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 企業、職業、人員範圍全放開

本報訊 (聊城日報全媒體記者洪祥通訊員馮斐) 3月23日,記者從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局下發了《關於全面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自2020年起,從我市規模企業開始,全面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工作,建立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這是聊城市創新體制機制,把企業技能人才評價權放給企業,用什麼人、水平怎麼樣,真正讓企業說了算。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實現了企業範圍、人員範圍、工種和等級、評價依據和評價方式的全面放開。

自主評價企業範圍全面放開。具備開展自主評價條件的我市行政區域內企業、省屬駐聊企業均可向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申請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經備案後即可實施。企業自主評價工作將採取全面推開、分步實施的辦法,先從規模以上企業開始,逐步形成全面、優質、高效的企業自主評價體系。

對自主評價人員對象全面放開。經過備案的企業自主評價機構,其服務對象不僅包括本企業在崗職工、本企業勞務派遣人員、業務外包人員和開展校企合作學生,還包括其他同類企業的在崗職工,既能充分滿足本企業用人需求,還可以向業內同行提供技能人才評價服務。

對自主評價職業(工種)和等級範圍全面放開。除《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准入類職業資格外,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的技能類職業(工種)和新職業,原則上都允許企業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在評價的等級上,五個職業技能等級全面放開,同時支持企業根據實際,設立特級技師、首席技師等層級。

評價依據和評價方式全面放開。開展企業自主評價的機構可以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作為評價規範,也可自行組織開發企業評價規範,或將條件成熟的企業評價規範申請上升為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評價方式也可以根據不同類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點和企業崗位生產的實際,採取考核鑑定、考評結合、過程化評價和直接認定等多種方式,突出考核方式和企業需求相結合,人才等級和職業能力、工作業績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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