、声音。

试想:在没有文字的时代,一个人若想把自己内心的意传达他人,靠的是语言。但是,这传播毕竟是太有限了,一个人总不能把自己的话说给所有人听吧。所以就形成了口口相传,口口相传就会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传着传着内容就变了。这还好,但如何准确的传给下一代呢,比如说伏羲氏发现了宇宙运行的秘密。没法传!因为语言本身都并不能准确地表述,那怎么办呢?于是想到了——画图,而画图就是最早的“立象”。

“象”就是最早的图画。比如伏羲氏发现了太阳和月亮的运行规律、四季的变化,他就想把这些规律传给后世。但是,鉴于做画材料的难找、也不易于保存,怎么办?画图太麻烦了!伏羲氏觉得太难了。

但“立象尽意”的理念没有变,直观的图或者说“象”不容易立,那就画符吧!符就是最早的符号,什么符号最简单呢?就画了“一”道,这个表示“阳”,把中间断开“——”两道就表示跟阳相对的“阴”。一就表示☀,——就表示🌙,这样通过这两个符号就能“立象”了。比如早上是一,中午是二,下午是一,晚上是——,午夜是————,凌晨是——,早上又是一,如此循环。两个符号就可以表示一天的变化了。

这就是最早的“立象以尽意”。

所以阴爻阳爻“——”和“一”这两个符号就是最早的象的符号,这俩爻摆出来的象就能够表达意了。

再后来,符号变多了,加入了丨、拐弯、丶圆圈等等,就可以表达更复杂的东西了,而且这些符号可以组成“文”,甲骨文就是最早的文的一种。

文,再后来又生了字,就是文字。但是,文字说到底还是立“象”的符号,还是为了传达“意”。

久而久之,在传统文化中,任何意的表达都是通过立象来表达,就是所谓“立象以尽意”。但是,“立象以尽意”这一过程是不会精确的,这也就形成了我们中华民族模糊的、差不多的、诗意的,甚至模棱两可的意—象传统。


保哥讲论语


立象以尽意,是怎么办恶艺术理论?

回答这个问题,其它理论都显得苍白无力,唯独群经之首《易经》可以很好地说的这个问题。

据《易经》确切叙述:“太极分,两仪(—阳爻,——阴爻)成,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四象(东南西北,四方位)以立,八卦既成,乾坤定位。

而后!再由八“经卦”相重,得出八八/六十四卦,卦象重演确立完备:“天地自然万物囊括(六十四卦)之中,应有尽有,无所不涵”,《易经》可谓就是一部,自然法典,其中囊括信息完全备至。

至于“立象取意”的艺术,也就是:“据所立卦象,进行推理释义,实为神奇无比”。即!可以根据所立卦象,依象理能够准确推断出所需的各种信息,这就是“立象尽意”,唯《易经》可充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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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象”一词最早源于《周易》的“立象以尽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意”是通过形象来表达的,“象”又是借助文字形状、线条等形式来明确的。言语的目的是以明白“象”。若已明确了“象”,则语言可以忘掉,如果得到了“意”则“象”也可忘却。既要“象”又能超越于“象”的心领神会。

如果要通俗一点解释,可以理解为 以物来表达心意。


蒙德里安太师


通过立象来尽意,补救言之不足。

综其要点有二:

一是认为书(文字)不能尽言,言不能尽意,而象可以尽意;

二是暗示了形象思维——“象”式思维优于概念思维;实际上确立了中国传统审美“以象明意”,偏重“意象”的思路。

《易.系辞上》说: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又云“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


一起学画画美宝


立象以尽意是《易传》的哲学、美学观点.意谓圣人用确立《易》象的办法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念。《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说明“象”与“意”的联系。“象”指具体可感的形象;“意”指思想、情意.“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王弼《周易略例·明象》。“象”对于“意”的表现,应注意以小喻大,以少总多,由此及彼,由近及远的特点:“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

(《系辞》下)《易传》在中国美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象”与“意”的关系,强调艺术形象对于作者情意的表现作用,对中国古代美学思想有很大影响。后代美学家、艺术理论家从这一命题出发,进一步阐明“象”与“意”之间的相互引发、相互作用,注重外物形象同诗人情意的结合,创造出“意象”、“意境”等审美范畴,丰富、发展了中国古典美学关于艺术表现的理论。

在当代艺术上讲即创作中的形象思维的艺术表达。形象思维又可以称意象思维。别林斯基给艺术或诗“诗歌是用形象来表达的思维”、“艺术是寓于形象的思维”、“用形象显示的思维”下定义误译而来。形象是客观的供审美鉴赏的具体作品解释,任何一个客观具体事物的形象都是经过人的感官产生感觉,进而产生知觉,然后在脑细胞屏幕上留下记忆表象,成为思维材料。然后不断分解、重组、联合,再经过艺术想象升华从而完成艺术形象的创造。比如郑板桥的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再到手中之竹的不断演化。中国传统画家中立象尽意的杰出代表是八大山人(朱耷)、石壶(陈子庄)。











崔大有


这个理论出自《易经.系辞传》,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孔子说:“圣人树立象数的规范,以竭尽未能完全表达的心意,使人因象以悟其心意,设置六十四卦以竭尽宇宙万事万物的情态,复系之以文辞,以尽其所未能表达的言语,又变而通之,以尽其利,鼓励之,激扬之,以尽神奇奥妙的能事。”

《易经》所谓象,是因天下万事万物的繁杂,而拟测其形态的种类,象征其物象的适宜,因此谓之“象”。

立象以尽意是《易传》的哲学、美学观点.意谓圣人用确立“象”的办法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念。强调艺术形象对于作者情意的表现作用,对中国古代美学思想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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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通过艺术形象传达思想感情。

在中国传统绘画中,重在“表意”一直以来都是中国艺术的主体精神。《周易略例·明象》中就有“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象也;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像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

“立象以尽意”中的“象”与“意”,前者象是实,指有限,包含艺术家(也就是创作主体)的思想感情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比如文学作品中的主人公,绘画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山水形象等;后者意是虚,指无限,蕴含创作主体的主观意识和思想感情。

所谓“立象以尽意”,即为了虚而借助实,也就是借助艺术形象,以物传情,立象尽意,表达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感思绪,如中国的艺术家,通过文学作品,绘画作品传达内心或喜悦,或不忿,或怀才不遇,或家国仇恨者,不在少数,这都是“立象以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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