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市管河流后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与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由纳雍县水务局组织完成了我市辖区内后河的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工作,经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审查,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示。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毕节市市管河流后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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