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一女子為牟利把數十名老鄉騙入“1040工程”傳銷

3月9日,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1040”傳銷案的判決書。馬鞍山花山區女子許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該判決書上顯示,2011年以來,被告人許某通過蘇某(另案處理)介紹加入“1040”傳銷組織,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協助蘇某在河南省鄭州市河北省石家莊市、浙江省衢州市等處以所謂的“1040工程”名義,採取購買份額形式,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方式從事傳銷活動,其下線人員基本為馬鞍山籍人員。

“1040工程”傳銷組織的組織結構是五級三晉制,就是五個級別,三個晉升階段。五個級別由低到高分別是:E級業務員、D級組長、C級主任、B級經理、A級高級經理。

每人交納3800元購買一份(21份69800元)即可加入組織成為E級業務員,後才有資格發展下線,根據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購買的份額總數進行升級、獲得提成,本人及其下線購買3到9份即可升至D級組長,本人及其下線購買10到64份即可升至C級主任,65到599份即可升至B級經理,600份以上份額即可升至A級高級經理。

三個晉升階段:第一個晉升階段就是業務員晉升為主任,第二個晉升階段是主任晉升為經理,實行的都是普通晉升制;第三個晉升階段就是經理晉升為高級經理,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所購買的份額份數達到600份以上,二是必須培養出三名直接的經理,該傳銷組織發展下線晉升時按照一定的百分比從下線處獲得提成。主要分為直接提成和間接提成。

該傳銷組織對下線人員採取體系式管理,每個體系都由高級經理負責,配有大總管協助高級經理管理整個體系,設有自律總管、能力總管、經晨總管,負責協助體系大總管對體系內部進行日常管理,並有許某等人負責申購。

該傳銷組織還有一定的會議制度,即高級經理在一起開老總會,講行業規定、制度、文化、付出、配合、帶動、感恩、經營規律20條、作息時間等,以及如何做好一名經理在管理過程中所要做的事情,還講一些查房制度,檢查各個家庭的人數、學習、衛生、安全、自律等方面,研究解決總管上報的疑難問題。

總管會,由兩名高級經理給每個體系的大總管和自律總管開會,傳達老總會的內容,統一學習宏觀調控,經營管理二十條等內容,要求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搞好和本地人之間的關係,各總管彙報體系內工作情況,發展新人業績情況等內容以及體系內的疑難問題。

經理會,每個體系的大總管召集各自體系的能力總管、自律總管、經晨總管、能力總管配合、自律總管配合在一起開會,傳達老總會的內容,統計體系內上週發展新人,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情況以及下週的工作、要求等事情。

2019年8月16日,許某在武漢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截至案發,許某所在的“1040工程”組織在鄭州市、衢州市發展人員共計80餘人。

2019年11月4日,花山區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許某提起公訴。花山區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馬鞍山一女子為牟利把數十名老鄉騙入“1040工程”傳銷


花山區法院認為:許某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許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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