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而組建的家庭,雙方都不能接受和包容,這婚姻還要繼續嗎?

chen柏均


先說說我的例子吧。

我是從農業大學畢業(當時包分配工作),被分配到鄉政府,屬於工資很低沒有前途的情況。好強的我不斷東撞西撞,1994年國地稅分家後地稅缺人手,我考進了地稅局,總算有了個好工作,長出一口氣後開始考慮個人問題,才發現年齡大了。也算單位好吧,經人認識了前妻,一個四千人國企的職工,我覺得人家高中畢業有穩定工作人也利索,所以比較滿意。她屬於那種千挑萬挑把自己年齡挑大了,估計覺得我是大學畢業工作不錯,也算挑了個差不多的,於是在沒有細想婚姻意味著什麼的時候,匆匆結婚。

婚後就如你親人的家庭,發現兩個人性格不合。比如看電視,她能把一個和手撕鬼子情節一樣的連續劇看的津津有味,而我喜歡看中央十臺科教頻道。我考慮到她工作累下班搶先做飯,她嫌我那天下雨了沒有給她送傘......然後就是小吵變大吵,她屬於那種絲毫不讓的人,吵架我如果不停嘴她可以陪著吵二十四個小時。和你親人家庭一樣,剛開始覺得可能是婚姻磨合期吧,離婚也不是那麼隨便的事,但是過了三年吧,理智告訴我該結束這段婚姻了,也是孩子一歲多,是女兒。

那個時候離婚,一般法院會把孩子判給她媽,我捨不得孩子。後來女兒大了,我有覺得在法庭上讓孩子選擇跟誰生活太殘酷,後來娃上初中了,我決定不想離婚的事了,娃的學業重要,等她考上大學,立刻離婚。

結局是:我女兒考上大學的第二年,我們離婚了。

作為和我類似的情況,我建議你的親人還是趁娃小早早離婚好些,這樣家裡三個人都解脫了,長期不和勢必彼此冷戰,那種沉悶的家庭氣氛誰都不好受,娃從小生活在那樣的家庭也不利於他的成長,至於孩子以後的問題,離婚了反倒能使兩個人冷靜下來,去考慮娃的生活和學習。至於夫妻雙方,離婚了好好反思一下各自性格的缺失,趁年輕各自組建新的家庭,不要像我們現在彼此身體和心理都有比較嚴重的問題,後悔也來不及了。

願我的悲劇不在你親人的身上重演,祝他(她)以後幸福、快樂。


長安居者仁人恭友


性格不合根本就不應該組建家庭。俗語說志不同而不與相謀,沒有共同語言,就像是火與到冰,一個被融化,一個被澆滅,其結果是兩敗俱傷,婚姻破碎。

我的一個朋友,性格溫和,屬於慢性子的哪種人,由媒人介紹,與一個性格強勢的女孩兒閃婚,婚後,女孩兒強勢搶走了他的工資卡,家裡的每一件事都是女孩說了算,男孩軟弱,伸辨無門,女孩反說男孩沒本事。小孩出世後,還沒滿月,女孩就帶著小孩回到孃家。更可氣的是孩男出車禍,女孩不肯拿錢給丈夫治病,男方忍無可忍,最終提出離婚。

所以說性格不合,不易結婚,結了婚也沒幸福可言,年輕人要三思而後行,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希望在農村


性格不合,三觀不合,天天爭吵,小孩子也不會幸福。俗話說:寧教人打子莫教人分妻。但是也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如果離了對大家都好,那就勸離吧,但是小孩子的問題要和平處理好。要不然受罪的是小孩。


kely886


首先,要看看有沒有孩子,有孩子的話可以勉強一下;但如果沒有孩子,而且經營磨合,大家還是沒辦法相處,合不來的話,還是分了算了,相處著也難受,天涯何處無芳草,幸福只是早晚的問題,幹嘛非要毫著。


彩虹姐的生活


年輕人火力都壯。需要一個有資歷的人去教育教育。他們不服對方,但服有能力的人。

離婚容易,就這性格再找估計還這樣。需要沉澱。


青桐雨墨


婚姻不是愛情,愛情不同於婚姻,但是每一天,還是有數不勝數的小情侶滿懷欣喜的去民政局領證結婚。放棄戀愛的甜蜜和小驚喜,彷彿做好了過沒有驚喜的生活,想要一起奮鬥一起經歷生活的瑣碎,開始承擔責任。但是,婚姻裡,有的夫妻容易離婚,首先,在婚姻裡,第一類不會長久的夫妻,那就是性格無法契合的夫妻,因為雙方個性差異過大。倘若夫妻二人的性格差異太大,會有很多的生活摩擦。在當今社會,時代變化,越來越多的人在生活中的交往大致就是,在一起聊天覺得挺愉快的,然後互道兩天晚安就相互喜歡了,再在一起吃幾頓飯,來回送幾次禮物就愛上了。

面對社會壓力,快節奏的一起,在一起後,還沒有深入瞭解過彼此就被所謂的愛情和喜歡衝昏了頭腦,急急忙忙的就去結婚了,以為因為愛情結婚一定會長長久久,沒想過彼此的性格是否真實契合,這就為兩個人的婚姻埋下了隱患,讓人猝不及防的就是分手,離婚。

不一定有愛情就能在一起,愛情是主觀,而性格是客觀

因為性格而吵架的大有人在,可以說吵架的原因不是吃醋就是性格不合

戀愛期間就發現性格不和,我認為是不適宜組建一個家庭的,一旦時間長久,矛盾就會升級

性格不合到不可調和,分手是正確的選擇,這樣的男女也許只適合戀愛,只適合成為過客吧




清水嘉年華


做為親戚的你應該幫勸一下為好,所謂的性格不合應該不是,你都見證過他們相戀到成家的過程,在他們接處過程中,應該彼此的性格有所瞭解,不然也不會成家了。以我的看法應該是經濟問題引起的爭吵,肯定有一方比較懶,不願出去找工作,在家家務不也管,在外工作的一方,可能回家看到了,心裡特不是知味,就經常指責在家不務正業引起的爭吵,長期以往就會導至家庭破裂,大人還好辦,小孩怎麼辦?跟誰都難辦,幼小心靈留下陰影,日後影響小孩成長。所以還是幫勸合為好。沒工作一方應該積極找事做,光靠一人持家,壓力太大了,團結才是力量,沒必要為了一些小事爭得你死我活的,影響了自己的生活,也影響了鄰居,家合萬事興啊。


蘇迺傑


這就沒必要了。否則就成二婚了。


手機用戶58151305238


請問你。是不是你自己,題主,你要是拿不定主意,我就給你說,你倆都不是啥乾淨人了,你想問大家,也就是你心裡想和你前任在一起,那就在一起吧。


用戶6096962270076


哪有什麼性格不和,不過是三觀不合罷了。

性格不和可以相互妥協,三觀不合只能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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