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生態環境局紅古分局嚴格落實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工作

疫情之下,企業開始陸續復工復產。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落實好黨中央部署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做到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不誤。根據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做好疫情期間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將建立和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

關於環評管理流程:對納入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的44小類行業有關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開工建設前,應將簽署的告知承諾書及報告書、報告表等要件報送環評審批部門。環評審批部門在收到告知承諾書及報答書、報告表等要件後,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

關於事中事後監管:對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的項目,環評審批部門應在批覆後及時採取報告書、報告表評估、複核等方式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監督其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承諾事項。對建設單位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存在承諾弄虛作假,建設項目嚴重違法,環評文件有嚴重質量問題等情形的,環評審批部門應當督促整改,並可以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對環評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並公開曝光,保障環保要求不降低,措施做到位,不留後遺症。

關於豁免範圍:社會事業與服務業,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業等10大類30小類行業的項目,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豁免項目環評手續辦理;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製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17大類44小類行業的項目、實行審批告知承諾制。屬疫情防控急得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嚴格按照《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急服務保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569)規定的要求和時限等執行。

我局將嚴格按照省市“三個一批”舉措要求明確工作流程,加強對窗口人員、審批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並在網站上積極宣傳政策變革以推動建設單位瞭解並享受改革措施,保障我區建設項目加快落地,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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