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郑信传受贿案一审获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郑信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天河区 广州 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