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區法院:電話調解化矛盾 執結離婚財產糾紛案

近日,金安區法院執行局孫法官利用電話成功執結一起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被執行人王某當場將剩餘34.5萬元執行款全部交付申請執行人李某。

金安區法院:電話調解化矛盾 執結離婚財產糾紛案

據悉,申請人李某與被執行人王某原系夫妻關係,因感情不和發生矛盾,後起訴至金安區法院,雙方自願調解離婚,並就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其中,共有房屋歸王某所有,但其應補償李某40萬元。後李某多次向王某主張,其仍不履行義務,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孫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王某名下5.5萬元存款進行凍結、扣劃。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迅速爆發,人員流動受到嚴格限制,孫法官雖然待在辦公室,但想的還是案件,為此他多次打電話聯繫雙方當事人耐心做調解工作。

調解中,被執行人王某承認自己沒有及時給付申請人李某40萬元房屋補償款,但他同時提出,李某也沒有配合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得知這一情況後,為有效化解雙方矛盾,孫法官提出,雙方同時履行原離婚調解協議確定的義務,即一方面李某配合王某及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另一方面王某將剩餘34.5萬元儘快給付李某,雙方均表示同意。近日,雙方均按照約定履行了義務,該起離婚後財產糾紛案成功執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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