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暖花开。石狮各大溪流旁已是一片春意盎然,和检察官一起去巡河吧!
3月25日上午,石狮市检察院联合河长办、法院、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巡河活动。
巡河方式:现场查看、无人机航拍
巡河重点:是否存在水污染?是否存在侵占河道?是否非法设置排污口、倾倒生活垃圾?是否存在电、毒、网鱼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一站 奈清水库
第二站 厝上溪
第三站 大厦溪
第四站 南低渠
此次巡河活动,对发现的个别河道(水库)周边“四乱”现象等相关问题,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将形成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惩治破坏水环境违法犯罪。
批准逮捕5件10人
提起公诉7件15人
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份
提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与市河长办联合开展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实地巡查河流16次,对发现较为严重的问题以检察建议书形式督促职能部门整改6件,清除安全隐患28处。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19年以来,联合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增殖放流3次,共计投放黑鲷鱼6.2万尾、日本对虾苗1.1亿尾。
建立绿色公益司法保护基地
与市司法局、环保局等单位在石狮市红塔湾景区、林銮渡码头申遗点共建“石狮市绿色公益司法保护基地”,开展轻刑案件不起诉绿色公益服务前置考察机制,组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70余人次,开展补植复绿11亩3300余株。
閱讀更多 石獅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