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宁波地区盐民如何反剥削?

自清末延续至民国时期的专商引岸制尽管在抗日战争之前一直在全国各地作为主要的盐业政策实行,但其所导致的盐业生产与管理弊端使得许多有识之士强烈呼吁以现代化的盐业管理模式来重新塑造中国的盐政。在此思想指导下,民国初期,北京政府开始在局部推行盐业的自由运输与贸易。盐务稽核所第一任会办、英国人丁恩( Richard Morris dane)上台后,依照其在印度管理盐务的经验,从增加盐税收入、保证债款如期偿还的目的出发,极力主张取消官卖和专商制度。在他的推行下,浙江永武(1916)、象山(1920)、南田(1920)和余姚(1921)先后开放销区,允许部分食盐的自由贸易。


民国时期宁波地区盐民如何反剥削?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加强对盐务的集中管理与增加盐税,财政部部长宋子文在1928年着手恢复稽核制度,重建盐务稽核所。同时,在庄崧甫等人的推动下,1931年3月21日,国民政府立法院第136次会议通过了新盐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取消盐业的专商引岸制,实行就场征税,任人民自由买卖。此后,国民政府先后推行整理场产、平均税率、改革运销制度、整顿私盐等措施。在具体推行过程中,由于涉及盐民及盐商的基本利益,改革面临的阻力相当之大。而在浙江,最难推行的就是整理场产。所谓整理场产,就是通过裁并滩场、减少晒板、废煎改晒、尽收仓垛、渔盐变色等项合并效益低下的盐场。这一措施在浙江余姚、岱山引起了极大的反弹。作为民国时期浙江最大的盐场,余姚是浙江海洋盐业生产的主要区域。与浙江其他盐场一样,余姚盐民的生产条件十分恶劣。而盐场场长、廒商、篷长通过拖延结付盐款、剥削箩洋、私制重秤等形式对盐民大肆压榨。在生活压迫下,余姚盐民经常发起抗盐活动。1924年7月23日,余姚盐民集结庵东,捣毁秤放总局。1927年3月22日,余姚庵东盐民公审“盐霸”高锦泰,提出取消篷长制度、取消“洋尾巴”、取消赔税制度、收盐要按时付款、斤两按实计算等5项要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浙江余姚开始推行废煎改晒,以期降低生产成本。不过在推行的过程中,由于技术问题,其盐质也随之下降。1935年,尽管余姚盐场早已实行废煎改晒,但由于生产成本的增加,尤其是人工费、手续费和税费的增加,制盐成本不仅没有下降,还增加到每百斤1.48元。但是1935年春,浙江食盐收购价仅为每百斤0.81元。因为盐价为政府所定,不能轻易改变,这就意味着,盐民卖的盐越多,亏损越严重。与此同时,中间费用居高不下,致使大量私盐外流,抢占官盐销售市场。尽管官盐价格已经很低,但是由于私盐盛行,廒商所收购食盐销路也受到影响。1935年4月,浙东、浙西两大廒商联合起来在杭州组建盐商协会,垄断压低盐价,使得原本已经很低的盐价降到每担0.62元。这一做法引起余姚、岱山近十万盐民的抗议。国民政府当局也一再调节,将食盐收购价格上调至每担0.8元,并由盐场备案。不料其后各大廒商对政府这一政令阳奉阴违,先是以资金不足为由,对所收食盐进行赊欠,其后更是以市面不景气、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收食盐。政府多方交涉,仍没有结果。与此同时,盐民推举代表向浙江省政府请愿,希望能给予救济。对于廒商的这种行为,政府所做的就是以两浙盐运使的名义向上海和杭州等地银行借款,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民国时期宁波地区盐民如何反剥削?

截至8月20日,浙江盐商已向银行借款超过120万元,但是盐商对盐场盐民的食盐收购仍没有开始。对此,余姚7区盐民代表沈成钊等人发电报向政府告急,指出余姚各盐场盐民生计已非常艰难,如没有政府接济,则会酿成大祸。在盐民恐生变化的压力下,浙江盐业管理部门于9月28日召集各盐场盐民代表,并邀请盐商、盐业合作社等在上海进行协商。但由于双方分歧,协商未果。盐民代表随后前往杭州向两浙盐运署请愿。经盐运使周宗华协调,廒商答应按照官盐价格的6折收盐,盐民代表勉强接受。尽管廒商以6折开始收盐,但余姚盐民在生计压迫下已经爆发。10月2日,余姚朗霞乡盐民2000余人集体到该乡公所请愿,并到保长办事处乞讨,直到乡长给每人点心及铜圆10枚后,人群才散去。尽管在地方政府的压制下,盐民风潮暂时退去,但是余姚盐民的问题并没有解决。两浙盐运署协调廒商6折收盐的做法遭到余姚盐民的反对。10月16日,余姚聚集盐民5000多人冲入大云、潭海两乡捣毁浙东公廒,并抢掠当地股实之家。当地县政府被迫派警察进行镇压。10月26日,又有二三千盐民将杨万利盐仓拆倒,火烧盐包,并捣毁杭余、崇海两地公腹。在政府的不作为下,余姚很多盐民生活日益艰难。下马路盐民马广顺及其儿女在1936年3月4日饿死,而这种情形还在余姚蔓延。在生活压迫下,余姚盐民纷纷捣毁盐仓,抢掠地方大户。1936年3月22日上午,余姚200余名盐民到中区魏永顺家“吃大户”。其后,廒商、盐民与政府多次拉锯,均没有达成有效的协议。直到岱山盐民因盐政改革酿成暴动后,余姚廒商最终答应按照官定价格十足收盐。

1936年,国民政府盐务总署为防止渔盐充食,在岱山采取渔盐变色措施,颁布《渔业用盐章程》及其附属《渔业用盐变色变味办法》,同时推行归堆制度。由于该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未考虑实际情况,给渔民造成很大负担,遭当地渔民和盐民强烈反对。往年渔民购买渔盐,每道盐引只收4元,每个船户领引一道,即可购买一季的渔盐,不用另行交费。而自1936年开始,税警局规定,每道盐引只能购盐10担,约1300斤。而普通渔船每季需要用渔盐七八千斤,大的渔船所需要的渔盐更是远超这个数字。这就意味着每艘渔船每季要多交引费20多元。而因渔获不多没有用完的渔盐则需要向秤放局过秤纳税,否则以走私论处,大量渔民因此被岱山税警处罚。另外,岱山秤放局只在每天的上午8点到下午4点上班,这就意味着晚上及半夜开到的渔船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领到渔盐。这对于渔民来讲很容易错过渔汛,影响渔获。

民国时期宁波地区盐民如何反剥削?

在种种因素影响下,岱山渔民、盐民与税警的矛盾最终激化,酿成暴动。7月10日,岱山为了生计的渔民、盐民在资福寺盐业信用合作社召集开会,以激烈的言辞反对归堆。7月11日,岱山部分盐场盐民罢晒。7月12日,盐民黄葆仁因仍晒盐导致盐板被罢晒盐民捣毁。同日,罢晒盐民将前来劝解的李仁富拖往东岳宫吊打,在乡长报警后才由公安局救出。7月13日下午,岱山罢晒盐民在东岳宫召集渔首,纠合盐民,扩大开会。当天,愤怒的渔民焚毁秤放局及场公署,击毙岱山场场长兼秤放局局长缪光、职员钱甸和、税警队队长胡不归等人。当天,参与暴动的岱山渔盐民有数千人,盐务人员被杀9人,重伤3人。岱山渔民、盐民方面,也死伤多人。事后,盐务当局调集盐警意图镇压,嗣因事件重大,引起各方关注。宁波、定海旅沪同乡会及虞洽卿、刘鸿生等人纷纷电询浙江省政府,要求妥善处理。在各方压力下,浙江各级政府均反对事态扩大,要求盐务当局慎重处理。经地方政府劝解,岱山秩序于7月15日得以恢复。7月18日,盐民开始恢复晒盐。

岱山渔盐民暴动是浙江盐民抗拒改革的一个典型案例,缘起于国民政府在浙江岱山推行建仓归堆和渔盐变色等办法的实行不当,影响了渔盐民的生计,从而引发渔盐民的联合反对。对于这一矛盾,如果国民政府能实际体察民情,本可以妥善处理。结果因为税警滥用职权,导致对抗演变成为暴动。宁波地方团体纷纷对渔盐民的行为表示同情,并专电蒋介石,为岱山渔盐民请命。最后,岱山盐务局被迫暂停渔盐变色和产盐归堆制度。1937年年初,宁波同乡会施压,要求岱山停止渔盐变色制度。最终,两浙盐运使拟订6项改善盐斤归堆和渔盐变色的办法,对以往不合理的地方做了改正。该事件也说明,岱山渔盐民对盐政改革的反对并不是无理取闹,实因地方政府在盐政改革过程中政策执行不当,严重损害了盐民的利益从以上几个具体案例可以看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几项盐政改革从出发点来讲都有利于盐业技术革新与制盐工业的现代化,但在政策的具体操作与实施层面,由于操之过急以及地方盐务部门执行能力的不足,导致盐政改革遭到浙江盐民的抵制,乃至酿成大的社会骚乱。可以说,在盐政改革之前没有做好全面的动员与协调工作,特别是在发现问题之后纠错不力,是国民政府盐政改革受阻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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