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地方誌工作辦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乾貨"多多

廣西地方誌工作辦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聞發佈會現場。廣西新聞網記者 覃鴻圖 攝

廣西新聞網南寧3月26日訊(記者 覃鴻圖)3月26日上午,記者從解讀《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誌工作辦法》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誌工作辦法》(下稱《工作辦法》)於202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作辦法》共28條,“乾貨”多多,有8個“首次”施行,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據瞭解,2008年7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專門制定出臺《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這是指導全區地方誌工作的首部政府規章,極大促進了全區地方誌事業的發展。與此同時,面對十餘年來地方誌事業發展的新形勢,《實施辦法》的滯後性日益凸顯,修訂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因此,自治區人民政府明確將《實施辦法》修訂列入2018年立法計劃,並由原自治區法制辦牽頭(機構改革後改為自治區司法廳)會同自治區地方誌辦聯合開展立法調研,在充分借鑑兄弟省市的成功經驗並廣泛吸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審議通過,《工作辦法》正式出臺。

據介紹,《工作辦法》共28條,主要涵括總則、適用範圍、職責要求、保障措施、權利義務、獎懲措施等方面內容。與2008年出臺的《實施辦法》相比,此次新修訂的《工作辦法》“乾貨”多多,亮點紛呈,針對性和操作性更加突出,主要體現為8個“首次”:一是首次將地方誌工作與“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聯繫起來並寫入總則中,極大提升了地方誌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二是首次將地方史、部門志、行業志、專題志、部門年鑑、行業年鑑等的編纂、審查驗收和出版備案納入了《工作辦法》適用範圍,進一步拓展了地方誌的工作格局;三是首次提出建立“地方誌機構主導、社會各界有序參與編修地方誌的工作機制”,保障了地方誌工作的順利開展;四是首次將“建立完善地方誌主編、總纂等責任制度”以及“制定全區統一的地方誌評議和審查驗收制度”納入《工作辦法》,對於提升地方誌質量具有重要意義;五是首次將建設實體方誌館和數字方誌館列入職責要求,體現了地方誌工作的與時俱進;六是首次新增人才隊伍建設條目,並明確“可以採取聘用、項目合作、志願服務等方式,建設專兼職相結合的地方誌人才隊伍”,為緩解當前地方誌人才隊伍斷層斷檔問題提供瞭解決方案;七是首次明確“參與地方誌編纂的人員依法享有署名權並可以依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獲得稿酬或者報酬。”“從事地方誌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依照國家規定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有利於激發地方誌隊伍幹事創業的動力;八是首次將“不按照地方誌工作規劃確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完成編纂任務”納入追究查處範圍,進一步明晰了各方的工作職責。

地方誌作為“一方之全史”,縱貫古今、橫陳百科。《工作辦法》4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廣西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對於弘揚八桂方誌文化、促進新時代廣西地方誌工作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發揮地方誌存史、資政、育人作用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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