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規範辦案、內部監督、思想教育三道“防線”適用認罪認罰從寬,檢察官亦需謹防“圍獵”

2018年11月以來,江蘇省張家港市檢察院在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過程中,同步啟動檢察官防“圍獵”機制建設,制定《關於辦理認罪認罰案件中加強內部監督制約的實施辦法(試行)》,著力築牢規範辦案、內部監督、思想教育三道“防線”,做實檢察官防“圍獵”工作,確保檢察權廉潔規範公正運行。

  明流程、定標準,構築規範辦案的機制防線。一是規範流程,促進辦案程序從快而不脫軌。該院自行編制《認罪認罰刑事案件標準化手冊》,梳理辦案流程中11個節點,明確34項操作規範,並配以直觀的流程圖,要求檢察官對於認罪認罰案件逐案逐項參照執行,規範行為,全程留痕。二是統一標準,促進不起訴適用積極而不濫用。研究制定《常見罪名案件相對不起訴標準》,統一相對不起訴範圍、條件,形成26項操作規範,明確對認罪認罰擬作不起訴處理的案件均需經過檢察官聯席會議集體討論。三是研發軟件,促進量刑建議精準而不隨意。自主開發集計算、存儲功能於一體的智能量刑輔助軟件,通過勾選量刑情節和量刑幅度,自動生成量刑建議計算明細表,輔助檢察官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對於案件存在特殊情況,需要突破智能量刑輔助軟件計算的量刑結果區間提出量刑建議的,員額檢察官應在計算明細表說明理由並隨案附卷。檢察官量刑建議結果出現異常的,系統直接向檢務督察專崗人員推送。

  明主體、定責任,構築三責協同的監督防線。一是強化“三書審查”,落實部門負責人日常管理責任。將“三書”(起訴意見書、起訴書、判決書)審查作為防控認罪認罰案件辦案風險的重要抓手,切實強化部門負責人的司法管理責任。辦案部門負責人對改變定性、增減罪名、事實的案件,加強“三書”比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分管院領導彙報、向檢務督察專崗或者派駐紀檢監察組反映。二是梳理監管要點,落實案管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梳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的流程監管要點,開展對認罪認罰案件的常態化、精準化的流程監控,加強對辦案期限、強制措施、量刑建議等關鍵節點、重點問題的監控,進行預警提示。按照每季度每名員額檢察官承辦的認罪認罰案件不低於2%的比例,隨機抽取認罪認罰案件,對案件辦理的實體、程序進行全面的質量評查。三是緊盯重點對象,落實檢務督察專崗的執法督察責任。明確檢務督察專崗對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案件、改變定性、增減罪名或者事實,影響量刑檔次的案件、突破智能量刑軟件計算結果區間或接近極值、訴判不一等六類案件開展重點督察。每年抽取每名員額檢察官不低於5%的認罪認罰案件,適時進行案後回訪,全面瞭解檢察人員司法行為是否廉潔規範。

  明導向、定紀律,構築自我約束的思想防線。一是發揮思想教育的警示倡廉作用。將紀律規定、警示案例、違紀通報等編入該院編制的專刊,利用每週支部政治學習載體,持續加強對檢察人員的廉政教育。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常性開展日常談話、提醒談話、廉政談話,舉行黨風廉政專題黨課、節假日發送廉政提醒短信等,大力宣傳以廉為榮的鮮明導向。二是發揮配套措施的機制促廉作用。對員額檢察官近親屬從業情況、家庭成員情況、性格特點等情況進行調查,全面瞭解員額檢察官個人情況,逐人制定廉政風險檔案,有的放矢開展監督提醒。實行外出旅遊報備制度,重點審查有無案件當事人及其家屬、案件代理人等同行情況,防止在日常交往中被拉攏腐蝕。三是發揮家庭後方的親情助廉作用。向全體檢察官親屬寄送助廉信,倡議檢察家屬樹立“家庭助廉”意識,攜手共築拒腐促廉的家庭防線,引導家屬當好“廉內助”,監督檢察人員堅守原則底線、公正司法。

  (作者為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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