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徐州將實施“交房即發證”模式!買房人的特大利好

3月19日,江蘇省自然資源廳與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提升服務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這標誌著江蘇將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的不動產登記模式。據瞭解,江蘇也是目前在全國範圍內唯一整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省份。

6月起,徐州將實施“交房即發證”模式!買房人的特大利好

何為交(房)地即發證?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確權登記局局長林顥表示, “交地即發證”是指:對四至清晰、權屬無糾紛、土地出讓金、稅款等規定稅費繳納完畢的出讓土地,在用地單位申請且符合登記條件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續當天,為用地單位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交房即發證”則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項目組織交房時,在相關準備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動產登記機構與稅務、金融機構等部門聯動,在交房現場為提出申請的購房人辦理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購房人收房同時即可領取產權證書。

何時能實現?

《通知》明確了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不動產登記模式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根據《通知》要求,在全省推廣“交房(地)即發證”分為“四步走”:

一是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縣(市、區)制定“交房(地)即發證”實施方案並報省廳備案。

二是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縣(市、區)做好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三是2020年6月起,各市、縣(市、區)全面啟動“交房(地)即發證”工作,實現常態化運行。

四是2020年12月,各市、縣(市、區)對“交房(地)即發證”年度工作進行總結,省廳對全省各地工作進行評估。

從這張時間推進表來看,最早到今年6月,江蘇就能出現交房即發證的例子。

買房人應該如何操作?

眾所周知,買新房後拿房產證,買房人要到相關部門繳納相關費用後再拿證。那麼,對於買房人而言,如果想“交房即發證”應該做什麼準備工作呢?記者從《通知》中獲悉: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時,根據購房人需求,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申請提供“交房即發證”服務,當事人按照約定申請預告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辦理相應預告登記。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積極為業主提供服務,在與購房人簽訂購房合同時,協助收集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等相關材料,並嚴格執行《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自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3、負責不動產權籍調查的單位與審核部門應安排好時間節點,提前介入,及時開展測繪、權屬調查、成果審核入庫等權籍調查工作。4、稅務部門提供網上核稅、繳稅功能,在登記前依法完稅;暫不具備網上核稅繳稅條件的,稅務部門在交房現場提供納稅服務。5、具備各項條件後,在房地產開發企業交房活動現場,不動產登記機構根據購房人申請,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轉移登記,向購房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6.鼓勵在交房即發證的同時,聯動提供水、電、氣、網絡、電視等開戶服務,方便群眾辦事。7、其它類型房屋的“交房即發證”服務,可參照上述流程合理設置。

另外,根據《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人才房、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條件的用地等納入“交房(地)即發證”範圍;除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外,鼓勵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聯動辦理水、電、氣、電視、網絡等業務。

新政策對買房人有何利好?

上房就能領不動產證,這對於買房人、對樓市來說都是特大利好。

以前,上房後至少拖半年、一年才能辦證,甚至因為開發商違規而辦不下來證。現在上房就能拿證了,讓買房人更放心。

有證才能合法交易。根據徐州限售政策,拿證後2-3年才允許交易;以後上房就能拿證,也縮短了房產投資週期。

徐州這21家樓盤今年即將交付
一、鼓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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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泉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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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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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雲龍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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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銅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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