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律法: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

大宋律法: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

《岳飛傳》裡有這麼一幕:岳飛被張邦昌以假聖旨騙到皇宮,串通藕香娘娘,蠱惑宋高宗,欲以刺客罪名將岳飛處死。

岳飛已經被綁在木樁上,眼看就要被斬首。

此時張寶衝了進來大喊:“刀下留人!”,劊子手果然放下了大刀,沒有行刑。

看到這,我心裡不禁犯嘀咕:難道張寶的話,就這麼厲害,比聖旨還有用?

於是,我特地去查了北宋的律法,才知道原因,不是張寶的話比聖旨厲害,而是北宋確實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大宋律法: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

根據《宋建隆重詳定刑統》的記載:

“凡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

也就是說,死囚臨刑前如有叫冤者,可以押後重審。

而這項比較人性化的政策還是宋太宗規定的。

宋太宗是趙匡胤的弟弟,因為幾次伐遼,不僅無功而返,他還差點被俘,心裡有了陰影,導致他失去了銳氣,才轉而重文。

再加上宋太宗稱帝的經歷有些特殊,讓他更加忌憚武將。

不重用武將,自然就需要有嚴格完善的律法來管理國家,不然,國家豈不亂套?

宋太宗時期,完善了一系列的“祖宗家法”,尤其是在刑獄方面,他也非常關注。他還曾親自處理過一些案件,以給老百姓清白。

比如下面說的這個虐待長輩的冤案,儘管被告人已經被判處死刑,但經過宋太宗的關注後,最終為其洗刷冤屈。

大宋律法: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

寡婦劉氏和繼子王元吉一家生活在一起,因為和王元吉的老婆相處不和,再加上繼子偏袒兒媳婦,劉氏心中頗為不滿,於是,劉氏就去了開封府狀告繼子虐待自己。

在古代,虐待長輩是很大的罪名,很有可能會被判死刑。

官府立即就把王元吉抓了,通過用刑迫認罪狀。

後來,劉氏不幸去世了,王元吉也多次喊冤,於是官府又把這個案子提審了一遍。

當宋太宗無意間翻到這個案宗的時候,他發現了此案的諸多疑點,就下令重新審理調查此案,而最後調查結果,證明了王元吉雖然偏袒自己的妻子,但也沒有到虐待劉氏的地步,所以也就洗刷了王元吉的冤屈,釋放他回家了。

大宋律法: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

可見,宋朝的法律有嚴格的一面,也有其人性化的一面。

只可惜宋太宗後期非常刻薄,總是懷疑身邊的人要奪自己的皇權,前前後後逼死了自己兩個侄子,唯一的親弟弟,還逼瘋了文武雙全的太子,由此,奠定了宋朝“積貧積弱”的局面,被金滅國似乎也成了早晚的事情。

參考資料:《宋史》、《宋建隆重詳定刑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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