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贯彻落实《绿化管理条例》加大城市绿化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掌上南通客户端记者 赵冲

上月,市政府印发了《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全面落实《条例》巡查处置、源头管控、执法查处、效果评估措施。今天下午,市市政和园林局局长汤葱葱做客“中国南通”网站就条例实施相关情况和市民进行线上交流。

南通贯彻落实《绿化管理条例》加大城市绿化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已由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通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城市绿化管理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职责,确立了永久保护绿地制度,确定了对擅自占用绿地、擅自移植和砍伐树木等城市绿化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我市城市道路绿化“503020”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予以固化。《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快速路两侧各不少于五十米、主干道两侧各不少于三十米、次干道两侧各不少于二十米的标准,规划建设公共绿地。

南通贯彻落实《绿化管理条例》加大城市绿化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为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法治水平,市、县(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大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强绿化管理监管执法。今年开展市区城市绿化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对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者临时占用绿地未按时恢复原状,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擅自在绿地内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南通贯彻落实《绿化管理条例》加大城市绿化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同时,我市将依法制定南通市绿化工程管理相关办法,规范城市绿化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城市绿地占用和树木移伐审批工作机制,提高居住区绿化管理水平,对破坏居住区绿化的违绿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今年,我市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继续推进城市绿化高标准建设和精细化管理,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滨江片区、濠河片区、园林路、长泰路、西站大道绿廊等城市绿化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市民身边增绿、盲区精准建绿。

近年来,我市高效实施“增绿”行动,相继建成了紫琅公园、两河两岸“第二生态圈”、南通植物园等一批城市综合性公园及一大批民生小游园,基本实现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高标准建设了一批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带;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修复成效彰显,濠河景区焕发新颜。2020年1月,我市获评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南通再添一张“国字号”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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