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許打罵,不許體罰,也不許給處分,對於不把老師當老師的“問題”,學生該怎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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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女兒經歷了,上學的時候是趙老師任班主任,因為她的嚴格,所以全班50名學生,從一到四年級考試中有70%以上的學生雙百分。由於趙老師不是本地人,通過教育局要回到老家去任教,來了個付老師做班主任,她才是快樂教育典範,不打不罵,熊孩子搗亂,(下課到我辦公室來)開始還聽,二次,三次,熊孩子知道沒什麼事,就直接不聽不去。到上課教師苦口婆心半堂課,仿家長更沒用……到考試結果最高的一個84分,一半不合格。沒辦法我第一時間就託人轉學,付老師問(為什麼轉學?)我只是說(我在那邊工作,照看更方便點。)啊借讀化光我家裡微薄的結蓄

還好黃天不負有心人,那裡老師嚴格負責,我女兒成績從開始到初中畢業,數學基本上都是100分,中考上了全市最好一中,大考上一本60分還多,一路順風……所以快樂教育有害無益。我是恨透了所謂的快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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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雖然學校都放假了,但我們的辯論場卻一直沒有離開校園,從高考到中考,從常某報復老師,到五蓮二中老師被辭退,到陝西商洛辱罵學生,再到銅陵老師自殺,一連串的事件,都尖銳的指向了教育中一個最關鍵的問題:那就是老師在教育過程中,如何教育不聽話的學生,懲戒的尺度在哪裡?

雖然我們在一直在談懲戒權,但我在想,在經歷幾次事件之後,老師們以後可能會變得更“聰明”了,既然無法掌握尺度的大小,那麼我不去做不就行了嗎?我們說一句最現實的話,學生是學生,他不是老師的孩子,學生未來或好或差,相關的只有家長,老師依然還是老師。

說了很多,也不願再講道理了。說說我自己從小的經歷吧:

可能是我表現還算可以吧,從小到大上學過程當中,沒有被老師狠狠的打過,僅有的幾次也是上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因為中午不睡覺被老師用教鞭敲過幾次腦袋,但這都是很正常的事兒,包括女生也經常被老生敲。我從小沒有中午睡覺的習慣,所以那時候就特怕夏天中午,趴在課桌上相當難受,我最高興的就是老師讓我們中午到學校後的田地裡撥草,雖然熱一些,但總比被逼著睡覺強多了。


至於體罰,卻是常有的事兒,我從小喜歡洗澡,還沒到上小學的時候就學會了游泳,夏天的時候,幾乎每天都要泡在水裡幾個小時。但我上學的時候,學校是禁止游泳的,如果一旦被老師發現,就免不了一頓罰站,在大太陽底下曬太陽,這是比較常見的事兒。所以現在和老師坐在一起閒聊的時候,我就埋怨老師,說都是因為罰站曬太陽太多,導致現在人長黑了。

我們上學的時候,很少有不打學生的老師,老師打學生很隨意,學生表現不好打,老師自己不高興了也會打,那個時候就是這種風氣,雖然不排除有個別比較變態的老師。但不管是什麼樣的老師,學習優異和表現好的學生是不會被打的,即便就是有老師拿學生出氣,也是去拿那些搗亂和不聽話的學生。

我記著上學的時候,只要父親遇見老師,絕對少不了一句“不聽話使勁揍”,而且那個時候我在學校被老師批評了,是不敢回家訴苦的,因為父親會附贈一頓揍。在教育上,父親從來都和老師堅決的站在一個戰線。


元芳有看法


我也是個老師,從八三年站在三尺講臺至今已經三十六年了。我至始至終認為老師打罵學生是自己無能的表現,當你把對學生的愛融入你的溝通技巧中和他們鬥智鬥勇的時候,他們是能感受到你的真誠的,就像電影(老師,好)裡的場景。那樣的老師學生會敬畏你、服從你、更會愛你,就像你愛他們是一樣的。

學生犯錯懲罰是必需的。如何用一個學生能接受的方式懲罰他們也是老師需要用心做的事情,執行前一定要講清楚他受懲罰的原因,老師這樣做的目的,這樣才能讓受罰者心服口服,旁觀者引以為戒,從而起到教育的目的。這也許就是俗話說的:愛人者,人皆愛之吧。


巳海上明月Luna


教師隊伍的確有害群之馬,素質低下到禽獸不如,查一下吧!姦淫學生的有多少?恐怕不是少數吧,這個,教育部公安部應該聯手預防,並出臺相關政策過那此素質低下,禽獸不如的教師進行約束。至於打學生,我認為在老師有理智,有分寸的情況下,適當的教訓一下,本人還是認為可以的,不然,中國的整體教育水平,肯定的下降,學生們也會無法無天,甚至還會打老師,學生們會變的毫無約束禮儀,會毀掉一代人的,十年以後監獄會人滿為患的。


自由的土匪


上學時侯,那麼多的好老師沒有對學生動過一次手,謝老師上數學課時特別嚴肅,同學們靜然有序,數學學得特別好。英語老師凡事以和同學們商量的口吻,但大夥兒各個都聽他招喚。物理老師的課特別有趣,大家跟著他搞模擬、做實驗興致盎然。至今回想當初情景,這些老師都沒發過火、打過人,但課堂卻組織的井然、有序、緊湊,同學們也有興趣、有勁頭。所以,老師上-堂課成不成功、教出來的學生成績好與不好、學生對老師的評價高與不高……完全取決於老師課堂上的組織能力、完全取決於老師頭腦裡對知識面的駕馭能力、完全取決於老師的個人魅力、完全取決於老師幽默和威嚴的把控能力……那些操棍弄棒、竭嘶底裡、兇如虎狼、張口罵孃的“匪”老師,壓根就不會受到學生歡迎!試想,本該生動有趣、靈活多姿的課堂狀態-下子被人張牙舞爪、刑訊逼供般地統領,這堂課還會有較好的學習效果嗎?好老師對學生是柔和的、好老師對學生是關懷備至的、好老師對學生是極富耐心和熱心的……他們勿需發火、動怒學生就敬畏萬分的!所以,還有哪同學拿老師不當老師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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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點希奇古怪,誰也說不準!說句正話,遇著好人說“是”,遇著歪人說“否”,說句實話,遇誠懇人說“對”,遇著偽善者說“錯”。總之,這個自然界的生物是‘無奇不有’或‘無有不奇’,這個世界的人也是‘好的好得多’、‘差的差得怪’。這就檢驗我們的辨別能力!

我認為,對管得住的學生儘量管,對管不住的學生就不要管,通知他家長聽取怎樣管。如果家長誠懇明白,還是想辦法管,如果家長不贊同不協作老師管,只要她他不違犯課堂紀律、不影響他人的話,隨他去吧。如果影響他人,必不能任其發展下去!交給學校如何處理,交給教育法如何處置!鑑於當前的社會人士對教師的看待,切莫接受“懲戒權”,千萬不要去實施懲戒!千呼萬籲,教師需要對個別學生勸其“改變環境權”!還教育課堂一個安寧!把教師受處罰受譴責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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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中小學教育,問題出在教育部,而不是中小學校。即無差別的“普式教育”。

無差別的“普式教育”,致使一些智力因素、特性個性因素等不適合普式教育的學生,與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格格不入,甚至恐學、厭學,進而產生心理和行為牴觸。

中國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無類”,但同時也強調“分類施教”。每個人的天賦是有差異的,甚至很大的差異。中小學的一些文化課,並不是各行各業都需要的知識。一個日後從事普通勞動,純技藝傳承的手藝人,死學硬記綜合文化知識,純粹是浪費生命,所謂的“差生”給所謂的“好學生”當了陪襯人或攪局者。一些學生就不是當公務員、當科學家的料,但如果從小學習技藝或勞動技能,也是那些其他學生不可企及的,必定成就自己的輝煌。

我們必須有一個學生基本天分及從業方向的考察和判斷方法,從小學四年級以後開始“分類施教”,使學習內容和方法符合學生的個性化、未來專業化的需求。增強學生的內生動力和興趣。

現在要解決的是用公平教育、“普式教育”排斥“特色教育”的問題。那些調皮搗蛋的學生將贏在起跑線上。

當然,也有一些因家長溺愛和人性惡的教育,使得學生目無尊長,逃學厭學,教師無法管教的,必須要求家長交學費陪讀。否則從四年級開始,交由從事體力勞動的青少年班強化管教(簡化文化課內容,適當增加遊戲娛樂活動)。

九年義務教育不能成為僵化、差異化教學管理的枷鎖,不能成為“大鍋飯”、“大鍋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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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這個問題肯定是許多在職教師所困擾的問題。我國憲法和法律明確規定,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同時也要依法履行義務。《義務教育法》也明確規定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應履行的義務同時也給了學生應有的權利。但當前我國教育現實和國家國情讓更多與教育相關的人員,包括學生、家長、有關主管部門和政府部門,還包括新聞媒體導向和社會輿論導向等,都過於強調維護學生權利,強調學生屬於未成年人,思想意識和觀點都不成熟,不明白權利義務關係,導致當前在職教師處於尷尬境地,管需要把握分寸,一旦把握不住,就會影響自己和所在學校。不管會讓師道尊嚴受到挑戰,最主要的是會讓這些缺乏必要教育的孩子變本加厲,從而影響其他孩子產生從眾心理。

我之所以從權利和義務關係方面來談這個問題,就是想說明我國法律的不健全不完善和執法不嚴導致這種局面的!到底法治還是人治確定了教師應該怎麼辦。一遇到教師嚴格管理,無論分寸尺度把握如何,只要家長向上級部門提出爭議,吃虧的只有教師。有一次我的一位教師朋友告知我,她因為孩子當面辱罵她而打了一個女學生一耳光,並且學生毫無損傷,家長知道後不算事了,先找學校領導,又到上級部門舉報。學校領導嚇得帶著禮品賠禮道歉,又要求她去賠禮道歉,上級部門嚴厲處罰她,導致她非常傷心,感覺委屈極了!這種教育現實就是學校領導受上級主管部門壓力必須安撫家長別上告,怕惹火上身,學校不得不壓制教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如此處理沒想到影響會是怎樣的?首先學生不知如何做為正確,家長也很竊喜四處宣傳,社會輿論導向就會受到負面影響,最主要的是,法律法規受到挑戰,教師打人不對,不符合法律,學生不尊師就對嗎?是不是也沒有履行了尊師的義務呢?家長不問青紅皂白就去告,難道說教育只是學校的事,缺乏必要的尊重他人不是家長的義務沒有履行嗎?他們應該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最終受氣的只有教師!

我經常那受教育即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又是公民應履行的義務這個問題來對比,讓大家理解權利和義務經常出現不對等的問題!許多學生不認真履行受教育的義務,受到老師合理教育和批評難道不應該嗎?上升到法律高度其監護人是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的!但監護人只強調權利,不承擔責任履行義務,法律也並未因為他們沒有履行義務而對其處罰。如此不公平不對等的現實,在職教師怎能不心酸心苦呢?

只有嚴格執行法律法規,並依法保護教師權利,使公民能依法履行義務,問題中提出的問題才能迎刃而解,否則我認為,教師們還是以保護自己為主,那些孩子學好學不好就不那麼重要了!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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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本身就有問題,或者說應該是個偽命題,首先老師這個職業是靠著打罵,體罰和處分這樣的手段來教書育人的嗎?孔子說:有教無類。縱觀中華幾千年歷史,文化的傳承什麼時候是因為教育依靠簡單粗暴的手段來延續和傳承的?再看看今天我們身邊的任何一級的教育機構,校訓裡幾乎都能找到學風,師德,篤行等詞彙,說明德行天下,尤師者當見賢思齊,知行合一。而學生天生稚氣,培養好的行為習慣和正確的價值觀是家長和老師共同配合開完成的。一言以蔽之,當尊師重道,也要因材施教,有教無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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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對這個問題不想發表自己的言論,但看到裡面有很多人以自己的錯誤為理由攻擊自己的老師,感到很氣憤,中國的傳統是尊敬老師,才有了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這一說,如果你真把老師當父母你會用非常不禮貌的方式對待老師嗎,你敢那麼做嗎?正因為你不把老師放眼裡,根本談不上尊敬,對父母不禮貌是要捱打的,老師沒打你是因為受到身份和規章制度的限制。

我可以肯定的說,你第一次違紀,老師不會罵你更不會打你,如果你屢次違紀老師就有可能說話狠點脾氣不好的可能會罵人,打人,所以,當你們被老師罵或體罰時,可以恨老師,也應該想想為什麼會這樣。老師管你是為了你們好,初衷都是好的,不能否認有極個別的老師做的過激。要是老師都不管你了,可想而知你已經到了什麼程度。

我們常人,不管你是從政還是經商,不尊敬別人會成為一名好的公職人員嗎,不尊敬別人誰還會跟你有生意往來。尤其都五十多歲的人了,還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在這裡謾罵老師,你覺得合適嗎,你已經不青春年少,也不是青春期了,你現在是更年期了還好意思說自己十三歲老師學生,校長都怕你,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可想而知了,自己反省吧,想要做好事,先要把人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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