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三大稅”齊發?明年起,炒房麻煩來了,業內:這次很關鍵

在大家的印象中,我國房地產起步雖然比較晚,但發展迅速。無論是居住環境還是面積,相比過去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長。根據統計部門公佈的信息顯示,城鎮人均居住面積接近40平米,雖然個體上有差異,但總量上已經趨於飽和,意味著住房市場與以往相比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用融創中國創始人孫宏斌的話說,過去我們搶增量,未來就是搶存量。對於我們樓市的另一個參與主體—買房人來說,自然不能抱著過去的那種老思維。一句話,房地產的黃金時段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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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比較關注的另一個話題就是房價。這裡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表面上看我們的房子總量夠住了,但價格仍舊居高不下,即使18線小城,一套房子也要好幾十萬,更別說動輒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大城市房子。其實,尋找原因並不難。從媒體報道的近半數上市公司持有數萬億市值的投資性房產,以及時不時冒出的“房叔”、“房姐”來看,不少人持有多套房產,而很多人被平均了。當然,這還僅僅是公開出來的,還有隱藏的呢?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分析一下原因便知,在房產持有環節上,除了資金成本,就沒有其他方面的成本。只有在交易的時候,會產生一筆不菲的稅費。不過,買賣過房子的人應該知道,在實際交易過程中,這筆錢還得由買主承擔,賣房人獲得的是淨得款。其實,對於住房市場的這種情況,國家早有預見,一直在進行樓市長效機制方面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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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在2011年重慶與上海就開始試點了房產稅,前者對主城9區的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買的二套房徵稅,稅率在0.5%到1.2%之間,而後者則對戶籍進行了區分,對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以上以及外地戶籍新購住房徵稅。

通過多年的試點,國家在兩地積累了很多經驗。不過,房產稅徵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通盤考慮,立法是非常關鍵的一步,還有稅率問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稅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張學誕曾建議,應按照低稅率、廣覆蓋、輕稅負原則徵收,先由國家統一制定40-60平米的免稅面積,稅率為0.2%到1.2%之間,然後各地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最終的免徵額和稅率。在時間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在去年11月份就表示,希望最快3年內啟動房地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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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兩省已開展房東稅試點。先是河北省發佈的《關於個人出租住房個人所得稅徵稅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中顯示,從2019年10月1日起徵收個稅。隨後,湖南省也發佈了類似規定,在《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於個人出租住房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公告》中規定,按照兩種方式徵收出租房屋個稅,兩種方式的區別有點類似房產交易過程中的個稅徵收辦法,能否提供相關發票作為差別徵收的依據。具體稅率方面,與河北一樣,介於5%到10%之間。兩省率先試點,相信待經驗成熟後,其他省份也會相繼推行。

舉個例子,小張有一套房屋用於出租,每個月獲得租金3000元,在過去可能就是淨收益了,但現在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每月需繳納個稅額為3000元*5%到3000元*10%之間,即150元-300元,1年就是1800元-3600元。很顯然,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房東的收益,如果再與房產總值對比,相當於租售比下降了,對於那些“以租養貸”的人來說,肯定是有影響的。當然,有人說,“房東稅”可能會轉嫁到租客身上,這不一定,因為一個地區的租金水平與整體經濟和就業環境有關,不是想轉移就轉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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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置稅呼聲較高。相比房產稅,空置稅對打擊炒房、囤房行為就更為直觀。什麼是空置稅呢?簡單地說,就是對已售房屋達到一定空置時間後進行懲罰性的稅費徵收。空置稅不是一個新生事物,發達國家徵收空置稅的情況較為普遍,比如英國對房屋空置超過2年的徵收100%的額外市政稅,法國則實行累進稅率,按空置年份增加稅率比,第一年徵收房屋價值的10%,第二年就增加到12.5%,第三年變為15%。荷蘭雖然不徵收空置稅,但允許市民居住空置超過1年的房屋。從徵收空置稅的國家來看,住房空置率普遍在5%上下。

我國住房空置率高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不過是各城市高低不同而已。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發佈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截止到2017年,中國住房自有率達到了80.8%,一、二、三線城市的住房空置率分別為16.8%、22.2%、21.8%,既高出國際通行的5-10%的合理區域,也高出現任國務院參事成員仇保興所提的“國情線”(10%),在他看來,可“率先出臺能夠精準遏制住房投機的消費稅、流轉稅、空置稅”三種稅,空置稅赫然在他的建議之列。

“樓市三大稅”齊發?明年起,炒房麻煩來了,業內:這次很關鍵

以上就是“樓市三大稅”的介紹,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次非常關鍵,因為隨著房地產進入一個平穩發展期,以及住房市場由“增量市場”轉向“存量市場”,在土地財政不可持續的情況下,而這三大稅則是一個較好的彌補,一旦全部齊發的話,將對打擊炒房、囤房行為,以及保持樓市健康平穩發展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當然,一種稅收的施行需要履行相關的程序和時間醞釀,不會一蹴而就,但若實施,最大程度保護了多數人的利益,自然也會波及到一少部分的利益,意味著這兩類人將遇到麻煩。很顯然,無論是房產稅,還是空置稅,都會增加房產過多的炒房客持有成本,很可能租金收益抵消不了稅金,自己還得掏錢,長期持有多套房產自然不划算,只能拋售減少損失。

還有一類就是槓桿過高的開發商,行業集中度上升是大勢所趨,房地產也不例外,炒房客大幅減少,意味著開發商套利的空間越來越小,面對高昂的資金成本,最容易倒下的就是那些資金槓桿過高的房企。此時,我們更應該理解國家提出的“房住不炒”精神,現階段買房要抱著居住的目標,至於炒房,還是住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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