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了,房子在妻子名下,賣房的話還需要什麼手續?

憶萍155


如果房子是妻子婚前買的,那就是她的個人財產了,只要她同意就可以賣房,走一半的二手房交易手續就行。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過世,房屋的一半產權發生繼承,要先處理這一半房產的繼承問題。如果丈夫沒有留下遺囑指定繼承人,則依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兒女。

看除了妻子之外,父母和兒女是否都在世,如果丈夫的父母先於丈夫過世,房子由妻子和兒女平分,確定了產權所屬後出售房屋即可。

如果丈夫的父母在丈夫過世後過世,房屋產權可能還會被分給丈夫的兄弟姐妹等人。

如果丈夫的父母在世,妻子和父母、兒女按人數平均分割繼承丈夫遺留的房產份額。確權後可辦理房產交易,將房子賣出。


因此最重要的是房產的確權,通過“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或“妻子以補償款方式購買房屋完整產權”等方式,妻子獲得完整產權後可將房屋順利賣出。


最後,如果房產證上只有妻子一個人的名字,她先做主將房子賣了也可以,只要能辦理房屋過戶,之後就賣房所得錢款再與其他繼承人分割就可以了。(依照各地不同的規定,有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需要夫妻兩一同確認才能辦理過戶)


信凱律師事務所


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共同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一方過世,需要先辦理繼承手續,並還清貸款,方可進行出售。

按照我國繼承法,如果之前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話,就按法定繼承順序來辦理繼承手續。
法定繼承順位:
第一順位: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順位繼承人先辦理繼承手續,所有繼承人平分過世者的份額
如事先沒有約定的話,一般夫妻對房產的份額是各佔50%,即同一順位繼承人平分50%的份額。
辦理繼承過戶的費用:
1. 公證費:40每平米*房面積

2. 繼承公證費80元/單

但如果有貸款的話,在辦完繼承公證之後,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抵押人變更,由新的繼承人繼承償還債務。

由於還款人也會變更,所以就需要新的還款人(繼承人)提供還款能力證明,例:收入證明,工資流水等;如果新還款人不具備償還能力,就需要提前償還部分債務,降低月供標準,如仍還不起,只能辦理出售手續了。

但有貸款怎麼出售呢?

出售過戶也需要先將貸款還清才行,在實際二手房買賣中,可以通過使用買方首付款、擔保公司借款等方式辦理還款解押業務。


綜上,如果產權人已離世,必需先得辦理繼承手續才行,為了方便日後出售方便,家裡可以協商好,繼承到某一個人的名下,其他人可以選擇放棄繼承 ,這樣後續辦理買賣出售手續時也會相對方便一些,否則所有產權人都得跟著一塊辦手續,比較費時費力。


小崔聊房


丈夫去世,房子在妻子名下並不代表房子不是共同財產。

如果是共同財產,需要徵得丈夫那邊其他繼承人的同意,比如放棄繼承,然後去辦理公證。辦理公證時除常用的一些證件外,還需要丈夫的死亡證明,其他繼承人都得到場簽字。

辦理完公證就可以賣了。當然這可以同時進行。

你去房產交易中心問一下就知道了,貌似複雜其實就是順著流程提供證件,填表而已。因為是夫妻關係,公證費是避免不了的,但其他費用很少。

如果是婚前個人財產,那就直接去跟買房的人辦理過戶就行。不明白流程去諮詢一下,一般交易中心都有諮詢臺。實在不想跑腿,就找個房產經紀人去辦,需要自己去簽字時才去。


如去佛


丈夫去世了,房子還是寫自己的名字。這如果是涉及到你賣房子的話,我想只要是你提供一個死亡證明,能拿出來的話就已經可以賣房子了。因為丈夫的去世,房子是你們的,而且還寫著你的名字,所以說也不會費什麼周折。現在人去世了,有的時候想要辦遺產繼承,那麼就得到公證處去做公證,然後再回來到房產處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這些辦完以後,就可以進入房產市場,可以買賣房屋了。



伊春美食美客


如果是和丈夫領結婚證後買的房,賣房要經過公公婆婆(丈夫去逝後公公婆婆還在世的)和兒女同意才能賣,有些地方不嚴格的妻子可以直接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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