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在教权日益紧缩的社会,16世纪英国济贫发生了哪些改变?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西欧社会的咽喉都被罗马教廷只手所扼。神学作为人类社会蒙昧时期的产物,基督教会与基督教义对社会的控制无不深入核心,大到对封建制度的维稳、小到对人们的生活起居,罗马教廷被传唱为“迷途羊群的引路人”、更是社会结构中最顶端的部分。

中古西欧的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都受到教权的深度影响,这导致人们将《圣经》作为行为准则和大纲,就算贫穷、就算疾苦,只要在行为上不触碰教义所规定的罪恶底线,在死后就能够升入天堂。但到了16世纪,世界进入地理大发现时期,而西欧在文艺复兴之后,诸多领域的良性科学技术获得了初步发展,人们的思想逐渐由封闭蒙昧走向开明多见

而相应的,长期控制中古西欧社会的教权开始紧缩。英格兰人出于信奉教义的“积德善行”济贫方式随着社会的转型,也开始向正规化和制度化发生缓慢的质变。

“前因”:天主教主导的慈善救济设施宗教目的浓厚、济贫方式粗犷,鲜少具备世俗作用且弊端逐渐暴露,亟待改革

谈及中古西欧社会,就不得不把“教权”与“世俗”所划分开。基督教教义思想渗入人们思想的程度是十分深刻的,而就政治系统来说,“王权神授”的思想同样扎根于俗世,也就是说,中古欧洲的世俗王权远没有教皇的教权强大,甚至可以将王权认同为受到皇权掌控的道具或者傀儡,连同这个时期的政治制度、社会体系等世俗因素,无一不受到基督教教义的掌控。

世界史│在教权日益紧缩的社会,16世纪英国济贫发生了哪些改变?

“具有浓厚的宗教施舍思想”——这就是早期欧洲社会济贫所具有的最大特征了。这一点以被天主教主导了多项事务的英国尤甚。简单来说,在被宗教意义渲染之后,济贫便带有浓厚的“施舍”和“积德”意味。

在宗教中,穷人的地位总体要高于富人。天主教教义认为,沾染了金钱等于沾染了罪恶,富人如果不进行施舍、不获得穷人们的“祝福”,在死后就无法被主接纳。而在这其中,穷人只要负责接受施舍、并送给富人们自己的祝福就可以了。

英国都铎时期和斯图亚特时期的社会救济行为,可以被大而化之地看成是一项归因于宗教因素的“教权活动”。富人们通过施舍穷人金钱或者是食物,以此来表达自己的虔诚,并且迎合了教义对教徒们“抱怀慈悲”的要求,最大程度地洗清自己由于沾染金钱而带来的罪恶。

早期的英格兰除了善用教权发动富人进行救济行为之外,还通过修道院建立许多慈善设施——一些慈善救济院和贫民所。这些慈善设施不分对象、不分程度地接纳所有上门寻求帮助的穷人,其中包括一些没有家产的穷人、身患疾病无法救治的病人,还有许多远道而来没有住处的朝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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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种泛泛而谈的济贫在当时社会起到了一定的救济作用,但从目的上来说,出于宗教影响而进行的济贫并不具有十分显著的世俗作用。16世纪,英国社会随着世界上刮起的飓风一同骤变,现世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在剧变中逐渐压倒宗教带来的压力,无论是在这一时期兴起的民族国家还是自治城市,都需要一套完备的制度来促进社会的成功转型。

如果按照原先大而化之的济贫方式,那么英国社会将无法顺利解决接踵而至的济贫难题——受济主体开始变得多样化和复杂,救济难度也逐渐上升,疾病与瘟疫的肆虐又让纯粹的宗教慈善设施应接不暇。

“经过”:以救济目的世俗化、救济方式理性化为改革目标,亨利八世解散原天主教修道院,建立王室慈善救济院

不过好就好在,16世纪,天主教教权在英格兰的统治有所紧缩,社会世俗观念与人权意识逐渐萌芽并发展。英国一些知识分子意识到了传统的宗教慈善救济无法继续维护脆弱的济贫体系,于是,社会济贫体系改革在英国悄然发生。

以托马斯·斯塔吉为代表的大批英国学者最早提出了济贫改革的观念,他们认为,现今以宗教为主导的慈善事业并不能够被称为有效的社会济贫体系,他们需要将世俗因素融入济贫体系,让济贫变得制度化和政治化。而他们所主张的济贫改革主要被划分为两个重点。

·救济手段应更理性

所谓理性,就是排斥原先不分贫困水平、不分被救济者身份进行统一施舍的粗犷方法,而是对被救济者的家境与收入、状态进行调查与统计,并分门别类地进行救济。

彼时的英国除了一些“真正需要救济的穷人”外,例如无家可归的儿童、老年人、身患重病无钱医治的病患,还有一些虽然有自力更生的能力、却不去劳动的青壮年,也就是所谓的无业游民。对于这些有能力却不努力的公民,托马斯等人认为是不该实行救济的。

据统计,当时光伦敦城的贫困人口就有2190户之多,占城市总人口的10.9%,而无业无为的懒汉有200余户,其余贫困人口则是诸如无家可归、没有父母的孩童、重病患、无法自理的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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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者应更世俗

所谓“救济者”也就是对贫民实行救济的主体。在原先教权尚未紧缩的社会,社会九成以上的救济主体都与天主教有所关联,对贫民实行着如上统一收容、无差别救济的济贫方法。但如今更加倡导世俗主体深入贫困的根基,找到公民为贫困所困的原因。

一方面,需要将济贫制度纳入民族国家和自治城市的政治体系,对济贫的标准、方法等因素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另一方面,就是负责的市政官与国王需要对造成贫困的原因进行约束,例如16世纪兴起的圈地运动、不公平的税收等,这一系列原因都会引起贫困人口增加,进而造成济贫的困难。

至于改革的正式实行,还是要从原先教权支配下的慈善所与修道院被解散说起。众所周知,在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辖的这些修道院是教徒们“行善施舍”的最大主体,贫困者们被不分别类地收容在慈善救济院和贫民所内,接受着统一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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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年,亨利八世通过议会表决,经过了一系列的手续和预案,解散了所有年入小于800英镑的修道院,而彼时伦敦城与萨瑟克一些经营得较好的修道院则有幸得到保留。只不过,解散修道院只是改革的开始,在那之后,虽然有几所修道院通过书信申请重新开张,但大部分被正式归进国王的体系——王室慈善救济院就此建立,这便是济贫主体从教权向世俗进行转移的最显著信号。

而后,英国社会涌现了大批人文主义者。相对于主张“教义慈善”的旧慈善派,新教贵族希尔、伦敦主教李德雷等人,在自治城市与政府的体系中为济贫改革而奔走,主张新济贫机构的建立、参与修订济贫准则草案,为王室慈善救济所的完善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后果”:济贫改革后的社会救济体系更具世俗性和理性,不仅促进了英国社会济贫效率,更促进了社会转型

达成真正的“差别化救济”,才是英国济贫体系走向制度化和成熟化的最大标志。原先“治标不治本”的天主教慈善救济院被解散、重组、收归政府的旗下,实行了更加精密的救济准则与救济手段,让英国社会的救济效率提高了不止一点。济贫改革后一段时间,位于伦敦的王室慈善救济院理事曾在书信中写道:

“建立新慈善救济院的政策……收效良好;如今,真正贫寒的市民都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得到救济,再也没有一个人因为没有面包而上街乞讨食物了。”


世界史│在教权日益紧缩的社会,16世纪英国济贫发生了哪些改变?

王室慈善救济院从资金的筹措、济贫的分级等方面,作出了极为细致的规定和规制。另外,他们不仅救济真正有需要的穷人,更会训斥一些有能力收入却不作为的游民和懒汉,督促他们去打工或者创立一番事业,曾经供他们修身养息的修道院已经不再了。

从理事的书信中我们可以看出,曾经的教权主导修道院甚至可以被视为社会难以转型的“病因”之一。无差别的粗犷救济不仅治标不治本,更会让一些有需之人无法得到满足、条件充裕之人变得懒惰。而在新的济贫体系下,得到解决的并不仅仅是穷人所面临的贫困问题,连同“造成社会贫困人口的原因”也一并有所根治,这在很大程度上,为英国的社会转型提供了无形的源动力。

曾经,伦敦市所面临的流浪汉和懒汉问题是十分严峻的。因为修道院无差别的救济,一些懒汉甚至只要把自己打扮得脏乱差一点,就能够得到修道院的施舍。但在济贫改革之后,青年流浪汉们已经无法效仿原先的行径了。伦敦后来所创设的布莱德威尔救济院,就是政府专门针对流浪汉问题设立的机构,他们在这里对无业无为的懒汉进行训诫和教育,让许多青壮年重新踏上了找工作的“正轨”。

世界史│在教权日益紧缩的社会,16世纪英国济贫发生了哪些改变?

在诸多因素影响下的教权紧缩,为英国的济贫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先机,而国王也充分地抓住了这次社会转型的机会,把教权成功“赶下了台”。严谨的、完善的济贫制度,不仅有利于促进英国社会的转型,更促进了一部分社会生产力的解放。摆脱蒙昧的神主意识、对一些政治体系产生理性化认知,从而催生改革和社会转型,又在社会转型中得到新的进步,不仅是英国社会、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

参考文献:

《英格兰简史》

《英格兰早期济贫史》

《英国封建社会研究》

《都铎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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