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供應、穩價格!15部門聯合發文,推動砂石市場高質量發展!

作為工程建設中必不可少的建築材料,砂石對於我國的房屋建築和交通建設具有重要的作用。

3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關於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二十三條措施,從而穩定砂石市場供應、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保供應、穩價格!15部門聯合發文,推動砂石市場高質量發展!


砂石市場發展現狀:

天然砂資源日趨緊張 低質砂石進入市場

砂石是工程建設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築材料。長期以來, 砂石主要由區域市場就近供應,總體處於供求平衡狀態,價格保持基本穩定。


保供應、穩價格!15部門聯合發文,推動砂石市場高質量發展!


經過多年大規模開採,天然砂石資源逐漸減少,近年來國內主要江河來沙量大幅下降,有的地區天然砂已近枯竭。為了保護江堤河壩、保護生態平衡,各地政府將加大河流限量和嚴禁開採力度。天然砂資源日趨緊張,價格持續看漲。

此外,加之一些地方對砂石基礎性重要性認識不足,行業整治工作簡單粗放,沒有統籌好“堵後門” 和“開前門”的關係,企業數量產量明顯減少,造成區域性供需短期失衡,價格大幅上漲,低質砂石進入市場,增加基建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成本的同時,影響工程建設進度並帶來質量安全隱患,亟需採取措施妥善解決。


15部門聯合印發意見

促進砂石行業健康發展

為穩定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中國海警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15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見包括八大方面,共二十三條措施


總體要求:構建優質高效的砂石產業體系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堅持先立後破,加快“開前門”和堅決“堵後門”並重,綜合施策、多措並舉。

合理控制河湖砂開採,逐步提升機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優化產銷佈局,加快構建區域供需平衡、價格合理、綠色環保、優質高效的砂石產業體系,為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


推動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石

統籌考慮各類砂石資源整體發展趨勢,逐步過渡到依靠機制砂石滿足建設需要為主。

強化上下游銜接,加快建立並逐步完善機制砂石產品及應用標準規範體系,不斷提高優質和專用產品應用比例。


(二)優化機制砂石開發佈局

統籌資源稟賦、經濟運輸半徑、區域供需平衡等因素,積極有序投放砂石採礦權,支持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等重點區域投放大型砂石採礦權。在引導中小砂石企業合規生產的同時,通過市場化辦法實現砂石礦山資源集約化、規模化開採,建設綠色礦山。加強資源富集地區 和需求量大地區的銜接,沿主要運輸通道佈局一批千萬噸級大型機制砂石生產基地,加強對重點地區的供應保障。引導聯合重組,促進產業集聚,建設生產基地與加工集散中心,改進裝卸料方式, 減少倒裝,有效改變“小、散、亂”局面。

(三)加快形成機制砂石優質產能

加強土地、礦山、物流等要素保障,加快項目手續辦理。引導各類資金支持骨幹項目建設,推動大型在建、擬建機制砂石項目儘快投產達產,增加優質砂石供給能力。

對符合條件的已設砂石採礦權,支持和引導地方依法予以延續登記,並推動儘快恢復正常生產。鼓勵暫未達到相關要求的廠礦進行升級改造,完善必要設施設備,具備條件的儘快復工復產。


(四)降低運輸成本

推進砂石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減少公路運輸量,增加鐵路運輸量,完善內河水運網絡和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加強不同運輸方式間的有效銜接。推進 鐵路專用線建設,對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石企業,應按規定建設鐵路專用線。


機制砂是指通過制砂機和其它附屬設備加工而成的砂子,成品更加規則,可以根據不同工藝要求加工成不同規則和大小的砂子,更能滿足日常需求。機制砂要有專業的設備才能製出合格適用的砂石。

推動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需在規劃佈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 汙染防治、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方面加強聯動,加快推動機制砂石產業轉型升級。


加強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與利用

(五)加強非法採砂綜合治理

加強砂石行業全環節、全流程監管,及早發現問題隱患,完善管理制度規範。嚴格管控長江中下游採砂活動,嚴防河道非法採砂反彈,維護長江採砂秩序,確保長江健康。


(六)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

加強行業指導,加快河道採砂規劃編制,在保障防洪、生態、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確定可採區、可採期、可採量,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採管理, 推進集約化、規模化開採。儘快清理不合理的禁採區和禁採期, 調整不切實際片面擴大設置的禁採區,糾正沒有法律依據實施長期全年禁採的“一刀切”做法。


(七)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

及時總結推廣河道航道疏浚砂綜合利用試點經驗,推進河砂開採與河道治理相結合,建立疏浚砂綜合利用機制,促進疏浚砂利用。


(八)探索推進三峽庫區等淤積砂開採利用

強化生態保護約束,加強頂層設計,加快探索三峽庫區等開展水庫淤積砂綜合利用試點,努力增加資源供應。


高額利潤是非法採砂屢禁不止的根源之一。採砂由於具有高額的經濟效益,投入少、產出多,非法採砂存在著巨大的利潤空間。

面對河道採砂出現的複雜局面,賦予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河道採砂的職責是義不容辭的。對於非法採砂行為,法律法規的完善至關重要,此次《意見》指出:對無證採砂、不按許可要求採砂等非法採砂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強化行刑銜接,加大打擊力度


逐步有序推進海砂開採利用

(九)合理開採海砂資源。全面實施海砂採礦權和海域使用權聯合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優化出讓環節和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海砂開採管理長效機制。

(十)嚴格規範海砂使用。嚴格執行海砂使用標準,確保海 砂質量符合使用要求。嚴格控制海砂使用範圍,嚴禁建設工程使用違反標準規範要求的海砂。


積極推進砂源替代利用

(十一)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

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綜合利用廢石、礦渣和尾礦等砂石資源, 實現“變廢為寶”。

(十二)鼓勵利用固廢資源製造再生砂石

鼓勵利用建築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區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給。

(十三)推動工程施工採挖砂石統籌利用

對經批准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整體修復區域內按照生態修復方案實施的修復項目,在工程施工範圍及施工期間採挖的砂石,除項目自用外,多餘部分允許依法依規對外銷售。

(十四)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建築

逐步提高鋼結構裝配式建築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寫字樓等公共建築中的應用比例, 穩步推進鋼結構裝配式建築在城鎮住宅和農房建設中的推廣應用。


建築用砂供需的矛盾越來越激烈,尋找其他砂源替代河砂變得極為迫切。在砂源替代利用方面,廢石尾礦綜合利用、用固廢資源製造再生砂石等都是“變廢為寶”的方式,從而更合理有效地利用砂石資源。


進一步壓實地方責任、加強市場監管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十五)明確責任主體。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工 作協調機制,明確牽頭責任單位,加強部門協作,統籌做好促生 產、保供應、穩價格、強監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設和民生需要


(十六)確保重點工程項目需要。對於砂石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漲幅較大的地區,確保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不受影響,要針對性制定應急保供方案,切實採取有效措施, 加強貨源和運輸調度的統籌協調。


(十七)切實保障防汛等應急用砂石。針對防汛搶險等應急用砂石,根據需要建立應急開採機制,制定應急方案,在嚴格執行方案要求、實行專砂專用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統籌啟動應急開採和保障供應。


(十八)營造良好環境。推進相關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申請資料要件,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堅持一視同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允許和支持民營企業平等進入砂石礦山開採、河道採砂、海砂開採等行業,保護民營砂石生產企業合法權益。


(十九)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開採、非法盜採、違規生產、汙染破壞環境、 造假摻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建設工程違規使用海砂行為,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與個人的責任。

落實長江河道採運管理“四聯單” 制度,依法查處“三無”採砂船及非法改裝、偽裝、隱藏採砂設 備的船舶。


(二十)規範市場秩序。

全面加強砂石質量抽查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互相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哄抬價格以及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規範市場和價格秩序。


(二十一)加強進出口管理。從嚴管控砂石出口,合理引導市場主體擴大砂石進口規模。


(二十二)建立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穩價工作協調機制,強化工作指導,定期 會商研究相關問題。


(二十三)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發佈。加強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監測預測預警,及時分析研判市場供求變化,每兩個月調度一次全國砂石供求情況。及時發佈砂石市場信息,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及早做出反應,穩定市場預期。


砂石的價格影響著基建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成本,砂石的低質量會帶來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隱患。在當前的砂石市場形勢下,做好砂石保供穩價工作、嚴控砂石質量問題、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都是至關重要的。

在政府部門的統籌領導之下,加快構建區域供需平衡、價格合理、綠色環保、優質高效的砂石產業體系,切實保障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才能為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推動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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