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最大限度做到“不見面”審批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黃健源 通訊員楊嘉燁)記者昨日獲悉,為幫扶企業解決復工復產、生產經營的實際困難,佛山市生態環境局結合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定了十條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穩定發展。

市生態環境局明確,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國家排汙許可證申請等行政許可事項,積極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全網上辦理模式,實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並採取快遞郵寄材料、審批決定等措施,最大限度做到“不見面”審批;疫情防控期間,對需開展技術評估的,鼓勵採取現場照片、視頻錄像、視頻直播等方式代替現場踏勘,採取視頻會議、專家函審等方式代替集中會議審查。

同時,全面落實《佛山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改革政策,提高環評審批效能,加強區域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推行“區域環評+環境准入負面清單”環評審批改革;推行“最多跑一次”,實行並聯審批和容缺受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環評服務管理水平。

市生態環境局還表示,對於積極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消除環境違法後果的,自受理企業環境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做出修復決定並抄送有關部門;對受疫情影響整改進度和繳納處罰的企業,可按豁免疫情影響期調整後的整改進度和繳納處罰安排,進行信用修復;經核實尚未完成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整改要求的,自受理企業環境信用修復申請之日起七日內督促並指導企業繼續完成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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