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盛的大唐,對中國古代女性的權利,有多麼重視?


強盛的大唐,對中國古代女性的權利,有多麼重視?

女詩人魚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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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唐朝是一個文化經濟及其繁榮昌盛的時代,在這個時代裡面誕生了許多歷史名人,比如人們所熟知的李白、杜甫、白居易。但唐朝諸多輝煌成就之中,最為特別的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了。

唐朝並沒有像其他朝代一樣對女性的要求繁瑣而複雜,相反唐朝女性的地位算得上是歷史中比較高的了,唐朝不但允許女性去書堂讀書,還給予了女性比較多的權利,這也就造就了李冶、薛濤、魚玄機等等諸多才女。

那麼在這麼一個繁榮昌盛,文化開放的時代,唐代的夫妻關係究竟是什麼樣呢?是和其他朝代一樣的男尊女卑一夫多妻,還是有著自己一套特別的相處之道呢?

唐朝一位女詩人提到過自己對愛情的見解,寫出了自己理想中的愛情觀。她就是李冶,因為李冶長得很漂亮,而且作詩的天賦很高,尤其是作格律詩,生性浪漫,這樣的性格很受歡迎。所以當時她與唐代文壇上的很多知名人物皎然、陸羽、劉長卿一些人往來一起作詩,劉長卿還曾稱她為

“女中詩豪”

也許是因為李冶長期遊離在男子之間,所以對世事,甚至對愛情和婚姻也看得頗為透徹,卻又抱有一定的期待。她曾寫過一首詩叫《八至詩》,其中她認為,夫妻兩個本是毫無血緣關係的人,因為相愛成了最親密的人是屬於“至親”

而在婚姻中有的夫妻卻矛盾盡顯,以往的恩愛不在卻相看兩厭,成為了“至疏”,這詩的前三句引出了最後一句向世故人情,這是詩人自己對夫妻的看法,但當時這樣的夫妻真的是最普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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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女詩人李冶

實則不然,在當代,通常兩人都會稱呼彼此為老公、老婆,大家一定以為老公、老婆是我們現代才有的夫妻之間的稱呼,但是早在唐代這個稱呼便有了。這很難讓人相信吧,光是想象一下古代男子一副板著臉叫著老婆的樣子便令人忍俊不禁。

這裡面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典故,相傳在唐朝的時候有一個書生,早年他和妻子非常的恩愛,但是畢竟他是一個書生,考取功名之後,便開始嫌棄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一心想娶一個貌美而年輕的女子為妻。終於有一天,他實在忍不住心中所想,於是提筆在紙上寫了一聯“荷敗蓮殘,落葉歸根成老藕”,放在案頭,用來暗示自己的妻子。

他的妻子也很聰明,看見丈夫這首詩,覺得丈夫多半是要嫌棄自己人老珠黃,想要另覓新歡了。但那畢竟是古代,丈夫有個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於是便在丈夫寫下的詩後面繼續跟了一句“菏黃稻熟,吹糠見米現新糧”,這兩句詩看起來非常好懂,用了對偶方法,以“菏稻”對“菏蓮”、以“新糧”對“老藕”,既通俗又淺顯易懂,巧妙地寫出了丈夫想要納妾想法。

後來麥愛新回到家中看到妻子的對聯,覺得妻子陪伴了自己這麼久,將自己最寶貴的年華都給了自己,自己卻要拋下結髮夫妻而另尋新歡,愧疚之情油然而生決心要和妻子好好過日子。看見丈夫突然回心轉意的妻子開心的寫下了“老公十分公道”,麥愛新接著寫下“老婆一片婆心”。就這樣夫妻兩人的故事也就流傳了下來,而“老公、老婆”這兩個詞語則是傳到了民間,十分恩愛的夫妻則是用這兩個詞語來代替夫妻之間的愛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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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恩愛

在中國封建社會時,妻子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處於卑下地位的妻子只能聽從丈夫的命令,但是沒有支配丈夫的權力。如果那個時候男子詢問妻子的意見,則會被當代的人們定位成無能的人。

古時候的大男子主義是十分強烈的,誰又願意被外人貼上“懼內”的標籤,所以丈夫在家裡經常是不屑於與自己的妻子交談想法的,不管自己遇到了多大的困難事,都不會與妻子交談。但是女子真的有他們認為的這麼沒用嗎,難道她們的地位一直就這麼的卑下嗎,在自己丈夫有困難或者問題時真的幫不上忙嗎?

在唐朝,丈夫遇到問題不僅會與自己的妻子主動交談,而且還會認真的聽妻子的建議,如果妻子提的建議非常好,丈夫就會虛心採納。比如說唐朝一位很有名的皇帝唐太宗,每當早朝有大臣刁難他或者遇到什麼困難的時候,在退朝之後,就會與長孫皇后在一起商議。

長孫皇后很聰明,她一方面覺得自己身為女子是不能直接的提出自己的見解,每次就委婉的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另一方面則是覺得太宗有什麼事情不能夠每次都來尋求自己的建議,應該自己去處理,除非有什麼困難實在無法解決,才盡力幫著太宗去想方法。

而長孫皇后提建議時,太宗就非常虛心的聽取,所以長孫皇后在世的很多時刻,能夠及時的規範太宗許多不合理的行為。在貞觀十年長孫皇后病逝後,太宗非常難過:“內失一良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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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和長孫皇后劇照

在唐高宗時期,武則天也曾以皇后的身份,向丈夫唐高宗提出過許多政治方案來輔佐唐高宗,武則天也曾向唐高宗諫言,根據《新唐書·后妃傳》的記載:

“勸農桑”“薄賦徭”,“省工費力役”“廣言路”,高宗“皆下詔略施行之”,大概正因如此,唐代才能如此繁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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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和李治

古時人們對婚姻是十分重視的,他們將婚姻置於禮之本的地位,《禮記·昬義》記載了有關男女離婚的諸多原因。以我們現在的角度來看,如果結婚後兩人的感情不和,那麼離婚是必然的事情,離婚是男女雙方的事,是否提出離婚這也是自己的權力。

但是古代是男尊女卑時代,男子可以直接休掉妻子,但女子卻不能離夫,即使丈夫死後,也要為其守喪,成為寡婦。那麼到底是什麼時候合離開始歸入律法呢?這依然是在唐朝。

強盛的大唐,對中國古代女性的權利,有多麼重視?

根據《唐律·戶婚》記載,唐代對離婚有幾種規定。和離以及促裁離婚都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和離就很好理解了,同現代我們所說的和平離婚一樣,如果夫妻雙方同都同意離婚的話,那麼可以直接進行離婚。

促裁離婚就比較特別了,是指由夫方單方面提出的強制性離婚,也就相當於其他朝代的休妻。《唐律》中指出,不顧及父母、婚後多年無子、淫蕩等諸多條例,如果妻子犯了其中一條,丈夫就可以休妻,並且不需要女方同意。

其中又對男子行為做出了許多的規定,如有觸犯,其丈夫不可以擅自提出離婚,一旦提出就會被判一年的罪,這無疑是對那時夫權的一種極大的限制,對女子利益是一種保護。另外,那時的女子在離婚後改嫁,或者在自己丈夫死了以後嫁給別人,唐律也沒有約束女性的這一權利,這就從法律上為男女婚姻的平等創造了一個條件。

強盛的大唐,對中國古代女性的權利,有多麼重視?

以上的這些歷史記載,都從不同的角度折射出了當時唐代對女性人格的尊重、女性對婚姻的自由權利以及對離婚女子可以改嫁的寬容和理解,當時的社會盡可能的滿足了女性的要求,而唐代作為歷史上著名了開放時代,它的開放性不僅僅是體現到經濟、政治、思想方面,而且從女性有了話語權以及可以離婚,在中國的歷史上實屬罕見。


參考文獻:

•《唐律》

•《唐律·戶婚》

•《禮記·昬義》

•《新唐書·后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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