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還同床的女人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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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說說離婚,離婚,意味著婚姻的結束,從法律的角度講,離婚了,婚姻關係不再存續,相關責任與義務也不復存在。

不過,離婚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人因為不同的事情而離婚,所以,並不是所有離婚的人都會因為離婚而結束感情。當然了,有些人是因為感情問題離婚的,所以,離婚了,就不再有感情了。如果因為其他不得已的原因而離婚的,即使是辦理了離婚手續,也只是在法律層面上的婚姻關係不存在了而已,並不說明沒有感情了。

接著我們再說說離婚不離家,由於不知道離婚的具體原因,所以離婚不離家的情況我們也就只能進行粗淺的分析下。

既然是離婚,就有可能會涉及到財產分割,我們所謂的離婚不離家,確切的說,應該是離婚了,還住在一個房子裡,因為我們通常會把居住的房子稱之為家。那麼就是說離婚了還住在一起,這樣的情況,其原因也有很多,比如住房是共有財產,在沒有變現之前,夫妻雙方都有份,所以這種情況住在一起也算是正常。

還有呢,或許是房子歸一方所有,但是另一方目前沒有去處,暫居於此。

再有就是離婚並非是感情破裂,而是其他原因,所以,儘管是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是也可能是不得已而為之,這種情況下,

當然會住在一起的,比如有人為了買房或其他的事情,鑽政策的空子而選擇的離婚,那一定是會住在一起的。

最後說說離婚不離家還同床的情況,一方面有可能使彼此雖然離婚,但是依然還愛著對方,所以,即使離婚了還會同床。另一方面,也許是感情雖然不好,但是彼此都有生理需要,而又不相互反感,就還會同床。還有的就是因為其他事情只是辦理了離婚手續,只是法律上不再是夫妻,但事實上還是夫妻的,這種情況,當然會同床而居了。

所以,離婚不離家還同床的情況也有很多種,若說是什麼樣的心理,還需要從具體的情況去分析。

最後,再次對於邀請回答表示感謝!同時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朱九十


其實沒有什麼心態啊,不是賴著不走,是實在走不了,離婚很容易,把結婚證換成離婚證,但是離婚之後房子存款孩子老人都沒有商量清楚達成協議!

我以前小姨就是這樣的,原本我小姨就是那種很和善平易近人,隨便聊天的那種人,但是和他老公在一起就是碎碎念不停的那種人,經常吵架鬧離婚,鬧著鬧著就鬧到民政局去了,領完證發現房子孩子的事情怎麼也談不妥。房子是兩個人大學畢業後借雙方父母付首付,然後供的,現在誰也不肯搬開那個房子!孩子也才兩三歲,她老公是獨子,父母也老了離不開孫子,她又覺得孩子是自己生的,好不容易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到這年紀,說什麼也不肯放棄孩子撫養權。

小姨他們本來也不富裕,不想把事情鬧到法院,覺得打官司太貴了,划不來,就一直僵著,住在同一個房子一個星期也說不到幾句話

其實問什麼心態,只是涉及到利益孩子的問題的時候,誰都不肯讓步,互相冷著,看誰最後妥協讓步


哇你好漂亮啊


還有這般操作,都給自己留了條後路。

離婚有許多是兩兩生厭,看見人影說話聲都討厭,你們卻還能同床共枕,跑來開玩笑的。


蕙蕙妮


這種心態的女人本質就是:不想擔負家庭責任,可以不受丈夫的管制和約束,離婚後也不受法律法規約束,喜歡自由自在的一種心態。

離婚後又不離開這個家庭和這個男人的女人,實屬自私自利心態,對這個家庭不負責任之外還傷透了男人的心,令這個男人感受不到家庭溫暖。

離婚後的女人還留在原來的家裡,實則是“騎牛找馬。”當她遇到令一個喜歡的男人,馬上就會投懷送抱。這樣的女人只顧及自己的感受,完全不顧她家男人的感受,把婚姻當兒戲,結婚證就是束縛她無處安放的“靈魂。”

男人若遇到這樣的女人,理應及時果斷作出選擇,既然已離婚,即對家庭財產和子女撫養權按法律法規執行。既然女人都不留戀你和這個家,所以作為男也必須要重新振作,規劃好自己未來的路,別在已離婚的女人身上拖泥帶水。


Chen庭203


這種很奇葩的離婚方式,讓人很是不解,離婚顧明思議,就是有婚姻契約的男女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了,日子已經過不下去了,如果繼續這段婚姻生活人就要崩潰了,在萬般無奈之下才選擇離婚,離婚就應離開,擺脫原來的生活狀態,一別兩寬,但是迫於現實的壓力,離開則意味著無家可歸,沒有棲身之所,經濟狀況又不好,靠自身的能力交不起房租,一日三餐都難以維持,不得不選擇離婚不離家,過著同居的生活,女的大概以為自己是自由之身了,既可以繼續享受已婚待遇,又可以慢慢的選擇自己喜歡的另一半,等待時機成熟後再徹底離開,或者說女方對這段婚姻還有諸多不捨,做不到輕易放下,用這種雙方相對自由的形式來調整磨合一段時間,如果出現了男女雙方都認為相處模式有了一些可喜的變化,能夠彼此理解容納對方的時機成熟成後,再來複婚當然也是可以的,這是他們雙方的選擇。我𠆤人認為,這種離婚不離家,拖泥帶水的方式並不可取,繼然已經離婚,就應該告別過去,尋找和開啟今後新的生活。


西出陽關楊時明


在這個春暖花開的季節,天氣逐漸變暖,首先非常感激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其次要我帶領大家一起走進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希望以下為大家分享這個問題,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希望我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能夠幫助到大家,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2018年我和老公平靜的辦了離婚手續,但還在同一個屋簷下假扮夫妻,因為不想影響女兒2019年的高考,誰想到女兒2019年高考失利選擇了復讀,我繼續和前夫維持表面的假象,等女兒2020年高考完就分道揚鑣。

沒想到2020年春天遇上了一群小區封了,每家每戶只能派一人外出採購這個任務被前夫搶了去,隔一天他會出門一趟,買兩大袋食品回來,每次都會帶一些我以前喜歡吃的零食。

這樣的時光持續了大半個月,剛開始全部出門我無所謂,但後來隨著情況變壞,我開始有點擔心,我不知道是擔心他感染了傳染給我和女兒,還是擔心他感染了他會離開我們。

有一天吃飯女兒驚訝地問我們,這個寒假你們居然沒吵架。因為我們住的房子是2室1廳,女兒一間房,我和老公一間房,因為沒有多餘的房間,我和前夫也就還睡在同一張床上。

或許是女兒也看出了有一些異常,有一次吃飯的時候女兒說,他好多同學的父母等到疫情結束後,就去辦離婚手續。不知道是女兒在試探我們,還是已經知道我們離婚了。為什麼呀?前夫假裝的問著。我也跟著說,怎麼會離婚呢?

那天晚上我和前夫談了一宿,我們最大的問題就是吵架太頻繁,太不講道理,幾乎每天下班回到家都要吵一架。那樣的日子真的好累。這場疫情多少人妻離子散.......

夫妻一場能走到一起靠的是兩個人最後分道揚鑣不也是兩個巴掌的事嗎?一個人能拆散一場婚姻嗎?這場疫情讓我學會了重新審視婚姻,婚姻需要經營,但但靠愛維持,根本不可能,一個人如果從內心沒有認清婚姻的本質,那麼即便離婚也再難遇上幸福,因為再結婚還會再離婚。

以上是我分享離婚不離家還同床的真實原因。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個話題。



玲玲情感屋


這種情況估計有三個原因,第一就是犯賤,沒志氣。第二為了孩子,這個理由挺充分,但也挺勉強,因為在男女關係上講,你們是熟悉的陌路人,何苦呢?第三也是笑談,那就是離婚前用得老公是自個的,現在用的男人是人家的,那可是佔了大便宜的。

總之,離了就要自愛一些,自立一些,自強一點。否則,害人害己。


用戶5952152912893liu


主要為了孩子,兩人離婚感覺最對不起的就是孩子,這樣的離婚一般都是那種平靜分手的,沒有背叛,沒有出軌,只是兩個人真的是性格不合,互相沒有信任感,也不能給對方帶來安全感,多年的吵吵鬧鬧,不但犧牲了單身時的自由自在,還看不到未來的希望,所以,兩個人平靜的商量後,選擇離婚,以往的一切矛盾,一切抱怨都煙消雲散,然後環境改變後,又會想到對方的好,特別是兩人離婚前就約定好怎麼把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無論孩子跟誰都是受害者,雙方都明白兩人都深深的愛著自己的孩子,誰都割捨不下,或許沒有孩子的人不能夠體會吧,所以在沒有想著找新的感情之前,兩人選擇了離婚不離家,依然共同撫養孩子,而不是單單隻給生活費,很不幸,我就是其中一人,剛離婚,我和我老婆離婚不是對她沒有感情了,相反就算離婚了我依然覺得她是我最親近的人,法定的婚姻雖然沒有了,但她永遠是我孩子的親媽,離婚這幾個星期,我們依然像往常一樣照顧孩子,我們反而沒有了往日的爭吵,甚至比往常更能包容對方,以前聽不進去的話也能仔細聆聽併為之解惑和提出好的建議,這或許就是失去了才知道珍貴的意思吧,我們偶爾也會發生關係,因為我們都還對對方留有很深的眷戀,甚至心裡還愛著對方,當然這種情況不會就這麼下去的,當初結婚,我們都還年輕,都有一些不成熟的思想,在6年的婚姻中各種矛盾和無法改變的家庭情況深深的困擾著雙方,她一直認為跟著我不快樂,看不到未來,鬧矛盾時民政局都去了好幾趟了,這回她平靜的向我提出離婚,我讓她考慮了很多天後她也動搖了,提出分居三個月試試,我經過一系列考慮建議她我們直接離婚,雖然我心裡是不想離婚的,但是這也是給雙方一個正視感情的機會,不留任何後路,完全把感情置於死地,看看是否還能後生,這樣或許在以後不會留有遺憾了,不必再有當初就該狠狠心去離婚什麼的遺憾了,我們約定好了,如果在幾個月內或者在一兩年內還是離不開對方,那麼我們就去復婚,那時候我們就不必再對往事抱有怨念和不平,以成熟的心態從新開始這段感情,或許兩人之間的感情更深更牢固,相反,如果這麼長時間她還是覺得離開我好,那麼我就不必再堅持什麼了,因為強扭的瓜已經不甜了,以後矛盾必然更多更尖銳,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可能更大,這樣最好是給她自由,祝她好運了,如果某一天都開始了新的感情,那麼除了孩子的問題上,兩個人不再有任何交集,畢竟為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兩個人能不翻臉就不要翻臉了


掙扎中的韭菜


同床是生理需求,不離家是經濟需求,沒合適的下家就先湊合著,看機會了,男的足夠好女的也許會回頭想結婚,男的還是那麼爛分開是早晚的事


會飛的魚218394388


女人自己並不想離婚

引發離婚的決定多種多樣,尤其很多年輕人,一時衝動就有可能去民政局領了離婚證,在領了證之後才冷靜下來,開始思考之前發生的事兒,於是發現離婚並非自己的本意,兩個人就繼續在一起生活。

還有可能是,離婚由丈夫提出,妻子她並不同意,她覺得兩個人的感情、婚姻生活並沒有到了非離婚不可得局面。還是有可以繼續一起生活下去的希望和可能性的,所以她才會離婚不離家。

比如丈夫因為婚外情而提出的離婚,妻子不同意,妻子覺得丈夫是一時受到了外面的影響,很快就會回頭,回心轉意之後就會發現自己妻子的好。如果自己就這樣離開這個家,她不甘心,她要把丈夫再給爭取回來。

女人的離婚決定只是為了警醒丈夫

女人是容易感性的,很可能會因感情的衝動做出了不理智的決定,她的離婚在丈夫看來是對這段婚姻的告別。但在女人自己看來卻並非如此,她是在提醒丈夫,自己的重要性,家的重要性,婚姻的重要性。

提醒丈夫要看到自己的好,要改掉自身的壞毛病,要珍惜自己,想要給丈夫一個警示的同時又在告訴丈夫,自己對他有信心,只要他改變了,還是可以和他繼續再一起生活下去。

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無法改變,開啟新的生活

還有一些女人是不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她們之前可能就是家庭主婦,或者是工資收入比較低,家庭的經濟支柱是丈夫,所以離開了這個家、離開了丈夫,她就無法自己去生活。

不管是回孃家也好,還是自己去打拼也好,她都不想,她還抱著有何丈夫復婚的可能性,所以因著這個僥倖的心裡,她就選擇繼續和丈夫在一起生活,至少在生活上還可以有個依靠在。

經濟糾紛牽扯不清

夫妻雙方離婚之後,最難處理的是財產,還有孩子的撫養權。對房產的分割、對存款的分配,這些都是影響兩個人利益的問題,也是原夫妻雙方吵得不可開交、誰也不願退一步,讓對方佔得更多的原因。

清官難斷家務事,說的就是家庭的矛盾有多麼的不好調節,摻雜了利益的感情,怎麼分都好像是分不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都佔著自己的理不讓步,讓原本兩個有感情的人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以上就是可能會引發女人離婚不離家還同床的女人心態,面對家庭的矛盾,該如何解決,利益該如何劃分,是最難處理的點。但如果已經離婚了的丈夫確實不想和前妻再一起生活下去,就要儘早地把兩個人之間的糾葛劃分清楚,哪怕讓自己吃虧一些,也好過引發以後更大的問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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