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4月份開始,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可在此之後,仍有不少市民購買超標電動車,按現行的規定,這類超標電動車屬於“電動摩托車”,上路行駛要辦理註冊登記,購買機動車交強險,駕駛人須持有摩托車駕駛證。
今天上午,南寧交警就查獲了一批分不清電動車和電動摩托車的駕駛員。
今天上午,市交警十大隊民警在星光金凱路口,對面包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進行整治。不到一個小時,路邊就停滿了被查查處的違規車輛,其中就包括電動摩托車。
龐先生所駕駛的這輛車與平時常見的一款叫“龜車”的電動自行車,在外觀上區別不大,但是車輛的技術參數和車身重量已經超出了電動自行車的範疇,並且車輛登記註冊的號牌為“桂A”字號的牌照,按照規定,這輛車應當屬於電動摩托車,按機動車來管理。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十大隊副大隊長 全俊傑
駕駛摩托車是需要戴頭盔,考取相應的準駕資格的駕駛證,按規定隨身攜帶或者持有公安機關APP註冊成功的電子駕駛證等,而且要遵守相應的規定,不能隨意變更車道,不能超員,不能酒後駕車,更加不能醉酒駕車。
就在前幾天,一名未戴頭盔,而且酒後駕駛電動摩托車的駕駛員被民警攔了下來。面對民警的檢查,該駕駛員謝某居然拿出了大車的B證,其與駕駛車輛證件不符。經過酒精測試,該駕駛員的測試結果為39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民警依法對該名駕駛員飲酒駕駛,並且駕駛車輛與證件不符的違法行為,處以記12分罰1000元,未戴頭盔記2分罰50元,闖禁行罰款200元的處罰,並暫扣車輛,謝某駕駛證B證將面臨降級。民警介紹,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很容易分辨,大家只要仔細辨別就可避免交通違法。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十大隊副大隊長 全俊傑
如果是達標電動自行車,南寧市可以核發藍色的“南寧”字樣開頭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個頭比較小,電動摩托車上牌有個明顯的標誌,不是以“南寧”開頭,而是以桂字、廣西簡稱開頭,“桂A桂B桂C”等,屬於藍色輕便摩托車車牌。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朋友:無論是電動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都需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同時,購買電動自行車需謹慎,一定要查驗手續是否齊全合法,核對清楚車輛檢驗合格標誌上寫的是電動自行車還是電動摩托車,這樣才能避免上當受騙。
記者:廖振中 陳寅華 通訊員:毛江濤
編審:黨軍 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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