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象以盡意”是怎樣的藝術理論?

小刺蝟的吉他聲


“取象會意”出自《易*繫辭》所謂“聖人立象以盡意”,王弼所謂“得意而忘言”,俗話說“聽話要聽音”,都是從“用”反推“體”。

子曰:“舉一而反三”,那這個“三”究竟怎麼返的,就是從“一”的“象”會到了“意”也就是“體”,再從“體”起用,遇到哪種情況就用適合的方式處理,這就是返三。

舉個例子,水。水性就是那個“意”,當水流經石頭的時候,就會呈現中空就是一塊石頭的樣子,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總結出那個意就是“隨順”,所以,當水溜經什麼就都會中空出什麼的樣子。

然後重點來了,這樣為什麼會讓人覺得“藝術”?因為“道法自然”,自然而然就是那樣的讓人舒服,而日常中那些生硬的道理是讓人彆扭的。

日常生活中大多交流都是直來直去的,而直來直去就一定要有個“點”也就是抓手才能進行下去,要不然說什麼呢?如此就註定了雙方都沒有餘地,提要求的害怕得不到,被要求的害怕吃虧,於是大家一起都難受。

所以,交流中能給對方留餘地的方式就上升成了藝術。

如果你有能力欣賞它,你就會與之產生共鳴;如果你還不具備欣賞它的能力,它就會對你有啟發的意義。

蘇軾評王維有云:“味摩詰之詩,詩中有畫;觀摩潔之畫,畫中有詩。”

詩畫是同步的,因為蘇軾到了這種程度,所以一下就能品得出來,而品不出來的可以通過學習來慢慢浸染自己。

莫名其妙的,一看到這些詩詞歌賦文玩字畫心情就會立即好起來。這就是“向上一路,千聖不傳。”根本不是能說清的。

遠看山有色,近聽水無聲。

春去花還在,人來鳥不驚。

你舒服了嗎?


徙竹散人


立象以盡意

立象以盡意是《易傳》的哲學、美學觀點.意謂聖人用確立《易》象的辦法來充分表達自己的意念。《繫辭》上:“聖人立象以盡意”,說明“象”與“意”的聯繫。“象”指具體可感的形象;“意”指思想、情意.“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王弼《周易略例·明象》。“象”對於“意”的表現,應注意以小喻大,以少總多,由此及彼,由近及遠的特點:“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1]

(《繫辭》下)《易傳》在中國美學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象”與“意”的關係,強調藝術形象對於作者情意的表現作用,對中國古代美學思想有很大影響。後代美學家、藝術理論家從這一命題出發,進一步闡明“象”與“意”之間的相互引發、相互作用,注重外物形象同詩人情意的結合,創造出“意象”、“意境”等審美範疇,豐富、發展了中國古典美學關於藝術表現的理論。



俏花旦


《論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立象以盡意”》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意”和“象”是什麼。

“意”字上音下心,心音是也,就是一個人心裡希望傳達的信息、聲音。

試想:在沒有文字的時代,一個人若想把自己內心的意傳達他人,靠的是語言。但是,這傳播畢竟是太有限了,一個人總不能把自己的話說給所有人聽吧。所以就形成了口口相傳,口口相傳就會出現一個很大的問題——傳著傳著內容就變了。這還好,但如何準確的傳給下一代呢,比如說伏羲氏發現了宇宙運行的秘密。沒法傳!因為語言本身都並不能準確地表述,那怎麼辦呢?於是想到了——畫圖,而畫圖就是最早的“立象”。

“象”就是最早的圖畫。比如伏羲氏發現了太陽和月亮的運行規律、四季的變化,他就想把這些規律傳給後世。但是,鑑於做畫材料的難找、也不易於保存,怎麼辦?畫圖太麻煩了!伏羲氏覺得太難了。

但“立象盡意”的理念沒有變,直觀的圖或者說“象”不容易立,那就畫符吧!符就是最早的符號,什麼符號最簡單呢?就畫了“一”道,這個表示“陽”,把中間斷開“——”兩道就表示跟陽相對的“陰”。一就表示☀,——就表示🌙,這樣通過這兩個符號就能“立象”了。比如早上是一,中午是二,下午是一,晚上是——,午夜是————,凌晨是——,早上又是一,如此循環。兩個符號就可以表示一天的變化了。

這就是最早的“立象以盡意”。

所以陰爻陽爻“——”和“一”這兩個符號就是最早的象的符號,這倆爻擺出來的象就能夠表達意了。

再後來,符號變多了,加入了丨、拐彎、丶圓圈等等,就可以表達更復雜的東西了,而且這些符號可以組成“文”,甲骨文就是最早的文的一種。

文,再後來又生了字,就是文字。但是,文字說到底還是立“象”的符號,還是為了傳達“意”。

久而久之,在傳統文化中,任何意的表達都是通過立象來表達,就是所謂“立象以盡意”。但是,“立象以盡意”這一過程是不會精確的,這也就形成了我們中華民族模糊的、差不多的、詩意的,甚至模稜兩可的意—象傳統。


保哥講論語


立象以盡意,是怎麼辦惡藝術理論?

回答這個問題,其它理論都顯得蒼白無力,唯獨群經之首《易經》可以很好地說的這個問題。

據《易經》確切敘述:“太極分,兩儀(—陽爻,——陰爻)成,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四象(東南西北,四方位)以立,八卦既成,乾坤定位。

而後!再由八“經卦”相重,得出八八/六十四卦,卦象重演確立完備:“天地自然萬物囊括(六十四卦)之中,應有盡有,無所不涵”,《易經》可謂就是一部,自然法典,其中囊括信息完全備至。

至於“立象取意”的藝術,也就是:“據所立卦象,進行推理釋義,實為神奇無比”。即!可以根據所立卦象,依象理能夠準確推斷出所需的各種信息,這就是“立象盡意”,唯《易經》可充當解釋。


A小雅29


“意象”一詞最早源於《周易》的“立象以盡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意”是通過形象來表達的,“象”又是藉助文字形狀、線條等形式來明確的。言語的目的是以明白“象”。若已明確了“象”,則語言可以忘掉,如果得到了“意”則“象”也可忘卻。既要“象”又能超越於“象”的心領神會。

如果要通俗一點解釋,可以理解為 以物來表達心意。


蒙德里安太師


中國古代的文字學、文學、哲學理論中,對於“立象以盡意”相關解析非常之多。在當時的文化氛圍中,文人學者對這些闡釋諳熟於心,能夠自然而然地順承到對書法的理解上。在當今新的文化語境中,有必要打通各個文化領域的相關理論,對書法的本質作出恰如其分的闡釋。

“象”是中國哲學的重要範疇,由此衍生出物象、卦象、意象、大象等名詞。陰陽二氣,相摩相蕩,有而未形之時的混沌之“象”,謂之“大象”。“大象”是世界本根之象是無象之象,也就是大道、常理。老子說:“大象無形。”

“象”的形式與意義之間的關係,有點類似於概念的內涵與外延,內涵越小,外延越大。所以,為了“盡意”,涵蓋無限之“意”,“象”的形式必須平易簡約。如果過於具體、繁複,就會僵化,不具備回味、想象的空間。因此,《周易·繫辭》說:“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然而,“大象無形”的追求顯得過於虛無空疏,卦象、文字的形式構成也稍嫌簡單,對於表達和接受都造成了一定困難。而繪畫、雕塑的“象”過於具體了。藝術的巧妙之處,就在於以相對簡單的形式表達非常豐富的美學意義,為此需要對錶現對象進行適當的抽取、提煉、概括,為精神尋找形式。權衡折衷之下,書法的形式構成與表現內容之間的匹配是最恰當、最理想的。書法主要是黑白二色,以點線組合實現空間分割,與其他藝術相比,其形式至為洗練簡約。這種抽象、簡練的形式構成,既有具體的指向性,又有一定的模糊性,如此形成含蓄美感和多義效果,造成自由聯想的闊大空間,力求以有形的有限表現無形的無限,如此方能“盡意”。這非常符合中國文化化繁為簡、以簡馭繁的基本原則,所以書法被視為最高藝術。

書法家必須把“象”立起來,才能表“意”。“象”有基本的技巧法則,必須從書法史上認真借鑑,熟能生巧,有所創立。如果不掌握書法的表達技巧,即使文化領域的專家名人的毛筆字跡,也不可能“盡意”,算不上“書法”。

總之,書法將多種文化元素進行系統組合,“意”在把握事物變化的基本法則模式,以“象”的形式一目瞭然地呈現出來,生動體現出中國文化直覺思維特點以及整體觀思維的大局意識。如今書法在社會大眾心目中依然享有較高地位,主要得益於文化傳統的強大慣性。而如果沒有一個引領性的核心理念,書法的前景不可能繁榮,只可能蕪雜。明確並遵循書法“立象以盡意”的根本法則,其文化地位才能得到確立。





魔韻尚品


通過立象來盡意,補救言之不足。

綜其要點有二:

一是認為書(文字)不能盡言,言不能盡意,而象可以盡意;

二是暗示了形象思維——“象”式思維優於概念思維;實際上確立了中國傳統審美“以象明意”,偏重“意象”的思路。

《易.繫辭上》說: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又云“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


一起學畫畫美寶


立象以盡意是《易傳》的哲學、美學觀點.意謂聖人用確立《易》象的辦法來充分表達自己的意念。《繫辭》上:“聖人立象以盡意”,說明“象”與“意”的聯繫。“象”指具體可感的形象;“意”指思想、情意.“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王弼《周易略例·明象》。“象”對於“意”的表現,應注意以小喻大,以少總多,由此及彼,由近及遠的特點:“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

(《繫辭》下)《易傳》在中國美學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象”與“意”的關係,強調藝術形象對於作者情意的表現作用,對中國古代美學思想有很大影響。後代美學家、藝術理論家從這一命題出發,進一步闡明“象”與“意”之間的相互引發、相互作用,注重外物形象同詩人情意的結合,創造出“意象”、“意境”等審美範疇,豐富、發展了中國古典美學關於藝術表現的理論。

在當代藝術上講即創作中的形象思維的藝術表達。形象思維又可以稱意象思維。別林斯基給藝術或詩“詩歌是用形象來表達的思維”、“藝術是寓於形象的思維”、“用形象顯示的思維”下定義誤譯而來。形象是客觀的供審美鑑賞的具體作品解釋,任何一個客觀具體事物的形象都是經過人的感官產生感覺,進而產生知覺,然後在腦細胞屏幕上留下記憶表象,成為思維材料。然後不斷分解、重組、聯合,再經過藝術想象昇華從而完成藝術形象的創造。比如鄭板橋的眼中之竹到胸中之竹再到手中之竹的不斷演化。中國傳統畫家中立象盡意的傑出代表是八大山人(朱耷)、石壺(陳子莊)。











崔大有


這個理論出自《易經.繫辭傳》,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孔子說:“聖人樹立象數的規範,以竭盡未能完全表達的心意,使人因象以悟其心意,設置六十四卦以竭盡宇宙萬事萬物的情態,復系之以文辭,以盡其所未能表達的言語,又變而通之,以盡其利,鼓勵之,激揚之,以盡神奇奧妙的能事。”

《易經》所謂象,是因天下萬事萬物的繁雜,而擬測其形態的種類,象徵其物象的適宜,因此謂之“象”。

立象以盡意是《易傳》的哲學、美學觀點.意謂聖人用確立“象”的辦法來充分表達自己的意念。強調藝術形象對於作者情意的表現作用,對中國古代美學思想有很大影響。



星花木蘭


也就是通過藝術形象傳達思想感情。

在中國傳統繪畫中,重在“表意”一直以來都是中國藝術的主體精神。《周易略例·明象》中就有“象生於意而存象焉,則所存者乃非象也;生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者乃非言也。然則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像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盡意,而象可忘也;重畫以盡情,而畫可忘也。”

“立象以盡意”中的“象”與“意”,前者象是實,指有限,包含藝術家(也就是創作主體)的思想感情創作出來的藝術形象,比如文學作品中的主人公,繪畫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山水形象等;後者意是虛,指無限,蘊含創作主體的主觀意識和思想感情。

所謂“立象以盡意”,即為了虛而藉助實,也就是藉助藝術形象,以物傳情,立象盡意,表達內心深處的某種情感思緒,如中國的藝術家,通過文學作品,繪畫作品傳達內心或喜悅,或不忿,或懷才不遇,或家國仇恨者,不在少數,這都是“立象以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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