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解除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東南京新港開發總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429,345,15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4.74%;本次解除凍結股份120,343,580股;剩餘被凍結股份數量309,001,577股,佔其所持股份的71.97%。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3月25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轉發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2020司凍0325-01號)、《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0]蘇01民初287號),獲悉公司控股股東南京新港開發總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凍結已被解除。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解除凍結股份的原凍結情況

2019年3月18日,南京新港開發總公司持有本公司的249,030,500股股份因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與南京東部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南京新港開發總公司合同糾紛被凍結,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臨2019-009號《南京高科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以及2019年3月20日披露的臨2019-010號《南京高科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相關情況的公告》。

二、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凍結情況

南京新港開發總公司對南京東部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向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借款的部分擔保責任已解除,相關被凍結的部分資產得到解凍。其持有公司股份被部分解除凍結情況如下:

南京新港開發總公司目前正在積極處理其他擔保及股份凍結相關事項,南京市政府仍在就南京新港開發總公司的其他對外擔保事項進行積極協調處理。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並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和網站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有關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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